今年5月,著名記者和專欄作家卡羅爾(E. Jean Carroll)在她對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的民事訴訟中勝出。卡羅爾指95或96年某日在百貨公司遇到特朗普,在幫他挑選禮物期間被哄進更衣室,並被特朗普按在牆上強姦。陪審團雖然沒有判定特朗普強暴卡羅爾,但判定他性侵和誹謗的指控成立,必須向卡羅爾賠償500萬美元。卡羅爾在庭上面對特朗普律師質問時表示,當時礙於特朗普的權勢和財富,不敢作出公開指控;但自2017年開始的 MeToo 運動給了她勇氣,認為自己可以選擇不再沉默,最終挺身指控特朗普。
判決出來後,許多 MeToo 運動支持者大為振奮。律師和作家Jill Filipovic 在《時代雜誌》撰文,指這場判決顯示 MeToo 運動的聲勢不但沒有減弱,而且還對美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有錢有權勢的男人也不是甚麼都能脫身。」而《紐約時報》專欄作家Michelle Goldberg指這場判決代表 MeToo 運動的「圓滿時刻」(come full circle):「是因為 MeToo 運動,卡羅爾才會走出來;也是因為 MeToo,紐約才會通過『成人倖存者法案』,允許在訴訟時效過後很久才去性侵犯作出起訴。而現在有了這個判決,激起這一切(註:指特朗普當選引發 MeToo 運動)的人終於要負上責任。」
2017年,《紐時》披露著名荷里活監製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在三十年間犯下多起性侵,之後過百位包括演員﹑化妝師﹑劇作家﹑導演在內的女性電影工作者接連在社交網站,使用MeToo標籤,公開自己過去被性騷擾或性侵的經歷。不久,MeToo運動的旋風便從線上到線下、從美國娛樂界延燒至全球社會各界,成為受侵害者的發聲管道。2022年是me too運動五周年,許多媒體都趁機回顧了運動至今取得的各項成果:最重要的,當然是曾經歷性騷擾或性侵的人有了控訴的語言和管道,公眾對性侵問題的關注也提高了,而私人和公共機構開始制訂性騷擾和性平條例。更不用說的是,在運動發展的六年間,許多加害者終為自己過錯負上應有責任——比如歷經長年審訊,溫斯坦多項性侵罪名成立,現時身陷長達23年的監禁。
但同時,正當運動持續燃燒的過程中,很多質疑和反對聲音很快就出現。許多外媒將這些反彈,稱之為me too運動的「backlash」:這個字在社會科學中,一般是用來形容對某個社會運動,尤其是由少數﹑邊緣和弱勢群體發起的社會運動的反對聲音。美國近代歷史上最著名的「backlash」發生在1960年代:黑人民權運動令「民權法案」等多條重要平權法案通過,但成為了許多白人優越主義政客出現的契機。而今日在西方,以至在全球掀起波瀾的me too運動,也受到了不少認為運動是「獵巫」﹑「鼓勵誣告」等等的批評,當中包括激進的男權群體,也有來自其他保守群體的聲音。
去年,荷里活影星安柏(Amber Heard)和戴普(Johnny Depp)互相控告誹謗,法院最終判決戴普勝訴,安柏須賠償戴普逾千萬美元。在這場被《衛報》專欄作家Moira Donegan稱為「大眾的厭女症狂歡」的審訊中,在社交媒體上支持安柏的寥寥可數,連知名自由派脫口秀節目「周六夜現場」(Saturday Night Live)也用了戴普對安柏在床上大便的指控來開玩笑,雖然當時安柏已經否認戴普的說法。
而在TikTok﹑Twitter等社交媒體上,也充斥著關於安柏捏造家暴證據,試圖毀掉戴普事業的說法,有許多影片指安柏家暴受傷的照片都是她和其律師團隊假造,照片中因家暴造成的瘀傷也是特技化妝。但其實此前戴普在英國法庭控告過小報《太陽報》誹謗並敗訴,因為法庭認為《太陽報》指他為「wife beater」(打老婆的人)「基本屬實」(substantially true),指出戴普的確曾多次暴力對待安柏。但許多戴普的支持者依然認為安柏才是施暴者,而且是大話連篇,意圖用謊言摧毀男性事業的女人。
而特別留意這場審訊的,有不少是近年支持者愈來愈多的激進男權組織,例如視女人為投機份子,鼓吹「男性解放」﹑認為男人應該拒絕「女本位社會」的「男人自行之路」(MGTOW;華人圈子稱為「米格道」)。男人自行之路是「男性圈」(manosphere)的組成部份,同在男極圈的活躍組織還有「非自願單身者」(INCELs)﹑把妹達人(PUA)﹑「父親的權利」(Father’s Rights)運動等。男人自行之路早在2000年代就出現,一直都主張「男性權利」,認為男性應避免與女性結婚或認真談戀愛,以免被女性佔便宜。而他們近年對於性別問題,以至女性主義的敘述,都明顯在直接回應沸沸揚揚的me too與女性主義運動。
其中一種反彈,就是挪用me too運動中的語言,將男性定義為弱勢群體,甚至是受害者。例如在安柏和戴普的官司中,許多男人之行之路的網紅指,安柏表現的是「有毒的女性特質」(toxic feminity),即利用說謊來操控及摧毀男性,但在人前則楚楚可憐,裝出一副受害者﹑弱者的樣子,而戴普剛是站起來對抗女本位社會,以及me too這場獵巫運動的「英雄」。而且,戴普指自己才是這場婚姻中被暴力對待的一方,也令許多人趁機質疑「相信所有女性」(#believeallwomen)的口號,並且認為應該將口號改成「相信所有受害者」。此前,法院判決安柏對戴普的14項家暴指控中有12項成立。
而歐美右翼也對me too 運動表現出明顯的反感,在美國保守派中非常有名的評論人Ben Shapiro也說過,me too運動中「相信所有女性」的口號是「性別主義」(sexist)的,因為「相信所有女性」但不相信所有男性,等同說女性在道德上必然比男性優越,但「我們都知道,女人和男人一樣,都會說謊,會捏造證據,但這樣的謊言可以直接毀掉另一個人的人生。」雖然說的是「女人和男人都會說謊」,但針對的明顯是在me too運動中較多發聲的女性。而在社交媒體上,也出現了大量諸如#TimesUpAmber(呼應2018年荷里活女性發起的Time’s Up 口號)﹑#MenToo、#DontBelieveAllWomen等標籤,借用MeToo與女性主義的語言來打擊運動。
「情慾流動」vs 性騷擾
在運動早期,溫斯坦事件開始發酵的時候,就開始有一派批評聲浪認為兩性交往調情本來平常,但這種性表達的自由,卻被MeToo運動扭曲成為「性騷擾」。2017年10月,著名電影導演活地亞倫(Woody Allen)成為首個為溫斯坦發聲的人,被形容為對性侵事件及受害者「袖手旁觀」。
活地亞倫在接受BBC訪問時,認為事件對涉事女性來說「是一場悲劇」,但指事件同樣令溫斯坦生活變得一團糟。他希望案件可以產生「一些轉化」,但首次提到「獵巫」(witch-hunt)一詞,表示性騷擾定義的含糊,令男性人人自危。「當辦公室裡每個向女人眨眼的男人,都突然不得不打電話給律師為自己辯護」,「那也是不對的。」
這種觀點得到不少女性認同。2018年1月9日,包括影星嘉芙蓮·丹露(Catherine Deneuve)在內的百名知名法國女性在《世界報》(Le Monde)上發表為「捍衛糾纏的自由,作為性自由的必要條件」公開信,批評運動「失控」,形容開始有「極權社會的氣氛」。當時 MeToo運動已開始席捲法國,當地的女性主義者棄「MeToo」而取#BalanceTonPorc(或「out your pig」)的口號,將焦點放在加害者而不是受害者身上。
丹露和聯署的百多位女性在信中指,MeToo運動營造了一種未審先判的風氣,「男人唯一做錯的事情就是摸膝蓋、試圖偷吻、在工作晚餐上談親密的事」,卻因此失去工作。她們認為運動抑制了性表達和性自由,形同推廣「清教主義」(puritanism)。
丹露不是唯一一個支持被控告的男性的女影星。一週後, 83歲、法國資深女演員碧姬·芭鐸(Brigitte Bardot)在接受法國雜誌《巴黎競賽》採訪時,同樣認為評論性騷擾的女演員「虛偽、荒謬、無趣」。她稱很多女演員為了得到角色而與製片人打情罵俏,但為了被談論,就會說受到了騷擾。芭鐸更說,她很享受年輕時在電影業工作所受到的關注,「我從來都不是性騷擾的受害者,當我被告知我很漂亮或者有一個漂亮的小屁股時,我覺得這種恭維很好。」
一個月後,奧地利電影製作人邁克爾·哈內克(Michael Haneke)同用「獵巫」來形容MeToo運動,批評人們將合理的情慾與暴力混和一談,隔空支持丹露等人公開信。他形容MeToo引來了「帶有仇恨男性色彩的新清教主義」,認為「反對任何形式色情」的運動應該留在中世紀。哈內克雖有說明,任何強姦或脅迫行為都應該受到懲罰,但指出人們對加害者的預判正在蔓延,又質疑各指控中與性侵犯無關的陳述的數量。
雖然丹露之後因為大量批評而向性侵受害者道歉,但人們對調情和性騷擾界線的討論一直未有休止。例如2017年11月,美國記者、律師Gerlado Rivera在NBC著名主播Matt Lauer因性騷擾指控遭解僱後,就曾一度爭議性地形容性騷擾指控是「將求愛定為犯罪」。
的確有一些調查指出,男性似乎擔心自己求愛的行為被視為性騷擾。2018年12月,MTV曾訪問1800名18至25歲的年輕人,當中近三分之一年輕男性表示「擔心所做的事情會被視為性騷擾」,而4成人則表示「MeToo 運動改變了與潛在女性互動的方式」。然而一些女性主義者及律師也強調,騷擾和調情之間存有明顯的區別。在丹露等人公開信發布後,法國女性主義運動者Caroline De Haas與其他30位人士曾聯署,譴責人們混淆「性暴力」以及 「基於·尊重和愉悅的追求」兩個概念:「後者將女性視為平等的人,尊重女性的意願,但是前者將女性看作一種物品,絲毫不顧女性感受。」
英國律師Danielle Parsons則向英國《獨立報》解釋,調情的區別主要在於意圖和回報。「調情是試探性地看看某人是否對你感興趣,然後表現得靦腆迷人,而不是真的把自己強加給那個人。而性騷擾是強加給受害者的行為,無論是否需要,也不管她們是誰。」
MeToo只是「推特上的女權主義」?
除了一些明顯的反彈外,在女性主義的圈子裡,對運動也有一些檢討的聲音。在運動燃燒不到半年,已有不少女性主義者向各傳媒投書,表示擔憂運動的走向,指其似乎正反向危害女權主義。
第一種批評,是指責運動已從賦予女性權力,轉變為給發聲的女性貼上「受害者」標籤。2017年11月,線上雜誌Quillette發表了四位女性學者和作家對運動的意見。她們認為在爭取平權的路上,女性應該要是堅強的,定位自己為受害者「無意義又有害」。其中一名作家Helen Pluckrose寫道,女性作為有能力的成年人,完全有能力應對困難的、不愉快的事件。但當女性在公共領域被視為受害者,會固化女性的脆弱性。也另有作者認為與全球女性相比,西方女性處於非常優越的地位,如果她們將自己定型為處於困境中的少女(damsel in distress),「無法在成人世界中發揮作用,並且永遠需要拯救。」認為這樣的女權主義已經演變成家長式作風——告訴女性們是脆弱、被動、無能為力的受害者。
Claire Lehmann是 Quillette的創始人兼主編。她則懷疑許多聲稱自己是受害者身份的女性會後悔,因為「經歷過嚴重逆境的人往往排斥受害者的標籤,更願意將自己視為倖存者或鬥士。」2018年,美國作家Daphne Merkin在《紐約時報》發表評論,擔心運動讓女性回歸「受害者化」的敘事範本——她們被認為並且認為自己「像維多利亞時代的家庭主婦一樣脆弱」。
另有批評聲音認為,當性騷擾界線未𨤳清,人們的憤怒、未經證實的提告正使運動失去重心。在達芙妮的評論中,她指人們無差別的憤怒感,「把一個真正的道德責任變成了一系列臨時的、有時未經證實的指控」;表示包括自己在內的女權主義者,都會對運動「翻白眼」。
2022年,42歲法國原生態綠黨(EELV)總書記、女權主義者巴尤(Julien Bayou)就因未經證實的指控引來批評,最後決定辭職。當時,其同黨領袖指責,巴尤對前女友施加精神暴力,使她在分手後患上抑鬱症。事件引來媒體強烈關注、綠黨前任總書記也表示將「盡快讓他辭去職位」。巴尤雖然否認事件,但還是決定辭職:「我無法為自己進行辯護,因為控告者們拒絕聽我的解釋和回應。」
事實上,巴尤前女友並沒有公開或通過律師就此發表任何言論。而Bayou則稱自己曾四次要求黨内反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小組介入調查,但沒有得到回應。然而,一些女權主義者開始私下調查巴尤,讓巴尤形容自己「受到監視」。
就巴尤面對的媒體壓力以及政治制裁,一些女性主義者對他表示聲援。社會黨前婦女權利部長Laurence Rossignol認為,涉及雙方私隱的事情不應該在電視演播室裡解決。著名的女權主義作家Caroline Fourest也表達自己的疑慮,稱女性需要繼續譴責侵略者,但記者和政治家需要意識到指控被工具化的風險。面對黨內同事無根據的指控,巴尤則認為:「她在MeToo道路上走得太遠了。」
美國作家、記者Katie Roiphe也在《Harper’s月刊》撰文,表示運動變形為一種「推特上的女權主義(Twitter feminism)」,只要用上MeToo,人人都可以自稱女性主義者。社交媒體讓人們憤怒和言論發酵,令整個政治文化變得更加兩極分化,讓女權主義者越發無法容忍異見者聲音。
至於運動五年後,引來受全球矚目的「戴普安柏案」則更被認為是MeToo運動對女權主義的一次重大反彈。在審判的整整六週,安柏連番矛盾的證詞在法庭在直播的鏡頭下被公開,引來全美範圍的大討論。外界批評安柏為「乘坐女權便車的家暴犯」,一般厭女風氣重新在社會泛起。
根據美國的非盈利民權組織南方貧困法律中心(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2022年的研究,在1500名美國受訪者中,62%的年輕共和黨男性認為女權主義對社會是一個淨負面影響,另有46%的年輕民主黨男性同意。 但相比2020年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研究,當時有60%的跨黨派男性認為女權主義是帶有「賦權」的作用,另只有34%的男性認為它「過時」。
「MeToo有讓女性過得更好嗎?」
在這六年間,MeToo運動逐漸從平權運動,演變成一場性別、政治和輿論互相交纏的漩渦。有些調查似乎指出,MeToo運動在職場上對女性弊多於利:女性組織Lean In和調查平台SurveyMonkey在2019年對超過5000名美國僱主進行調查,發現六成男經理對與女員工共事感到不適,包括單獨工作和日常社交,比往年增加超過三成;而在英國,三分之一受聘女性發現,在過去兩年,男上司少了和她們在工作和社交上往來。Lean In創辦人雪莉·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指出,現時大部分企業高層都是男性,如果他們為了避嫌,刻意不聘請女性或和她們進行工作交流,除了會剝削女性就業機會,還會令她們無法獲得必要的工作支援和指導,影響她們的工作表現、事業發展和薪酬。
針對MeToo運動對兩性工作合作的影響,商業期刊《Organisational Dynamics》進行了更詳細的研究。在2019年,他們在美國向312名受聘男性和307名受聘女性收集數據,發現MeToo運動爆發後,16.7%的男性會刻意在社交活動中排斥女性,18.6%更不願意聘請「吸引的女性」;而若工作需要出國等私人接觸,21.1%人會避免聘請女員工。但值得留意的是,72.6%的女性認為有權勢的男人還是在繼續性侵害女員工,不過也有超過一半女性認為那些男性只是變得更謹慎,避免被控告。甚至,墨爾本大學的格茨伯格教授(Marina Gertsberg)發現,初級女性學術人員在2015年至2020年參與的學術研究數量不斷下降,尤其是和男性學者共同進行的研究,或許與MeToo運動蔓延至學術界,令越來越多大學教授被控性侵有關。
然而,觀乎過去六年的MeToo案例,或許會讓人懷疑這些調查的真確性。去年《紐約時報》整理了不同MeToo運動涉案人的現況,當然有些如溫斯坦般遭受法律制裁,但也有不少成功重啟事業,還非常成功,例如前美國參議員Al Franken、喜劇演員Louis C.K.、電影演員James Franco。雖然MeToo運動並非要讓侵害者永不超生,但所有例子,只要侵害者曾公開道歉或選擇轉行,大眾基本上就不會再關注該案件。
相反,不少提告的女性多年來還是無法重新發展事業,例如新聞主播格Gretchen Carlson在2016年起訴福克斯新聞行政總裁Roger Ailes性騷擾,雖然她得到二千元賠償,但自此以後,她接到的電視工作寥寥可數。案件的熱度消退後,侵害者承受的輿論制裁逐漸消失,受害一方在網絡上獲得的支持也隨之減弱,卻一直活在案件的陰霾下,難以重啟事業。
除了承受面對事業受挫的風險,受害者選擇提出控訴,本身就要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在調查過程中,很多受害者都要面對警方、檢控官、律師和媒體不必要的細節追問,要求復述侵犯過程,甚至何時高潮等細節。在衆目睽睽下復述多年前的創傷,令不少受害者認為是二度侵犯。即使他們成功克服精神壓力,不少案例最終也是不立案和被勸和解。倫敦大學學院政治科學系博士孫金昱認為,這些繁瑣的司法程序也壓力,本身就是「限制誣告和誤告的機制」。
MeToo運動經歷過很多爭議,但還是帶來正面影響。去年美國民調機構皮尤研究中心就MeToo運動五週年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接近一半(49%)美國成年人支持MeToo運動,七成人覺得和過去相比,在工作場所對人性騷擾、性侵者,更有可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六成人則認為舉報者也更有可能被相信,可見MeToo運動還是能提高公眾對性侵害的關注,遏止相關案件出現。但同一份報告也指出,46%美國人覺得性侵犯受害者選擇不舉報,還是非常普遍。事實上,不論是歐美還是亞洲地區,和幾年來的性騷擾案件還是不斷上升,除了是因為人們意識提高,更多人舉報,也顯示性騷擾和性侵犯問題依然嚴重。MeToo運動的確引起大眾對性侵害的反思和討論,也讓不少侵害者遭受法律制裁,鼓勵受害者發聲,但要消除性別不公,還是有漫漫長路。
于我而言,metoo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掀起了弱势群体对不公停止忍让、沉默的风暴,我们不会永远掌握着真理,但那不正是我们追求的原因?真理永远越辩越明。
作为一个曾经遭受猥亵与性侵的女性,我很感谢metoo,让我看到自己不是独自一人在破碎中生活。支持每一方发声。
女权主义就是当代猎巫运动
“玻璃悬崖(英语:Glass cliff)是指在风险最高或民意低迷的危机时期女性比男性有更高机率担任领导职务之现象,例如企业公司主管和政治选举候选人。”
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s/%E7%8E%BB%E7%92%83%E6%87%B8%E5%B4%96
前面劉易網友提出的觀點覺得很重要。最近看很多臺灣出來發聲的例子,也在想除了這樣一個一個訴說經驗,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有沒有辦法追求在制度面上,把某種警告意味內化進去的方式。個人毫無法律觀念的亂想:例如說,在性侵害一類的案件上,將性別或體型上的差異作為加重刑罰的依據之一。當然這可能有些是不是違反平等原則的問題,但我在想的是能不能用制度去提高生理條件較有優勢者更有意識,進行某些行為時必須更謹慎。像是說調情和性騷擾的界線不明,那其實就是行為責任者的投機心態,想去挑戰那個邊界。當你提高責任面對的後果,減少僥倖,至少我想大部分人都會盡量想維持在安全的調情範圍裡。或許這也跟交通安全問題相似,訴諸道德是不夠的,必須想辦法讓開車者增加禮讓行人的誘因/加重他不禮讓行人的責任意識,不然每個人都只會想僥倖搶一下。
另外默蒼離網友提到毀謗官司,也讓我想到日本傑尼斯社長的問題(這麼巧都是Johnny,這名字可能有點穢氣)。不少討論也是以當年提吿八卦雜誌毀謗,結果敗訴來說「法院認證」。先不說究竟相不相信(都這麼多人現身說法)的問題,對於當年的官司是不是能這樣理解,一直蠻希望能看到對法律比較理解的人的分析。
Me too 不是女权运动难道还要支持猥琐男 怎么,女权要你命了?
多補充分享一個公視有話好說的「你以為男生不會被性侵?抓鳥、阿魯巴、性騷擾不好笑!男性受害遭忽視!」,來賓臺灣男性協會理事長陳柏偉開始面對自己被老師性侵的過去,是因為受到女性主義啟發
MeToo就是典型的女權主義,正所謂物極則必反
文末讓我想到台灣90年代的風波,當時社會第一次為受害者發聲,也引來很多男教授認為需要跟女性保持界線。三十年過去,反性騷擾的運動看來並不會讓男性收到汙名,反而是能讓男女都更自在地活著。多少也能呼應到上野在《始於極限》裡說的,男生多留意一點總是好的,就算只是表面功夫也好。
求教,me too运动在性质上似乎是关于个体的权利问题,可以纳入已有的法律通道解决。已有的运动手段中,通过大众媒体社交平台上的控诉,就可能达到未审先判甚至先罚的效果,对比司法过程,在追诉时效,基于证据的事实认定,惩罚的种类和程度及其终结,等方面似乎相对更少限制,尽管运动本身目前道德和势头上占据有利地位,但作为权力手段,是不是缺少了制约。网络上害怕“女拳”恐怕和这个有关。其次,作为运动,它的目标是什么,作为群体的运动,它的组织、斗争对象、对话对象和目标是什么,营造一种模糊宽泛的唤起觉醒和敬畏的文化吗?如果只是这样,或可解释公私各部门在推动性平上做法和程度的差异和不同效果,因为不是具体在地的妇女运动面对具体的对象(比如当地企业家联合会之类组织)进行谈判和协议,在协议双方的承诺下实现某些改变,而是在文化氛围下各部门自觉在精神紧张下通过各种抽象的想象联想(?)或形式或实质地回应女性的这种普遍性诉求。相比运动,似乎更像一种文化的自我呈现。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会结构中,为了权利的实现付出的代价是完全不同的,要不要采取完全不妥协的态度也属于个人自主的问题。如果让这个运动承载挑战和调整整个不公正结构的任务,相应其手段会不会扩展到所谓“极权”程度,类似某种街头政治冲毁正当的秩序整体。尽管理念本身无新意也无可指摘,但它究竟将发展向何处,令人困惑(左翼民粹的女权特供版?)。
抱歉我剛剛很快找一下徐豫切入點EP443的音頻,從18:00左右開始,據她轉述美國國家性暴力資源中心(NSVRC)的調查,女性被性騷擾的比例是81%,男性是43%,美國男性被性騷擾的比例比我記憶中的更高…有興趣的人可以直接找原調查報告。
試圖偷吻難道不嚴重嗎😅
Typo: 「基於·尊重和愉悅的追求」,中間多了一個小點
覺得這篇關於「性暴力」以及 「基於·尊重和愉悅的追求」兩者的區分很幫助我思考😊
關於metoo運動後的美國嘗試的制度方面改革、還有企業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反而讓制度變的僵化,反而對女性職涯發展不利的部分,轉角國際重磅廣播近期邀請婦女新知董事陳文葳的對談有討論到 〈受害者經驗怎麼說?從美國Metoo運動反思的法律與心理建設〉,也有說到一些這篇沒有提及的其他改革嘗試,有興趣的多了解的人可以聽。
其實我覺得台灣在後metoo世界中展開metoo運動,也許反而可以變成我們社會改革的助力,因為我們一開始就可以從中吸取經驗,我是偏樂觀的~
但我同意另一位讀者塔森的回饋,我不認為以堅持女性一定是受害者的方式回應激進男權的是合宜的,也許先行的歐美社會已經向我們證明這是無效的、甚至會激起更強力的反挫,這不是我樂見的……。也許正視男性的性暴力經驗,擴展傳統女權論述對父權社會單一的批判方式,才能為更加性平的社會帶出新的可能性與展望 (哇賽心理學的蔡宇哲最近有篇臉書分享他國中時期被性騷擾的經驗,徐豫切入點EP443宅神朱大出事啦!那集也有分享美國調查的數據,顯示男生被性騷擾的比例雖然比起女性低,但也是很高的,我印象女性是80%,男性是25%左右)。
一點小回饋與補充~~~
你不能把安柏被指控的,就叫做「已經否認」,戴普被指控的,就引用英國法官判決指其指控基本屬實。
華南農業大學和浙江大學學者發佈的論文《女性CEO會雇傭更多的女性下屬嗎?——基於中國家族上市公司的經驗數據》,他們收集匯總了1244家公司和6202個樣本後的結論是,
「女性CEO非但沒有顯著增加中國上市家族企業女性高管的雇傭,反而導致了其下降;更有甚者,家族女性CEO雇傭的家族企業女性高管比例是最低的」
佛羅里達大學的研究團隊對美國最大的1500家上市公司高管進行了橫跨20年的數據分析後,得到一個結論,
——當一家公司由女性擔任CEO時,高管層中的女性員工收入,反而比男性擔任CEO時要少。這個減少幅度,大致在16%。
即,如果你是一個女性高管,男性擔任CEO時你的薪水能有100,那麼在女性擔任CEO時,您的薪水可能就只有84。
你可能要反駁了,有沒有可能,是女CEO比較關注成本,所以都降薪了?
有這個可能,所以研究團隊做了參照系對比,
發現類似效應在男性下屬中並不存在。無論是男性當CEO還是女性當CEO,頂層管理團隊中的男性賺得都差不多,沒有顯著差異。
也就是說,女性當CEO後,並不存在姐妹們一起發財的情況,女高管們的薪水反而會降,男性那邊不受影響。
對於這個現象,研究團隊的理解是:
美國公司為了追求所謂「多樣性」,要麼讓女性擔任CEO,要麼給女性高管更高的薪酬更重要的崗位。因此,一旦公司已經讓女性擔任CEO,那麼就不再需要找一堆女高管,給女高管高薪或重要崗位來彰顯自己的「多樣性」了。
他們總結了一個描述詞彙——「多樣性紅利」(diversity benefits)
作者:盧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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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更多的女性領袖就能解決的問題。
“也令許多人趁機質疑「相信所有女性」(#believeallwomen)的口號,並且認為應該將口號改成「相信所有受害者」”
撇除這裡「許多人」本身對性別平等的看法,這個質疑對當下的主流Metoo論述難道沒有道理?一個受害人vs加害人的運動,一再被論述成女性vs男性的運動,本身就成了身分政治先行。我支持男女平權,但「相信所有女性」完全不是一個帶有正向效果的口號。
簡述我那一長段話:Depp與太陽報一案是在論證「有無誹謗」,媒體擁有特權,因此只要證明自己的報道沒有偏聽偏信就能勝訴。Depp與Amber的訴訟以雙方互相指控誹謗罪開打,但由於雙方都是個體,舉證責任基本相當,因此實際上最後焦點變成了「誰在家暴或者是誰不在家暴」,法庭判Amber巨額賠償而Depp些許賠償充分說明了結果。最重要的是,Amber被判了懲罰性賠償punitive damage而Depp並沒有,你說誰才應該被同情呢?
看到還有人拿Johnny Depp跟太陽報的案子來寫評論我就感覺無奈,相似的觀點我在端之前一期相關的podcast下就批評過,現在再整理一下重述一遍:Depp vs News Group Newspapers Ltd的案子是不能用來證明Johnny本人是否存在家暴行為的,作者所持的觀點是對法律的不了解與望文生義。
在此案中,訴訟雙方是Johnny Depp與太陽報,Johnny訴訟希望證明太陽報對他存在誹謗行為,但舉證媒體存在誹謗行為是很難的。我引述法庭判決書中很有代表性的一句話:「I recognise, of course, that previous statement by her are not independent evidence of the truth of the allegations, yet they are not, on the other hand, inadmissible or irrelevant for that reason. There are also as I have shown sometimes statements from third parties which do corroborate her
. 」各位能理解這裡的邏輯嗎?因為要證明太陽報誹謗,其中一種方式就是證明他們單方面采信Amber的說法,然而法庭表示,太陽報有來自第三方的消息源,因此他們據此主張Depp存在家暴行為不是誹謗,所以「For all of these reasons I accept that the Defendants have shown that the words they published were substantially true in the meaning I held them to bear」, 作者就看到了「substantially true」卻沒有看整個判詞,這個詞並非直譯的「基本屬實」而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不能視為誹謗的陳述」,請自行Google「substantially true law definition」。
Depp與太陽報的訴訟,只要太陽報證明自己有第三方信源,沒有誹謗就能勝訴,那麼第三方是誰?哈,就是在Depp vs Amber一案中被打倒落花流水承認自己描述不實的那幫人。相反,由於Depp vs Amber是雙方對決,我們基本可以視為雙方舉證責任相等,這一案Depp的勝訴,只要你相信美國司法的判決結果,那麼我們就可以說,Amber才是家暴者,Depp是家暴受害者。
我認同一個女權的說法:「女性還手的暴力是不應該與加害者的暴力等量齊觀的」,同樣的,請你們在寫女權文章的時候,至少給予Depp這樣的弱者一個公平的待遇,不要因為他是男的,他很有名有社會資源,他形象沒有那麼好就不把他當一段關係裡的弱者。或者至少,寫文章前可以多Google一下一些專業詞彙的定義,又或者對自己引述的事件研究得更深一點。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僅需要 ME TOO,也需要更多的女性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