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大陸

淡化科普、強調懲戒與道德污名,三年來中國媒體如何報導疫情

當「封城」一詞會喚醒武漢記憶和上海創傷,宣傳系統用靜默取代了封城。


2021年2月26日,中國北京,穿保護衣的記者預備進入國藥中生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廠房採訪。 攝: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2021年2月26日,中國北京,穿保護衣的記者預備進入國藥中生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廠房採訪。 攝: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中國大陸疫情防控已經三年,在嚴酷的「動態清零」政策下,絕大多數普通人並未真正接觸過病毒,也無從了解從感染到痊癒的病程進展和醫治過程。宣傳系統在三年間,成功地在公衆心裏根種下對感染者的「歧視」與對病毒和感染的「恐懼」。

從黨媒到市場化媒體,短信、宣傳片和隨處可見的標語,宣傳機器無孔不入地滲透人們的生活,反覆強調病毒的危險、防疫的重要和一切為了人民的初衷,堅稱「我們有信心打贏這場抗疫戰爭」。

為還原三年間媒體報道疫情發生了哪些變化,我們使用Python爬蟲工具抓取了《人民日報》《南方都市報》《上海發布》《搜狐新聞》和《三聯生活週刊》五家媒體的公衆號,自2019年12月到2022年6月間發布的近五萬篇文章,並蒐集、整理不同渠道的典型宣傳案例,試圖釐清三年間,恐懼和歧視通過什麼路徑、以怎樣的方式根植於人們心中。

疫情三年科普淡出

五家媒體中,《人民日報》《南方都市報》分別代表傳統黨媒和市場化機構媒體,《上海發布》屬於地方政府政務媒體,《搜狐新聞》代表無採編權、轉載機構媒體和官方通稿的網絡媒體,《三聯生活週刊》代表經營主導的媒體期刊。其中,《人民日報》作為中共中央委員會機關報,其疫情報道最能體現黨的喉舌特點。

我們以「感染」為關鍵字搜索《人民日報》公衆號發現,隨着疫情延宕,相關文章數量呈下降趨勢。我們將這些文章以「科普類」「國內信息類」「警告類」(某人因不遵守防疫規則被懲罰)、「病毒來源類」「表揚某種行為類」(講述「暖心故事」和「給XX點贊」)和「國外信息類」分類,得出一個明顯趨勢是:三年中科普類文章數量逐步減少,警告和表揚某種行為的文章在2022年3月後有了明顯增加。

2020年,《人民日報》科普類文章仍關注於老年人如何避免感染、寵物是否會傳染病毒、治癒者是否會二次感染等有科普價值的文章。到了2022年,僅有寥寥三篇文章提及如何避免家人被傳染、為何出現大量無症狀感染者和無症狀感染者在方艙的經歷。對於過度防疫下家中寵物被打死、硬隔離下延誤醫治的基礎疾病患者,這些文章相當虛弱無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繼「大象公會」「回形針」等賬號被封禁之後,丁香園集團旗下微博賬號「丁香園」「丁香醫生」「丁香媽媽」「丁香生活研究所」被限制發言。「丁香園」「丁香醫生」「丁香媽媽」「丁香生活研究所」四個微信公衆號也隨即沉默。「丁香醫生」系列賬號曾公開質疑連花清瘟膠囊、對比中外疫苗效力,有人猜測這是其遭封禁的原因之一。

多家科普類自媒體被接連封停背後的原因仍不明,但正如中國數字時代CDT週報《科學與否並不重要,但權力必須要指導科學》一文指出:這表明了一種態度,即權力以捉摸不透的形象存在——這種模糊也是一種特權——且必須指導科學。

當我們再以「口罩」「疫苗」兩詞進行搜索,看到了同樣的趨勢。2020年,疫情剛剛爆發,《人民日報》和《南方都市報》都聚焦於口罩佩戴方法的普及、醫療馳援和不論何種性質的機構媒體都不可迴避的宣傳感人事蹟的正能量報道。進入2021年和2022年,相關稿件在防疫進入常態化和Omicron階段後減少,轉而增加的是《1人未戴口罩,30多人被感染》《+30!一病例多次不戴口罩坐電梯,深圳剛剛通報》這類懲罰性文章。

今年4月,北京一名編號為「218」的感染者被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大力點贊:在發現自己成為密接之後,他立即向當地社區和防疫團隊報備,在等待後兩者通知的十一個小時內,他「在車內進行自我隔離,並未進入居住小區」「中間訂過一次外賣,讓外賣員送到路邊,外賣員走了他才去拿」。

這樣配合防疫的行為被《人民日報》贊為「教科書般的防疫行為」。該名感染者5月10日康復出院後,本可居家隔離觀察的他主動提出去酒店隔離,又引來國家級電視媒體中央電視台《央視新聞》等媒體點贊,「他的冷靜果斷幫助防疫部門第一時間精準鎖定疫情,防疫人員連夜進行核酸檢測確保陰性後,他所租住的小區僅用14小時就解封。」

「中國好鄰居」「人民的覺悟」「人人都這樣,疫情早就趕出去了」……一時間,對「感染者218」的稱讚刷屏網絡。事件前後,《人民日報》共為「218號」發布三篇推文。而面臨巨大防疫壓力、時常因過度防疫衝上微博熱搜的雲南省邊境小城瑞麗,三年來也不過獲得《人民日報》三篇推文。

然而,這一感染者並無義務、也無責任以自我犧牲為代價「配合防疫」。彼時,「感染者218」所在的北京市昌平區並未面臨多大的防疫壓力。根據中國政府網,4月22日22時至23日16時,北京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15例,其中朝陽區12例、順義區2例、房山區1例,昌平區無確診者,24日同樣如此。

以此可見,更受宣傳機構歡迎的並非有助於防疫的行為,而是順從的態度。在宣傳敘事中,不給防疫添麻煩的行為是值得讚賞的,相反行為對應的便是譴責,或至少是不值得讚賞的。2022年後,報道不遵守防疫規則遭受懲罰的稿件明顯增加。「明知感染新冠,還要經營超市?立案偵查!」這類帶有強烈情緒和價值導向標題的報道頻繁出現,但此類稿件並不會說明違反規則者不服從的具體原因。

2021年5月23日,中國北京,一名女子坐在一個推廣疫苗接種的廣告版前。

2021年5月23日,中國北京,一名女子坐在一個推廣疫苗接種的廣告版前。攝: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法律濫用,人人自危

與宣傳相配合的,還有日漸加強的防疫執法。

2021年7月,揚州爆出一名病例毛某從外地返回未按規定報備、進行核酸檢測,並多次出入棋牌室。在確診感染後,該病例在第4次接受警方訊問時才全部告知活動軌跡和接觸史。今年2月27日,檢察機關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毛某批准逮捕。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這一罪名是行為犯,不要求達到疫情傳播的後果才構成犯罪,只要有違反規定造成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據最高檢察院發文,毛某確診感染導致揚州友好醫院被封閉,大量醫護人員被隔離。毛某密切接觸者169人、次密接570人被採取隔離措施,其中70人確診。以揚州病例行為來看,彼時的執法仍存在一定正當性。

根據2020年2月起實行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能夠依照刑法114條、115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的,需要是「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且行為人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造成新冠病毒傳播或巨大傳播隱患。

以此來看,被懲處的毛某勉強符合法律的懲罰標準——出現發熱症狀、且有流行病學史、並造成了病毒傳播。但梳理此後媒體報道和官方通告能夠看到,法律對於違反防疫措施的懲罰力度與日俱增,懲罰的緣由也越發「輕佻」。

今年2月14日,《南方都市報》發布《天津王某某,被立案偵查!》,通報稱「王某某於2月6日由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返津,未向社區及工作單位進行報備。2月9日出現頭暈、乏力等症狀。2月10日、11日,王某某仍外出到飯店、超市、藥店等公共場合……2月12日7時,王某某核酸結果為陽性,被轉運至定點醫院診治……」通報據此認為,王某某的行為造成疫情傳播的重大隱患,導致全市進行大規模人員隔離及核酸篩查,後果嚴重。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王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王某某的行為符合該款第四項,即第四種情形「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和《意見》中「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然而,無論刑法或《意見》中的該條規定更像是一條「口袋條款」,即對於違法或犯罪行為詞義模糊,概括性極強,沒有明確限定。這為下層執法提供了更大的裁量空間,也為法律升級處理防疫案例提供了合法性基礎。

我們梳理發現,《南方都市報》公衆號2021年6到2022年1月共發布18條「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相關通報,包括「未如實向所在社區申報曾去過中高風險地區、未如實填寫《新冠肺炎流行病學調查問卷》」「提供虛假住址,瞞報行程」「未向社區及工作單位進行報備」「違規存放進口冷凍海鮮」等情形。

被堅持至今的「乙病甲防」是這場違反防疫措施被「升級對待」的肇始。2020年1月20日,中國國家衛健委發布公告,將Covid-19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一名法律從業者對端傳媒表示,目前中國和世界衛生組織承認的甲類傳染病只有鼠疫和霍亂兩種。2020年在尚不了解病毒傳染性、致死率的情況下,「乙病甲防」給當時的防疫措施帶來了法律上的合法性,是能夠被理解的。

隨着疫情進入第三年,諸多科學研究都顯示變種病毒不再具有甲類傳染病的危害,但在中國仍被當作甲類防控。該名法律從業者表示,這很大程度上源於政治考量,「從中國應急防控的策略來說,一直以來都是趨向於通過一種政治方式,比如政治動員或者宣布我們要打一場疫情防控指揮保衛戰等方式進行危機應對。所以三年下來,它在這個階段要算政治總賬。」

有律師對端傳媒表示,《傳染病防治法》本身是一部立法質量優良的法律,其規定的法律手段也是足夠的,「但我們現在早已突破了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情形)。」

2021年7月15日起修訂後的《行政處罰法》實施,第四十九條規定: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行政機關對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的行為,依法快速、從重處罰。

這一修訂下,最廣為人知的案例便是被嚴懲的北京天堂酒吧。2022年6月,北京天堂酒吧因發生聚集性疫情,被立案調查,最終其經營主體被吊銷執照(登記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經營者被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批捕。

這一處罰同樣缺乏根據。根據2016年4月1日施行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企業須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 3 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或有組織策劃傳銷等行為才足以被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依據為《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即: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而根據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一則行政判決書,該條「主要是針對不法分子成立公司進行非正常的市場經濟活動,利用公司的掩護作用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非法活動,企圖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管和法律的制裁所作出的規定」。而天堂酒吧造成疫情傳播的結果並無蓄意性——和其他大部分被懲罰的個體一樣——這一事實被「從快從嚴從重查處」忽視。

前述律師表示,彼時很多學界老師反對修訂後的49條,「這條規定相當於刑法中的嚴打。但因為政治原因它後來通過了,就強化了從快從重處罰的趨勢,這種趨勢一旦開始就不可遏制了。」學界一直反對「嚴打」趨勢,這名律師表示,「嚴打很容易導致當事人的權利被犧牲。正常情況下,人們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但現在強調事態的嚴重性緊急性,把所有權利都犧牲掉,還是採用非常重的處罰方式,這是不合適的。」

「從快從嚴從重」不僅是濫用懲戒,更是一種殺雞儆猴式的恐嚇。

這一傾向從疫情初期就已出現。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趙鵬2020年發表的論文《疫情防控中的權力與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適用與檢討的角度》指出,相比《傳染病防治法》,不少地方政府傾向於優先適用《突發事件應對法》,通過指揮部名義發出大量超出《傳染病防治法》緊急措施的管制規範。

文章稱,《傳染病防治法》對政府可採取的緊急措施有明確列舉,不過未對這些措施的適用條件做出明確限定,以確保政府有靈活回應的空間。《突發事件應對法》授予政府應急處置措施,不僅對適用條件未做明確規定,在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何種措施方面亦高度開放,大量使用「其他控制措施」「其他保護措施」「必要措施」等概括條款。

因授予政府更高靈活性,《突發事件應對法》更受歡迎,也造成了法律對應急處置權力幾無約束的局面。

媒體報道中大量富爭議的管制措施,都可歸結為這種法律適用方式。疫情發生以來,中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並沒有決定並宣布任何一個地方進入緊急狀態,因此,公安機關並無執行「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場景。根據我們整理的數據,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僅《南方都市報》就發布了8條涉緊急狀態的公告,有時為「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命令」,有時為「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有時為「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

正因如此,處於弱勢的普通人因無從辯護、亦無力抵抗強制的、不知來自何處的罔顧法治的執法,對疫情的恐懼更多來自於被懲罰、連坐的風險。

2022年7月1日,上海,人們戴著口罩走過一道屏障。

2022年7月1日,上海,人們戴著口罩走過一道屏障。攝:Aly Song/Reuters/達志影像

在防疫壓力和隨時可能降臨的懲罰面前,企業和個人處於相似的境況。梳理《上海發布》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包含「責任」二字的稿件,高頻出現的詞語是口號式的、主體不明的:「目標再明確、任務再細化、責任再落實」 「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抓好常態化防控,以只爭朝夕的緊迫感推動復工達產!」既要常態化防控,又要復工復產,企業在執行時便必須盡最大可能排除風險。

今年8月31日,巴黎貝甜因臨時生產場所無證被罰。上海封城期間,巴黎貝甜為了供給員工在培訓中心開工製造麵包,此後應周邊居民需求,製作麵包平價出售。但上海疫情平復後,巴黎貝甜卻被上海市場監管總局以「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或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為由罰款58.5萬元。

對巴黎貝甜的處罰通告一齣,引起廣泛輿情。人們認為這樣的處罰過於嚴厲、不近人情。有律師認為這是非常典型的處罰形式合法、但實際違法的案例。「處罰企業需要做一個全面的綜合考慮,」該律師補充,「在當時的情況下,企業會有一些免責事由,它承擔了社會救助的義務,也沒有主觀上的違法故意,銷售的商品也沒人投訴。」

但上海市場監管總局在處罰時並未參考這些因素,只是僵化地執行食品安全法。巴黎貝甜也並非唯一被僵化處罰的受害者,若以「團長」「騎手」在《上海發布》中搜索,上海疫情期間其關注的亦是這兩個群體被處罰的信息,以及教導其如何「不違法」的提示。但正是這兩個群體在上海封城期間為居民的日常需求做出了巨大貢獻。

宣傳敘事的道德污名

如果說法律層面的懲罰是可見的權力濫用,那麼媒體宣傳在報道疫情時的暗示性用詞則更值得玩味。在宣傳敘事中,應對流行病被比作戰爭,憑藉英勇的戰士必將取得最終勝利。

在媒體的疫情報道中,對防疫人員的用詞多為正面、歌頌性詞語,如「致敬」「辛苦」「犧牲」「奉獻」和「感謝」等。「上海發布」的標題中,防疫人員被稱為「白衣戰士」「偵探」「守門人」「守壩人」和「英雄」。

媒體甚至將防疫人員比作偵探,這是否在暗示感染者是嫌疑人、壞人和賊。從時間上來看,將防疫人員比作「偵探」和「守壩人」的文章集中在2020年2月至3月疫情最嚴峻的階段。但兩年後,宣傳對普通人的恐嚇和暗示並未減弱,反而愈演愈烈。

2022年7月27日,「廈門疾控」微信視頻號發布了一支名為《尋蹤》的微電影,以宣傳流調工作的艱辛。在其影像敘事中,密接男子被比作在逃犯人,躲避像警察一樣的流調人員的「追捕」。

影像設置了一個未被質疑的前提:密接在逃。密接男子向防疫人員解釋為什麼一直躲藏時問道:「抓走了不是要關14天嗎?我都沒什麼症狀,這不是耽誤事嗎?你們搞那麼辛苦是為了什麼呢?」但這一關乎所有人的合理質疑並未被回答,只是用醫護人員被口罩勒皺的臉、深夜的負壓救護車等道德暗示代替。

接着,防疫人員通過流調找到了密接男子去過的所有地方,包括飯館、KTV等公共場所,最終確定感染地點。這時,防疫人員的台詞是:「是在大家都會去的一個地方」,鏡頭隨即切換到了公共廁所。無論飯館、KTV還是公共廁所,這裏的暗示是:去這些地方是錯誤的。這無疑是又一次道德綁架。

而在報道普通人的流調信息時,媒體傾向於把感染者從事的職業、去過的場所、做過的事情鉅細靡遺地公布,從烤鴨店、酒吧、旅遊團、夜店、進京高鐵、蘇州遊玩到新發地商戶、祿口機場、回國航班等。

2022年2月10日,中國北京,數名穿保護衣的餐廳員工在收拾碗碟。

2022年2月10日,中國北京,數名穿保護衣的餐廳員工在收拾碗碟。攝:Annice Lyn/Getty Images

2021年9月,關於黑龍江哈爾濱一位居民的流調信息,《人民日報》報道標題為《連續3天玩劇本殺,黑龍江感染者活動軌跡公布》,《南方都市報》報道標題為《新增一陽性!軌跡涉劇本殺、密室、浴池、鐵鍋燉等店!哈爾濱緊急公告》。兩家媒體都在標題中做出負面暗示。

在一家市場化媒體從業的記者葉興告訴端傳媒,自己並不認同這樣的標題,但記者對標題和稿件的決定權很少。「如果我對標題有話語權的話,除非我確實要幫疾控找人,否則不太想在標題裏體現流調的任何信息。我們是三審制度,編輯一改,編輯改完給副主編,副主編看完再給主編。像疫情這種比較重要的議題還要給編委這一級別的人,一層一層往上審。中間這幾層人都有權力改,最後拍板的肯定不是記者。」

涉及疫情的稿件,權威信息來源通常只有官方通報一個渠道。在一家黨媒工作多年的記者王科表示,疫情通報的所有信息都來源於各地疾控辦,雖然每家媒體都會另起標題,但不會脫離官方信息。「媒體負不起責任。我相信媒體本身沒有太多主觀惡意。這種稿子我們沒有多大發揮空間,我們去參加發布會,然後把稿子發出來,就是這麼回事。」

王科透露,官方發布的消息都是滯後的。發布會起不到及時告知的作用,內容都是覈實過後的,雖然準確,但不一定客觀全面,帶有很強的政府意志。在發布之前,官方已經把這些區域管控起來了。發布會更像是政治作秀,更多的是宣傳作用,而不是公告作用 。

大陸一所高校傳播學教師李池指出:「現在實際上有一個潛台詞,在一種緊急狀態之下,官方的邏輯是這些行為不被鼓勵,用官方的話來說就是『非必要不聚集』。在媒體話語中,它轉化成一種道德審判式的公共話語——在這種狀態下還堅持出去吃飯,堅持出去約會,跟朋友見面等,一個人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導致大家都跟着你一起吃苦,是道德的墮落。」

「這種敘事實際上首先是服務於防疫整體需要,所有人都應當往一個方向思考問題,或者說按照統一的模式行動,而不應當追求所謂個性化的生活和個人主義價值觀,要回歸集體主義。第二,媒體需要商業化和流量,那些對公衆來講具有窺私功能的案例,媒體當然不會放過 。」李池說。

相較於對防疫工作者的英雄敘事,宣傳部門沉迷於對庶民的審視,助推了輿論場的狂歡和歧視。

大陸一所高校的傳播學教師張瑞認為,這是極權化體制一個很重要的特徵:「受到法律嚴格保障的私人領域,是抵抗公權力入侵的一個堡壘。但在極權社會,這個壁壘是被拆掉的。在極權化語境裏,個人隱私不重要。媒體實際上都或多或少受到這種極權化氛圍的感染。」

我們在《人民日報》和《南方都市報》標題中搜索「物傳人」發現,從疫情伊始到2022年7月,對於「物品表面是否會傳播病毒」這一問題,兩家媒體的口徑基本一致,即強調病毒可由物傳人,需要提高警惕。

然而,學界關於物傳人風險早有定論。2020年7月,《柳葉刀》(The Lancet)曾發表名為Exaggerated risk of transmission of COVID-19 by fomites的報告,認為物品表面傳播病毒的風險被誇大。世衛組織也曾發布報告指出沒有證據直接證明病毒能夠通過物品傳播。2022年4月,Nature子刊 Journal of Exposure Science & Environmental Epidemiology發表一篇文章認為,病毒通過物體表面傳播的概率極小,僅為空氣傳播的千分之一。

2022年4月21日,中國上海,一名防疫人員在一所學校裏噴刷消毒劑。

2022年4月21日,中國上海,一名防疫人員在一所學校裏噴刷消毒劑。攝:Yin Liqin/China News Service via Getty Images

檢索發現,《上海發布》在僅有的一篇文章中援引國家衛健委提到,Omicron物傳人風險較小,但若反覆接觸,不注意防護,感染風險會明顯加大。《人民日報》和《南方都市報》則幾乎未對「物傳人」可能性進行科普,也未提及病毒在物體表面存活和病毒通過物體表面傳播的關係,而是直接將兩者畫上等號。

對此,張瑞認為:「極權社會為了維持內在高度緊密的權力機制,必須要有敵人,這是它一種重要的統治手段。需要通過這種瀰漫性的恐懼樹立政權的合法性,它希望告訴民衆『因為你身邊有很多壞人和很多不安全的東西,所以你得聽話』。」

王科對這一現象表達了自己的猜測:「每一輪疫情官方都會溯源,但有時找不到源頭。這時物傳人對官方來說,可能是一個很好的歸宿,起碼有個交代。」

事實覈查在宣傳主導下變成了立場站位。「國內網絡是封鎖的。前沿的國外論文,原則上不允許記者翻牆出去看。即便記者翻牆出去看了,報道也不能引述。官方只允許你照本宣科。」王科還提到,如果記者想要多做一些事情,比如衍生解讀便可能遭遇下崗或封殺。「你不能有太多自己的思想,官方說什麼就是什麼口徑。」

在疫情爆發初期曾有過突出表現的《三聯生活週刊》此後也極少刊載「物傳人」的相關報道。在我們的搜索中,「居家」「宅家」「隔離」是其微信公衆號標題的高頻詞。雖然這些關鍵詞對應的時間和封控靜默時間對應,但除了「隔離」一詞在2020年4月之前有過批評角度的報道,其他大多數選題為在家如何解悶、如何緩解焦慮情緒等建議類文章。

這是日益嚴苛的報道禁令下,媒體的自保行為。2020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強調要做好疫情防控的輿論引導工作,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

王科表示,「宣傳部會直接給我們發宣傳提示,它相當於一個指令,直接下達內部的文件給媒體,傳真過來或者打電話到辦公室管宣傳的人那裏。」宣傳提示是黨管媒體的一個重要工具,告知媒體什麼可以寫,什麼不能寫。

「負面信息是不能報道的。之前我們這裏有一輪疫情,很多店鋪關停了。重新開張之後商鋪資金週轉不過來,希望免租。但這種選題是不能報道的。」群衆的呼聲會被歸為負面信息,有時宣傳部門會指示媒體做正確的輿論引導,「比如要引導受衆不能小看疫情,發現瞞報及時舉報,用媒體為宣傳工作服務。」

2022年3月25日,中國北京,一名保安員在一個被圍封的小區外看守。

2022年3月25日,中國北京,一名保安員在一個被圍封的小區外看守。攝:Andrea Verdelli/Getty Images

某媒體記者方路開玩笑地說,在工作軟件搜索「發不了」可以搜出上百條聊天記錄。該記者透露,2020年疫情之初就接到總編指令,疫情報道「一切以官方通報為準,稿件適合從建設性角度出發,不適合做監督性負面報道。」

方路還提到,2020年尚可報道非Covid-19患者就醫問題,但整個媒體環境三年來越收越緊。「疫情第一年我採訪了一個關注尿毒症患者的NGO組織聯絡人,也寫了報道。當時武漢尿毒症患者受到關注得到了救助。第二年西安還有今年上海也出現同樣問題,NGO聯絡人又來找我,我幫他聯繫了其他媒體,但稿子最終沒發出來。一樣的選題,不同的時間,結果就不同。」

據另一家媒體記者透露,在中共二十大召開前一個月,其已收到關於疫情用工歧視、跨省醫療支援等問題的禁令。而遠在二十大召開之前,接種疫苗致白血病、北京周邊地區被無故封區等議題也早便不予通過。

新聞審查機制下對防疫次生災害的禁令,讓弱勢群體在主流媒體中息聲,也使其困境從大衆視角中消隱,導致忽視甚至歧視。

瀰漫性恐懼

值得注意的是,這五家媒體的公衆號中,《人民日報》《南方都市報》和《上海發布》在與疫情有關文章的標題中大量使用感嘆號。搜索「疫情」一詞,有感嘆號的標題佔比分別為42.6%,41.6%和48.7%。標題中常常出現「急尋」「剛剛」「深夜」這類引發焦急的詞彙和「這些人」「點名」「報備」等命令性詞彙。

我們對《人民日報》中「立案」一詞下所有文章進行了內文情感分析,使用的工具是阿里雲自然語言處理情緒分析API,其分析方式是根據稿件內容給出稿件情緒傾向性的排名和分數推測,推測出的情緒共有11種可能,排名越靠前、分數越高的情緒和稿件內容更為貼近。

在我們分析的20條稿件中,「憤怒」「抱怨」「投訴」三種情緒佔據了49%,其中,「憤怒」佔據排名前三情緒的稿件有14條。進一步分析這些稿件,會發現稿件中對於「犯錯者」的行為動機都缺乏描寫,而着重於其行為帶來的後果,即使人們的行為是為了就醫、獲取經濟來源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宣傳部門用情緒化的表達恐嚇公衆,服務於「動態清零」的貫徹。「動態清零」並非疫情期間出現的新口號,它曾被用於宣傳就業保障。2019年1月的一次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介紹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提及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動態清零」真正用於防疫,根據國家衛健委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為第一作者的論文《我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動態清零」策略》,是自2021年8月開始。該政策指在遵循「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基礎上,「發現一起、撲滅一起」,快速切斷每一起傳播鏈,使每場疫情均以感染者清零、傳播鏈中斷為止。

而國家衛健委開始大規模宣傳「動態清零」則始於2021年11月。同樣是梁萬年在媒體強調,中國疫情防控堅持「動態清零」而非零感染。在2021年12月的西安和2022年4月的上海,這一策略被強力執行。

我們在《上海發布》上海封城期間的文章標題中搜索「孫春蘭」,可以看出整個語言是演講式的、非理性的、狂熱的、呼號動員式的,像起誓一樣面向集體和公衆:「迎難而上」「咬緊牙關」「勠力同心、以快制快、一氣呵成」「抱定必勝信心」「全力跑贏病毒」……

「認識再提高,行動再堅決,措施再落實」「四應四盡」……鏗鏘有力語言的背後是宏大、虛無和貧瘠;「盡銳出戰」「堅決打贏大仗贏仗」「狙擊戰」「連續奮戰」「決戰衝鋒」「持續攻堅,擴大戰果,一鼓作氣」……對戰鬥和軍事隱喻的偏好,將防疫狀態高度軍事化;「全面」「全域」「全力」「全員」「一切」……全稱量詞的大量使用意味着對絕對掌控。

張瑞認為,這些話術看起來是專業術語,實際上僞專業的:「真正專業的公共衛生秩序首先獨立於政治,有自己的目標。其次,它內部的科學話語是多元的、競爭性的、開放的。而這些詞實際上是權力話語打扮成科學的樣子,目的是為了增強合法性,本質上它是在構建一個極權化的公共衛生秩序,最終是服務於極權體制的。」

不容質疑的政策也意味着不容變通的執行。某媒體記者曾採訪河北一位宣傳系統官員,對於北三縣(注:北京市與天津市交界處的三個隸屬於河北省廊坊市的縣級行政區)能否進京的政策,他表示並不清楚決策到底是哪一級組織作出的,但能做的唯有「貫徹」:「廊坊這個區位是保衛北京的,有時候政策不是河北定的,也不是廊坊的政策,它其實是北京的政策。只要所在的市有一例確診就無法進入北京,這個政策也是挺一刀切的。」

2022年4月11日,中國北京,一名工作人員引導市民在檢測點排隊進行核酸檢測。

2022年4月11日,中國北京,一名工作人員引導市民在檢測點排隊進行核酸檢測。攝:Tingshu Wang/Reuters/達志影像

浪漫化敘事則作為口號宣傳的補充,試圖以「感動」軟化公衆對防疫的不滿。以上海封城舉例,在《人民日報》標題中搜索「上海」:《馳援上海抗疫!我們共同「守滬」》《一起守「滬」,上海加油!》《「江蘇大白,謝謝你們!」上海加油,我們都在!》《上海政協委員註冊成騎手,半個月只送藥,第一單送完眼淚就打轉》《 這位老人寫給上海的信刷屏了!》《「重症八仙」已有3位奔赴上海支援》……

而當「封城」一詞會喚醒公衆的武漢記憶和上海創傷,為防疫大局帶來隱憂,宣傳系統用靜默取代了封城。

這反映了中國防疫一些巧妙細微的宣傳變化,李池認為,「封城現在變成了一個敏感詞,因為它不可避免地會讓人們想起武漢疫情,包括上海疫情。詞的選擇是社會管理的一部分。要管理一個社會,很重要的一點是管理人們思維的方式。這個現象背後的意義是把這件事中性化。我覺得它不是一種欺騙,它是一種移植術第一,官方不希望大家對這個政策產生恐懼,第二,也不希望大家對歷史記憶產生反覆。」

回顧三年防疫,宣傳部門成功地將歧視與恐懼根植於普通人的心理,瀰漫性的恐怖也帶來了寒蟬效應。當自己面臨污名或指責時,自保式的「政治」表態就成了迫不得已的膝跳反應,就如貴陽轉運大巴側翻事故遇難者家屬在微博討要說法時,首先要強調自己「永遠是中國人」「愛國」。「受到了某種壓迫和不公而又沒有辦法改變時,人們通過站在壓迫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說服自己,將問題合理化。不然,人在心理上會崩潰的。」張瑞說。

應受訪者要求,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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