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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賁:從秦制到極權,古今暴政的演化脈絡

相似和相異一起構成了古今不同暴政之間的那種既有內在聯繫,卻又有本質變化的演化脈絡。

2015年12月14日中國北京人民大會堂,中國解放軍在樓梯上站崗。

2015年12月14日中國北京人民大會堂,中國解放軍在樓梯上站崗。攝:Fred Dufour-Pool/Getty Images

刊登於 2021-08-21

#極權#評論#徐賁

在中國古代傳統中的專制暴政經常以「秦制」相稱,近年來人們對秦制的興趣有增無減,顯然與現實生活的感受和聯想有關。秦制的影響是專制暴政頑強存在的一個原因,柳宗元說秦亡於政,非亡於制。秦王朝的強大與信奉法家有關,它的速滅無疑為法家招來了惡名,不過法家對君主專制制度的設計理論並沒有隨秦王朝的滅亡而被拋棄。漢承秦制的事實,說明法家的政治理論在實際上仍然是有效的。一些有效的專制制度因素在現代極權暴政裏也依然清晰可辨。「文革」中上演為法家「正名」的「批儒尊法」、「儒法鬥爭」 也就不奇怪了。

然而,現代極權(包括後極權)卻不只是2.0或3.0版的秦制。秦制的理論基礎是法家思想,戰國時代的法家思想代表一種專制、暴力和權術統治的邏輯,就像馬基雅維利政治學裏的君主政治元素一樣,需要放到特定的歷史時刻中去理解。現代極權是不同歷史時刻和條件的產物,我們可以在極權的意識形態和統治方式中辨認出一些法家或馬基雅維利元素,但極權暴政的統治理論和方式卻不是由這些元素構成的。

我們可以辨認出來的「相似」之外,還有更為重要的「相異」,相似和相異一起構成了古今不同暴政之間的那種既有內在聯繫,卻又有本質變化的演化脈絡。在這個演化中,極權主義的專制政黨及其意識形態扮演了絕頂重要的角色:從家天下到黨天下,從尊君到尊黨,再到尊黨魁(領袖個人崇拜)、從君權的一己之力到黨權的組織體制之力,都使得秦製法家理論的三個核心「勢」「術」「法」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有了新式表現。極權統治的核心不是法家那種條理分明的系統理論,而是集帝王學、黨國主義、機會主義和犬儒主義之大成的教條拼湊。它不可能像法家那樣有可以傳世的理論,但卻比秦制暴政更能長久地維持專制統治。

西安兵馬俑。
西安兵馬俑。攝:Fei Yang/Getty Images

一、秦制的「勢」「術」「法」

為了認識舊式秦制暴政的本質,必須知道,秦製法家理論三要素的排序是「勢」「術」「法」,而不是在歷史中實際先後出現「法」「勢」「術」。這讓我們看到秦制與現代極權的一個共同特徵:有法不等於法治,法不代表公正,也不代表正義,法不過是專制獨裁和暴政操控臣民的手段。今人區別「法治」與「法制」,大抵指的是,法制追求的是秩序,法治追求的是正義;法制的目的是治民,法治的主要目的是制約政府的權力。專制的「法制」體現君主的意志,君主在法之上,而現代「法治」中的法則是至高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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