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仔細看看我們,我會被消失」——香港加快遣返難民後,他們回到死亡恐懼中

香港不是難民拯救地。「人們最後一次看到我,會是在(原居地)機場,但當我被捕後,我會被消失。在此之後,不會再有我的消息。」
香港 人權 難民

在John Peter南亞的家鄉,殺戮是常態。他在政府部門工作,因違抗上司不道德的命令反倒被追殺,一度與死亡擦身而過。為了活命,他必須逃跑,而且離家愈遠愈好。

「我可以因為任何原因而死掉,但絕對不會死在敵人手中。」John Peter當時承諾自己說。那年冬天,他在網上搜尋免簽證可以到達的地方,選定了香港。

不過,香港沒有簽署1951年的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 The 1951 Refugee Convention)和1967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67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因此不會給予任何人庇護和核實其難民身份,亦不會以「難民」稱呼他們,而是用「免遣返聲請人」(編按︰以口頭或書面聲明事實及理由,向法院進行某種法律上允許的請求,稱為聲請)。但1992起在香港適用的《禁止酷刑公約》列明,「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國家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任何締約國不得將該人驅逐、遣返或引渡至該國家。」

因此,像John Peter 一樣逃命到香港的難民,會向入境事務處提出免遣返聲請,若他們的「迫害風險」獲確立,便會被轉介至聯合國難民署,而難民身份亦被確立的話,他們會被安排移居至第三國家。換言之,香港是一個中轉站。

John Peter在港已有7、8年,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正等待司法覆核的結果。但讓他預料不及的是,保安局在2022年12月7日更新遣送政策。在港的免遣返聲請人正面對更迫切的威脅——若原訟庭拒絕他們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即使上訴至更上級的上訴庭、甚至終審法院,入境處亦可即時將他們遣返回國;而政策適用於在生效前及後被原訟法庭拒絕司法覆核訴訟的聲請者。這摒棄了入境處一向對仍在訴訟階段的聲請人暫緩遣返的原則。保安局解釋,這是為了杜絕聲請人以司法訴訟拖延非法逗留,並預計新政策能額外遣返1200名聲請人。

待在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因種種原因離開家園,來到這城市避難,卻被繁複而嚴苛的程序消耗,苦等多年也離不開窘境;加上港府給予的援助匱乏,他們無奈在社會邊緣浮沉。然而,「假難民」、「騙福利」、「罪案源頭」的指控未有放過他們,港人謾罵聲音此起彼落,難民政策一再收緊。

在端傳媒的訪問中,他們用了化名、樣子模糊,說擔心被香港政府報復,影響他們聲請的審核。這群在公眾視野中被隱形了的難民,在香港的命運愈漸渺茫。

活在恐懼之下

John Peter剛好在近日收到信件,告知他即將收到司法覆核的決定。

自此,他陷入了一場惡夢,像「精神折磨」,腦中時刻幻想着敗訴的話,或會被遣返回國的畫面︰「我一定會被政府殺死……人們最後一次看到我,會是在機場,但當我被捕後,我會被消失。在此之後,不會再有我的消息。」

離家時,John Peter來不及帶走可證明受迫害的文件,自感在審核程序面前吃虧,他對裁定作了最壞打算。

「沒有人會知道我的存在。」John Peter說。他的眼白微微泛黃,透出紅血絲,他想着,要是被拒,他會說服入境處人員把他羈留,寧願失去自由也不要回國賠命,但具體怎樣做,他也不知道。

政策來得倉卒,由建議至實行,只是幾個星期的事,連諮詢也免卻。在實施後的那幾天,律師張雨湄的電話信息通知閃過不停,都是她協助的聲請人找她求助:

「這是不是代表無論我做甚麼,他們也可以遣返我?」
「Chelsea,怎麼辦?我可以做甚麼?這消息讓我很擔心。」
「我對我的個案子感到很沮喪,請告訴我一些最新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

其中一個聲請人,來了香港十多年,每次開會時都問律師「自己是否還有希望」。這次,他對張雨湄說,他「在這裏差不多絕望了。」

John Peter 在家鄉因違抗上司命令被追殺,若被遣送回國,他預視自己會在機場被捕,之後被殺掉。
John Peter 在家鄉因違抗上司命令被追殺,若被遣送回國,他預視自己會在機場被捕,之後被殺掉。

張雨湄任職的帝理律師行,是在港少數服務免遣返聲請人的律師行。在新遣返政策下,她說手頭上約5宗個案會直接受影響。

消息一出,律師行不斷收到查詢,忙着安撫和解釋。為了讓不諳英文的客戶意識到這意味着甚麼,在新政策生效那晚,張雨湄敲了設計師室友的房門,一邊解釋這新措施,一邊漏夜製圖。笑臉圖案代表個案被確立、哭臉代表敗訴,加上幾個箭咀和長方框框,兩人將難澀的免遣返聲請程序簡化成一張圖表。

圖的最上方,是入境處,即是免遣返聲請人面對的第一關。張雨湄說入境處作決定如「揼板」(蓋章),多數不獲確立。根據入境處統計 , 2014年至2021年期間,99%的免遣返聲請被裁定為不獲確立。

張雨湄最近處理的一個個案,由與入境處職員面談至收到決定,只用了11天。聲請人在收到不確立通知後,可於14天內提出上訴,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可根據文件或以口頭聆訊作裁定。若再次敗訴,聲請人便可由行政程序進入司法程序,由原訟庭開始,在各級法院逐步提出司法覆核。但法院只會指出行政程序犯的錯誤,就算上訴成功,聲請只會回到行政階段,重新被審核。

截至2022年底,14900名在港免遣返聲請人當中,200人的聲請處於入境處審核階段;約2800人在等待上訴委員會作出決定;約8200人進行司法覆核或其他訴訟程序;約1500人在囚、還押候審、等候檢控或調查程序等原因留港;剩下約2200人正被安排遣送離港。

收到「白色紙」就被遣返

在新政策實施後,A來過位於屯門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簽到,領取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亦是免遣返聲請人在港暫時逗留的身份證明。

A察覺這次有些異常。與她一同來簽到的人多了,在大樓外排了一條長龍,她不知道為甚麼。進去後,大伙兒在等候區內還要多等20分鐘至半小時,大家都很安靜。一塊玻璃分隔聲請人和入境處職員,A選了張椅子,靠着椅背坐得筆直,緊張得一動不動,憋着呼吸死盯着玻璃,等候被發落。

「咚咚。」職員敲一敲玻璃,讓一星期報到一次的聲請人認領自己的「行街紙」。她留意到,入境處職員現在把聲請人分成一星期報到一次和兩星期報到一次,要他們分開排隊;而且多了個案被轉做一星期報到一次,有些甚至收到入境處職員派的「白色紙」,A說那是代表要被遣返的文件。而她的案件仍在等待司法覆核申請許可的階段,須兩星期報到一次。

和A一起簽到的一位朋友,是位母親,兩個孩子還是嬰兒。那天毫無預警下,她收到了「白色紙」。「我們給你時間去收拾行李,之後會打電話給你,你要準備好回到你的國家。」A聽到那入境處職員說。

那位朋友當場嚇得哭起來。A在她旁邊,也跟着哭,因為她在這邊又少了一位相熟的人。「這不是玩笑,因為我親眼看到它發生在我面前,一切都變了,不像以前一樣了。」

而像A一樣,案件還在司法覆核程序的聲請者,入境處職員向他們一併說道:「你案件完結後,你要回到你的國家。」

「Why, Sir? 」A驚愕地問。職員沒有回答。

A所篤信的宗教在她東南亞的家鄉是少數,教徒多年來飽受迫害和殺害。她來了香港好幾年,兒子留在那邊。她不知道裁決何時來臨,到青山灣報到的兩天前,她已經開始慌張,要找朋友陪同前去。當日她整天吃不下飯,也不感到肚餓。直到進入大樓,她在心中默念禱文,祈求自己能平安度過。

「如果我未準備好回到我國家,而在我的國家,有人將會殺死我,那我應該找誰來幫我?」她邊說邊拭淚,但眼淚停不住湧出來,把她戴着的口罩沾濕。

A 因宗教迫害來到香港,每次到入境處報到,她都心驚膽顫,怕自己在毫無預兆下收到被遣送通知。
A 因宗教迫害來到香港,每次到入境處報到,她都心驚膽顫,怕自己在毫無預兆下收到被遣送通知。

服務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的慈善機構「希望枝子」表示,目前沒有服務使用者因為新收訂條例而被遣返,但政策散播的恐懼和不確定性,籠罩着這難民群體。

「新條例落實後,他是『有權』將你遣返,但你不知道他會不會,亦不知道幾時。」「希望枝子」難民機會及發展計劃經理Niki說。「那影響比真的遣返更加大,因為那心理負擔,那種壓力,去面對一個更加不知道會怎樣的未來。」

「希望枝子」難民機會及發展計劃高級個案工作員Chris向端傳媒表示,疫情時,入境處曾將報到頻率拉長至6個星期、甚至8個星期一次,但近兩個月來,他們明顯注意到聲請人的報到頻率變得更頻繁,但不能肯定這與新政策是否有關。

端傳媒向入境處查詢關於上述報到次數變頻密問題,入境處未有正面回答,只表示在更新遣返政策實施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入境處共遣送188名聲請不獲確立者離港,包括103人在司法覆核個案被原訟庭拒絕後被遣送離港,而當中13人被遣送時有尚待處理的法律訴訟程序,是自新政策落實後,首批在港尚有訴訟卻已被遣返的聲請人。

「入境處會繼續致力將聲請不獲確立者盡快遣送離港,以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及保障公眾利益。」入境處在書面回覆說道。

「希望枝子」現時舉辦講座和提供諮詢,幫助聲請人理解其個案的階段和進度,作出機構所強調的「informed decision(知情的決定)」:讓聲請人明白可能隨時須離開,要做好心理建設或為將來鋪路,例如讓機構連繫難民原居地的組織,盡量令他們回家之路安全,並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當地社會。

但入境處的消息來到之前,這群免遣返聲請者也只能等待。

破碎的系統

現時有一萬多名聲請人滯留在香港,在立法會會議上,保安局稱他們濫用司法程序,以訴訟拖延逗留在港的時間。在張雨湄看來,這是香港難民政策不完善的後果︰「這個系統是司法覆核建立下來的……行了好幾次,trial and error,錯了,重新來過;錯了,重新來過。」

時間回到90年代,香港並未有一套正式的審核機制,聯合國難民署承擔難民地位甄別、援助和重新安置等工作。直到2004年,終審法院在「Prabakar」案裁定,香港政府有審核難民的責任,不能依賴聯合國難民署的確認,去決定是否執行遣返,而酷刑聲請過程須達至「高度公平」標準。入境處因而制訂了一個獨立機制,審查根據《禁止酷刑公約》提出的申請。

但新的機制充滿漏洞,很快便迎來另一次法律挑戰。2008年,法庭在「FB & Ors」案指出,入境處拒絕為酷刑聲請人提供法律代表、裁決人員缺乏培訓、面見和作裁決的人員並非同一人等政策既不合法,也違反公平原則,並裁定政府必須為聲請人提供免費法律支援。經完善後,酷刑聲請的審核在2009年恢復。

及後,2012年的「Ubamaka」 案和2013年的「C & Ors」 案中,終審法院進一步裁定,除了酷刑之外,港府亦須考慮聲請人面對其他「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等風險,並且須獨立地審核聲請。2014年起,港府實施統一審核機制,入境處根據所有適用的理由,一次過為免遣返聲請作審核。這機制也只有9年歷史。

「由一開始沒有這系統,到有一個瘸腿的系統,跟着(有)一個好點的,去到2014年統一的system。幾多年了?這些case便積壓在這裏。」每當系統有改動和完善時,聲請個案便在新的系統下重新被審核,這些人恰巧被夾在縫隙之間,動彈不得,一等便是十多年。

「所以我會這樣理解:你會將這個blame放在那些人身上,還是system上?」張雨湄問。

尚待審核聲請的數字,在2014年至2016年間達到高峰,有9000至逾萬宗,其後在2017年回落至5899宗。2018年,聲請數字大幅下跌至500多,之後徘徊在200至700宗之間。立法會文件引述入境處,指由於新聲請數字減少,加上入境處在2016年開設83個新職位處理聲請的個案,積壓情況得以紓緩。

事實上,聲請的新增數字一直下跌,自2014年的8951宗,每年減少2000至3000宗,跌至2017年的1843宗。之後幾年,個案都維持在約1200宗,直到在2021年回升至2000多宗及後回落至1200多。

除了更新遣返政策外,保安局宣布的5項「加強措施」,還包括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新增多一個羈留設施,令羈留名額外增加至900個等。至於另一個同時是羈留設施的青山灣中心,為了維持「紀律和秩序」,被羈留者可被要求進行體腔搜查 、驗尿等,以偵察他們有否藏毒;而「違反紀律」者,隔離拘禁期會由7天增至 28 天。

根據《入境條例》,入境處有權羈留「須被遣送」或「可被遣送的人」,當中包括免遣返聲請人、違反《入境條例》的逾期居留者或非法入境者。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香港現時有三個羈留設施: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馬頭角羈留中心及大潭峽懲教所,分別有入境處及懲教署管理。2022年截至九月底,三間羈留設施共羈留368名免遣返聲請人。當中被政府稱為「智慧監獄」的大潭峽懲教所,在各處設閉路電視,羈留者須全天候配戴「電子手環」被監測心跳及行蹤,亦有報導指懲教所濫用武力和單獨囚禁。當局回覆傳媒,指一直根據相關法例及原則管理懲教所,羈留人士對待遇不滿,可作出申訴。懲教署不會就個別個案或運作安排作出評論。

越南船民武文雄(金鷹)曾在港犯事後坐牢20多年,出獄後被囚於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和大潭峽懲教所共5年,四分之三的人生都在牆內渡過。他曾提出免遣返聲請,皆因回到原居地他可能沒法生活,而可依靠的朋友全在香港。但從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轉到大潭峽懲教所羈押後,他感到身心俱疲,決定放棄聲請,回到家鄉。

2020年,大批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羈留者發起絕食,抗議無止境被羈留和不人道對待。有被羈留人士對傳媒,曾在不服從入境處職員指示後被人用棍毆打,入境處當時回應指不認為這個情況會出現,又指職員受過訓練,沒有必要犯下可能負上刑責的行為。

羈押令聲請者感到氣餒,立法機關亦展示對他們的敵意。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於2022年12月討論更新遣返政策,歷時僅1小時,並在一致讚好和欣賞聲音中結束;有議員則期望更進取的行動,杜絕「假難民」。何君堯建議,政府應「大刀闊斧」調整政策,考慮「凡進來的都全部趕進去禁閉式」,並「蛙跳式」將原訟庭被拒的聲請,直接跳到終審法院,繞過上訴庭。

陳健波也不諱言,說「現在立法會已經不同」,任何可以透過修改法例去減少難民的程序,只是合情合理,也會支持,並希望保安局「大膽點去做」,明言「通過機會很大,你不用擔心。」

張雨湄認為,「這是很大kick out asylum seekers的wave(攆走尋求庇護者的浪潮)裏面其中一個波浪,前面已經有,後面陸續有來。」

律師張雨湄指,免遣返聲請的個案被積壓多年,是源於審核系統的不完善。
律師張雨湄指,免遣返聲請的個案被積壓多年,是源於審核系統的不完善。

她指的前浪, 是2021年生效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以「改善」為名,全面收緊政策,令在港難民的處境更不利。這包括賦權入境處,可以人手和資源、或要待聲請人的原居地審出入境文件等為由,延長聲請人羈留期,這讓聲請人難以與法律團隊和組織接觸,也無法與在家鄉的人聯絡,讓他們找證據。

而審核會面中,如入境處「合理地」認為聲請人可以理解和以某種語言溝通,便可指示聲請人用該語言溝通,即使這不是他們的母語。同時,聲請人向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提交存檔上訴通知後,若有新證據,須在7日內提交,若趕不及,聲請人要多花氣力說服入境處,處方亦有權不受理。

「這是個很大的倒退,那history是,因為有judicial review(司法覆核),系統有些進步,逐步逐步enhance,現在就是逐步逐步cut……」

張雨湄指出,現時的系統不時出現錯漏,其中一次搞亂她律師行代表的聲請人的國籍,而程序公義上也有不足,例如上訴委員會可拒絕讓聲請人作口頭聆訊,便作出決定,給他們自白的機會也省略。

人權律師何珮芝律師書面回覆端傳媒查詢時指,香港的審核系統中,就算很有力的聲請,也往往不被承認。她所創立的「香港守護尊嚴中心」曾接觸從葉門和伊朗來港的難民,但他們的聲請都遭拒絕。新政策將意味,有明顯受迫害風險的聲請人,也面臨更高被遣送的風險。

《明報》曾向保安局查詢,若聲請人被遣送後,獲上訴法庭或終審法院批准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該如何處理。保安局指入境處會「按個別個案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以作適當的處理。」

「我們沒貶損法庭的權威,我們也沒減損該位人士得到法庭協助的權利。」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有信心和理據,落實新政策並把遣返聲請人。

「請仔細看看我們」

Jimmy從錢包裏取了張有點泛黃的證件,交到記者手中,說從沒有給其他人看過。那照片中的男生,頭髮蓬鬆,身型瘦削,穿着灰色格子西裝,繫了條紅領帶,明亮的眼睛望向鏡頭。

相中人是年輕的Jimmy,那時他還在家鄉,過着不俗的生活。來港十多個年頭,現在他已是中年,容貌隨歲月變化,深深淺淺的皺紋刻在他的前額,鬢角夾雜白髮。

Jimmy 因為宗教迫害,在家鄉被多次襲擊受傷,之後更成為官方追捕的目標。為了躲開追捕,他收拾幾件衣服,帶着一個背包,由家鄉逃去中國大陸,再輾轉來到香港,以為可以在這裏找到拯救。

由提出免遣返聲請,至他第一個和入境處的會面,他等待了幾年。在被拒絕後,Jimmy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聆訊只花了15分鐘,一眨眼便完結。一年後他收到結果,是不確立。他的聲請至今還在程序之間兜兜轉轉,又是另一場漫長的等待。

Jimmy離家後,敵人把目標轉向他家人,有家人因此曾身陷囹圄,他也有至親在這十多年間去世,等不到和他團圓; 而和Jimmy最要好的兄弟在幾年前失了蹤,現今生死未卜。剩下的人還在其他地方躲藏中。

一想到家人,他自責得很。「我現在沒有選擇。我在等公義到來。這已經拖得太久了。」Jimmy 說。

「有時我在想,我們作面見,在面見後,他們讓我們等很久,才等到決定,但拒絕我們的聲請時,他們只給我們兩個星期申請上訴。而現在這個新政策下,如果敗訴,他們要立即送走我們——為甚麼呢?」他着急得哽咽起來。

這些年來,他交出了證明,向局方告訴自己一切,拼命解釋,但入境處人員卻說:「你可以留在你國家的其他城市。」

若現在要回國的話,Jimmy 說他會在機場被捕,然後不明不白被殺死,就如他在報導中看到,那些在家鄉和他有相似經歷的人。

他說,自己三分之一的人生都在香港,卻一無所有,若還要再蹉跎,就算聲請最終被確立,他也已經老去,沒有精力去做他所嚮往的事了。

若現在要回國的話,Jimmy 說他會在機場被捕,然後不明不白被殺死,就如他在報導中看到,那些在家鄉和他有相似經歷的人。
若現在要回國的話,Jimmy 說他會在機場被捕,然後不明不白被殺死,就如他在報導中看到,那些在家鄉和他有相似經歷的人。

根據法例規定,免遣返聲請人不可在港工作。社會福利署委託國際社會服務社,向聲請人發放津貼援助︰每人每月會獲發1200港元指定超市電子現金卡;而他們須自行在香港尋找居所,成年人每月住屋津貼只有1500港元,未成年人750港元,會直接支付給業主。電力、煤氣等公用服務的津貼為每月300港元,交通津貼每月200港元至420港元不等。

Niki說,香港物價高昂,一個聲請者每月最終可能只有300至400多港元現金,而且他們以年計時間逗留在香港,長時間在這困境下,有人挺而走險,犯法去獲得金錢。2022年1月至9月,有約300持「行街紙」人士因非法受僱被捕,大部份為免遣返聲請人;另有500多人因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拘捕,其中盜竊佔200多宗;坊間有指「假難民」(免遣返聲請人)是罪惡源頭,翻查資料,同一時期,香港盜竊案總數為13150宗。

「公眾如果可以了解多些背景,或者思想一下這個問題,你就會明白到有一些不幸的情況,不是當事人想發生的。」Niki說。

立法會文件提到,有批評指,人道援助金額自2014年起徘徊於在每月3000元多的,遠遠不能應付聲請人的基本需要 ,政府表示是要讓聲請人「不致陷於困境」,同時「避免變成誘因,吸引更多聲請人」。

Jimmy說,他經常覺得自己是個包袱,有工作能力,卻要依賴援助度日。生活沉悶時,他會上教會,參加一些活動,又或者看看書,也會邀請朋友到家作客。他強調,現時自己「甚麼也不可以做」,「要遵守規則。」

John Peter也如是,空閒時,他會陪伴其他免遣返聲請人到醫院、法庭、入境處等,也會幫助他們搬家。

就算在香港的生活不易,兩人仍對港府表示感謝,因為至少他們還活着。

Jimmy說,他不責怪入境處人員,因為他們只是執行立法會制定的指令。

「我可以對他們(入境處)說,這是我們的請求:請盡量查看每個人的案子,如果他們真的求你們救救他們的性命,給他們機會。如果他們沒有問題,他們不會留在這裏,幾年後他們就會想走。那我呢?還有其他人,我們在尋求幫助,在求他們:請仔細地看看我們。」

而他願意受訪,是因為希望能將問題傳達至政府,「可能政府其中有人會憐憫之心」。在一切紛擾之後,他仍心存盼望。

訪問中,記者問三位受遣返聲請人,若他們的聲請被確立,能擺脫現在的生活,重頭開始,那會是怎麼樣?

A笑逐顏開,雙眼閃閃發光。她會和兒子團聚,然後開一間餐廳,牆身不可以是白色,因為這太沒有家的感覺了。粉紅的花、小型瀑布,很大的廚房、木製的餐桌、黑色的椅子……她手舞足蹈,模擬東西擺放的位置,多細微的地方她都想好了。「我很愛煮菜,我很愛裝飾。」

John Peter的家人與他疏離,責怪他倔強,為自己和周遭的人帶來不幸。他想,如他能到西方國家定居,或者他們會改變主意,與他們修補關係。他想找份好的工作,保安或耕田,與勞力相關的都可,屋子不用太大,但不要像香港的那樣細。若有機會,他希望投身到老人護理的工作,「當我幫助別人,我感到受祝福。」

Jimmy還能跟剩下的家人過日子。他願意做任何工作:髹油漆、或在他家人開的店幫忙。賺到的,他說會把一部分捐出來,幫幫貧窮的人,或贊助兒童接受教育。「如果我可以挽救一些生命,這是我活着的意義。我在這世上,不是沒有原因和熱情的。」

讀者評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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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場親建制、凡事支持政府的姑且不論,但即使是本土派,很多人的排外程度,是連合法來港的新移民或因經濟/家庭問題而領取綜援者都無法容忍,又何況是難民。再說香港人大概也沒有太多心力去關心難民了… 因為他們之中很多人也成為難民一份子,走難到其他地方了

  2. 香港本质上还是一个极端排外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并存的城市,所以社会各界对于难民的态度会有极大的分歧。

  3. 这也能赖共产党👍

  4. 本土主義興起後,只是沒有機會對憐憫難民,他們要爭取的太多,離目標太遠。被壓逼者心中太多不滿、憤恨,他們在香港出生成長,理應得到的照顧未有實現,尤其香港人有「政府愛內地移民>香港人」的觀感(我沒有實際研究)
    在爭取本土的時候自然是排外(主要對象也是內地人),一旦爭取本土的目標有進展,應該會相對外來者有更多包容吧。
    如果有導演願意拍一部關於難民的記錄片,民意又很大機會有改變,要求政府對他們更寬容。

  5. 看着太难过了,共产党在蚕食文明社会

  6. 香港一直處於被中國威脅侵蝕的危險之中,所以雖然以擁抱自由民主為底色,作為民主派之外的第三勢力,香港的本土主義卻天生具有強烈的排外性,故對泛民的相對寬容的難民對策,才會有類似“難民之父”之嘲諷。中共對香港之改造,恐怕亦包括借難民議題收編本土主義之盤算,慢慢將“愛本土”轉為“愛中國”,當然,若是對北面的人不敬,平機會之流又會披住左膠的皮跳出來。

  7. 香港的本土主義興起之後,從未對難民展現仁慈。讓難民遭受這一切的,並不只是政府,而是歧視黑人和南亞裔的普通人,是擔心難民會奪走工作和住房的普通人,是對其他國家政治事件冷感的普通人。難民如今的境遇,我們每一個人都負有責任。

  8. 在中国香港,不要再期望政府會有憐憫之心,只要看看他們對付政見不同者的嘴臉便知道。
    如果當事人回國後還能活命,請對他的同鄉說現在香港已改為中国香港,以前那個尚有憐憫之心的香港已不復再,不要再來這裡尋求庇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