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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強姦女同學」——79歲教師46年申訴路

「人生兩半,我只活了24年。除了童年和教書的7年,生活裏只有申訴、上訴,再申訴、上訴。」

插畫:Wilson Tsang

特約撰稿人 豐燁 發自江西

刊登於 2021-12-21

#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汪康夫在夜裏總是難以入眠。巨大的心理壓力和冠心病帶來的疼痛久久折磨著這位79歲的老人。閉上眼睛,腦子裏全是50多年前的那個案子。「我完全一個好好的人,搞成這樣……」

1966年,在江西鄉村一所小學教書的汪康夫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後,他持續申訴,先後有9位律師經手案件,卻始終未得到他想要的清白。

2021年9月26日,汪康夫收到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短信回覆:經審查,符合我院受理條件,我院依法受理。

申訴46年的汪康夫,再一次看到了希望。

紅旗班

1964-65年間,江西省蓮花鄉(現稱蓮花縣)琴水小學(現為城廂小學)五年級(一)班傳出歌聲:一根蔓上兩朵花呀,群英會上遇親家呀……

彼時的班長李利元如今已經70歲,仍能不假思索地唱出當年汪康夫帶著全班學生開展文藝活動時的唱詞。

「50多年了,我還記得這些歌,我們班就是不一樣,走在學校裏別的同學都不太敢上來搭話。」說起這些,李利元臉上會露出驕傲的神色。

汪康夫執教的五(一)班,是琴水小學的紅旗班。他們會在別的班級課間忙著打鬧嬉戲的時候,辦起賽跑。「那時大家都想去北京看天安門,汪老師就想了個活動,叫作『誰先到天安門』。給我們算路程,(從蓮花鄉到北京)1800公里——我們就每天跑步,想著一定要第一個去看那個雄偉的建築」,孩子們在200米的操場上追逐奔跑,然後七嘴八舌地上報組長,「我跑了400米,你記下!還有多少公里到北京?」

學校負責廚房的朱師傅對紅旗班也青睞有加。「那時候搞勞育,汪老師帶著我們一起種菜,其他班的菜經常有爛的,但我們班的就很好。每次送到廚房,朱師傅高興得要死。」李利元回憶到。

班長李利元和同學李新恩等人拼湊起了汪康夫當年的形象:清瘦的身形、眉眼端正、不苟言笑,在校園裏獨來獨往,是傳統知識分子的樣貌。彼時的學生,以為這位年齡不大的老師,有著自命不凡的傲氣,反而對他更加欽佩。他們並不知道汪老師的身世。

生於1942年的汪康夫,由於父親從軍,童年時期顛沛流離。1949年後,汪康夫和母親、與背負著國民黨中校身分的父親先後回鄉,定居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的村間一隅,過上安分守己的生活。1959年,18歲的汪康夫從中學畢業,本打算遵循「家有三鬥糧,不當孩子王」的家訓開始務農,但一紙來自蓮花縣教育局的通知將他的計劃打亂——汪康夫被分配到萍鄉市蓮花縣琴水小學教書,任職語文老師。

汪康夫的父母遺照,至今仍放在家中的客廳。
汪康夫的父母遺照,至今仍放在家中的客廳。攝影:豐燁

「家庭成分」的問題依舊如影隨形,汪康夫不敢和同事們走得太近,也不敢和學生多說一句話。「不爭不搶,我內心裏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和別的老師不一樣,同樣的情景下,普通老師體罰學生,可能是工作方法問題,而到了我身上可能就是階級立場問題。」汪康夫回憶起學校開大會時,領導關於體罰學生問題的論調。

1963年,汪康夫被選入吉安師範語文教師培訓班,進行為期3個月的培訓,回到琴水小學後,主抓實驗班(後因表現優異被稱作紅旗班),李利元他們相當於是汪康夫的第一批學生。

1966年,李利元和同學們升入六年級。汪康夫服從學校安排,接手另一批普通班級學生,紅旗班則劃給另一位老師執教。

「但汪老師帶不帶我們好像都一樣,我還是會去找他,有什麼情況也會和他去說,他也很關心我們」,正是因為這樣的師生關係,2016年當被前來採訪的記者問及「汪康夫案件」的細節時,李利元一口咬定汪康夫是班主任,反而忘記了事實上的班主任另有其人。

禍起

1966年5月16日晚,汪康夫如常坐在宿舍的書桌前批改作業。一陣敲門聲後,社教工作組的組長連同兩名公安幹警出現在他的面前——「你跟我們走一趟」,沒多贅述緣由。汪康夫不敢多問,被三人帶到當地公安局。

那是一個他從未見過的場面——在公安局的一間辦公室內,局長、社教工作組組長、團委領導等6、7個人聚集在汪康夫身邊。他們神態嚴肅,「帶著指令式的口吻」。「首先問我在學校裏有什麼生活作風問題,然後跟我講政策,讓我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又跟我說『家庭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選擇』,要我交待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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