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傳統中的專制暴政經常以「秦制」相稱,近年來人們對秦制的興趣有增無減,顯然與現實生活的感受和聯想有關。秦制的影響是專制暴政頑強存在的一個原因,柳宗元說秦亡於政,非亡於制。秦王朝的強大與信奉法家有關,它的速滅無疑為法家招來了惡名,不過法家對君主專制制度的設計理論並沒有隨秦王朝的滅亡而被拋棄。漢承秦制的事實,說明法家的政治理論在實際上仍然是有效的。一些有效的專制制度因素在現代極權暴政裏也依然清晰可辨。「文革」中上演為法家「正名」的「批儒尊法」、「儒法鬥爭」 也就不奇怪了。
然而,現代極權(包括後極權)卻不只是2.0或3.0版的秦制。秦制的理論基礎是法家思想,戰國時代的法家思想代表一種專制、暴力和權術統治的邏輯,就像馬基雅維利政治學裏的君主政治元素一樣,需要放到特定的歷史時刻中去理解。現代極權是不同歷史時刻和條件的產物,我們可以在極權的意識形態和統治方式中辨認出一些法家或馬基雅維利元素,但極權暴政的統治理論和方式卻不是由這些元素構成的。
我們可以辨認出來的「相似」之外,還有更為重要的「相異」,相似和相異一起構成了古今不同暴政之間的那種既有內在聯繫,卻又有本質變化的演化脈絡。在這個演化中,極權主義的專制政黨及其意識形態扮演了絕頂重要的角色:從家天下到黨天下,從尊君到尊黨,再到尊黨魁(領袖個人崇拜)、從君權的一己之力到黨權的組織體制之力,都使得秦製法家理論的三個核心「勢」「術」「法」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有了新式表現。極權統治的核心不是法家那種條理分明的系統理論,而是集帝王學、黨國主義、機會主義和犬儒主義之大成的教條拼湊。它不可能像法家那樣有可以傳世的理論,但卻比秦制暴政更能長久地維持專制統治。
一、秦制的「勢」「術」「法」
為了認識舊式秦制暴政的本質,必須知道,秦製法家理論三要素的排序是「勢」「術」「法」,而不是在歷史中實際先後出現「法」「勢」「術」。這讓我們看到秦制與現代極權的一個共同特徵:有法不等於法治,法不代表公正,也不代表正義,法不過是專制獨裁和暴政操控臣民的手段。今人區別「法治」與「法制」,大抵指的是,法制追求的是秩序,法治追求的是正義;法制的目的是治民,法治的主要目的是制約政府的權力。專制的「法制」體現君主的意志,君主在法之上,而現代「法治」中的法則是至高無上的。
這個觀念區別在古代即使不是不存在,也可以在此忽略不計。秦制的法,如李斯「督責之術」所主張的,是有別於崇仁義、興禮樂的定製度,是君王隨心所欲的「法制」。這樣的法全憑皇帝一己的需要,必須由皇帝說了算,而今天的法則還需要蓋上一個「人民代表」的橡皮圖章。
「勢」就是權力,在秦制裏,那是絕對的君權,對現代極權則是絕對的黨權,黨的最高領袖便是這個權力的最高一尊執掌者。「術」是統治手段和方式,古代掌控在君王手中,現代掌控在黨魁手中。法家的術是君主控制「臣」的手段,極權的術是黨魁控制高層官僚體系的手段。「法」也是統治的手段和方式,是為勢和術服務的工具。古代法的對象是「民」,而現代法的對象則是除最高層統治者之外的所有人,包括權力的理論(如「四項原則」),法定的條例和規則(如《憲法》),也包括隨各種臨時性的政策和文件。法家的術和法是不同的:術是秘而不宣的,而法則是公諸於世的;雖然不同,但都為了起到讓人害怕並乖乖服從的統治效果。
「勢」「術」「法」的秩序也揭示了法在專制統治中的實際作用,雖然號稱法治,法卻是敬陪末位的。而這與法家政治元素在歷史中的出現先後是不同的。歷史中的法治思想淵源最早,發展較先,尊君思想隨之而起,約略同時,然後才出現勢的思想,而術的思想出現最晚。
韓非是法家政治理論的集大成者,在他的君王專制理論裏,「勢」是第一位的。他在《忠君》裏說,君主要做到獨斷專行,才能稱得上是王。「勢」為一個國家內在的威權,如果運行得當,便一定會讓政令根深蒂固,讓民眾言聽計從。法家尊君,不是尊其人,而是尊其所處的那個稱「勢」的權位。專制的國王、總裁、元首、總書記也就是這種性質的權位,無論誰坐在這個位置上,都是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一尊」。阿倫特在分析極權主義權力結構的時候,將其比喻為一個洋葱,一層層剝到芯子裏則是空的。極權的最高領袖之所以為「一尊」,並非因為其德其能,而是因為他處在那個中心的位置,誰佔據這個權位都是一樣。
同樣,法家尊君,非尊其人,而是尊其所處的權位。管子「法法篇」曰,「君之所以為君者,勢也」。韓非說,勢就象雲霧一樣,龍、蛇「不託於雲霧」,不能騰飛,如同普通的蚓、蟻一樣。同樣的,堯、舜沒有勢,就如同普通老百姓一樣,不要說對付不了掌握勢的桀和紂,就連三個普通的人都管不住。專制君主憑君的權位發號施令,臣民是服從他的權位,而不他這個人。君主個人的道德才能與他的權位並無直接聯繫(《韓非·難勢》)。極權體制裏能坐上這個權位的個人,都要把自己打扮成高尚、睿智的領袖,好像除了他在沒有他人配得上這個位置,因此就需要個人崇拜。
這樣大權獨攬的權位會給天下帶來政治風險,堯和舜有這個權位,能治天下,桀和紂則亂天下。像堯、舜或桀、紂都是極端的例子,他們都是「千世而一出」的極少數,而絕大多數的統治者都是「中者」——當然,「中者」也總是像把自己打扮成史無前例的英明領袖,掩蓋其平庸甚至蠢材的本質。因此,韓非認為,若坐等堯、舜,豈不是「千世亂而一治」嗎?那將是「百日不食以待梁肉,餓者不活。」(《韓非·五蠹》「越人善遊」,而「中國之溺人」不得救。怎麼辦呢?辦法只有一個:不要把希望寄託於「千世而一出」的賢人身上,所以要用制度來代替對堯、舜的依賴,使治天下者「抱法處勢」這樣,即使「中者」亦能使天下治;「中者」常有,天下常治」(韓非·難勢)。「中者」就是波列日涅夫或小學博士一類的平庸之輩。
法治結合人治或代替人治,這樣的政治觀念可以運用於專制,也可以運用傳統的「德治」或現代的「共和」。法家之所以說是為專制服務,不僅在於它的尊君思想,而且在於它的「勢」和「法」之間還有一個「術」。而術和法都是帝王的統治工具。韓非曰,「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韓非子:難三》)。術是用來管理「臣」的,法是用來管理「民」的。韓非雲,「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又曰:「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蔽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定法)。在法家的政治組織觀念裏,法代表君王意志的絕對權威,同時也是按照君王意志對民的行為規範。
術和法雖然都是「帝王之具」,但在內容和方法上是有區別的。術的內容是不確定的,皇帝用術來駕馭大臣,天威難測,要整他們,隨時可以想出新的辦法,編造出新的藉口,不能預先讓他們知道了有所防備,才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法不同於術,法以刑書刑鼎公布於天下,讓天下百姓皆知。孔子也認為固當有法,但不贊成法度公布於民,認為這樣貴族會失去其原有的權位,而封建政治的基礎便會就此動搖。僅就使民知法而言,法家是一個進步,也是「禮治」與「法治」的一個區別。
法家思想與秦制有關聯,但不能完全等同於秦的專制,法家也不應該簡單地成為專制的誤稱。秦制和法家思想的一致在於,都是明言重法,實質是尊君。現代極權也是這樣,言必稱法治,實質是尊黨及其領袖。尊君和尊黨的用意越明確,離開法治就越遠,而距專制就更近。
法治與專制是有區別的,法治以法律為最高權威,為君臣共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專制以君以黨為最高權威,可以按他們的意志更改法律,甚至改變作為國本的憲法。以此標準來看,則秦制或一黨專制都無真正的法治思想,更未曾有過法治的存在。這兩種政府都是貌似法治,其實與法治根本互不相容。
二、極權暴政的統治術和權術化「法治」
法治是制度化的統治,而非以禮教化。西方的法治是以高於國法的神法或自然法為依據的。法家思想未見清晰的更高法,但卻有些類似今天的社會進化論。法的起源是為了建立人類群居必須的制度化組織與禁令,《管子·君臣下》中曰:「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徵。於是智者詐愚,強者凌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故智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是故道術德行,出於賢人。其從義理兆形於民心,則民反道矣。名物處,違是非之分,則賞罰行矣。上下設,民生體,而國都立矣。是故國之所以為國者,民體以為國;君之所以為君者,賞罰以為君」。憑藉法來行賞罰之權,這就是君之大權,「賞罰者,利器也」。在法家那裏,「法制不議」,「刑殺毋救」,「爵祿無假」,「三者藏於官則為法」(管子·法禁)。
到了韓非的時代,皇帝管官,再由官來治民,這樣設計「術」和「法」的分工已經是夠系統和周到的了,但其功效遠不能與現代極權相比。現代極權對勢、術和法的運用有兩個重要的特點,第一是「勢」和「術」的結合,第二是「法」的「術化」(法律權術化)。極權統治的領袖通過政黨這個組織,而不只是個人,來用權術維護權位,並通過層層上通下達的官僚系統故意模糊法和術的區別,在社會管控中把術當法來運用。這兩個手段都遠比在秦制裏更能體現「制度優勢」,大大強化了領袖手裏的黨權,也鞏固了他的個人地位和權力。歷史證明,所有的極權領袖都在這兩點上下足功夫,一個比一個精通此道。
現代極權的「勢」和「術」結合,優勢在於「黨」。秦制的君王之術僅僅是他個人對臣玩的權術,只有他一個人心裏知道用什麼尺度和為什麼目的,忠君是他能動用的唯一理由。但現代極權的術是通過黨的組織來協助實行的,「遵守黨的紀律」是強有力的理由。斯大林每次公開審判和處決高級幹部都是政治局的決定,無論他說的是什麼樣的「對敵鬥爭」或「路線鬥爭」理由,整個黨組織都會從上到下熱烈地為他歡呼。阿倫特在她的極權主義分析中指出,「組織」和「宣傳」是極權主義的兩大政治運作支柱,它們使得任何舊式的專制獨裁在統治效能上都無法望其項背。
作為極權統治術的「紀律」是一種幫會式的法紀法規,是極權唯一當真的「法」。「紀律」的條文只是表面文章,怎麼解釋紀律,什麼時候,對誰祭出紀律,那才是紀律之術的精髓。這樣的紀律才能有「潛御」的效能。法家「術」也是起到這樣的作用,皇帝可以隨時用它來置臣於死地,臣並不知道皇帝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麼藥。術乃「人主所執」,以「潛御群臣」,其功能是永遠維護人主絕對的權位。
從理論上可以這樣概括,術和法有三個主要區別,第一,法治之對象為民,術則專為臣設。第二,法者君臣共守,術則君主獨用。第三,法是公布於眾,警戒百姓的律文,術則是為了防備權臣,不讓一尊權位受到任何威脅而使出的權謀手段。但是,在實踐政治中,術的統治手段同樣可以運用於民。例如,皇帝既要使用臣子,又使他們互相牽制,所以會有意設置互不信任的關係,收到「奸無所失」的效果。這一招對民同樣有效,讓他們互相監督,互相告發,犒賞告發者,懲處隱瞞者,破壞他們的彼此信任,讓他們永遠處於易於統治的散沙狀態。在現代極權政治中,韓非的「七術」—— 一曰眾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聽責下,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七曰倒言反事——沒有一條不是可以既用於官,也用於民的。
第一是從多方面驗證臣下的言行,凡事都要記錄在檔案裏。特別要用「考驗」式的驗證,任何人就算受到無妄之災,也要正確理解,視為黨對自己的考驗。第二是對犯罪者堅決懲罰以顯示君主的威嚴,時不時的「嚴打」和「搞運動」就是顯示這樣的威嚴。第三是對立功者一定獎賞以使臣下竭盡才能,獎勵和提拔打小報告的人,犒賞揭發和舉報老師的學生。第四是一一聽取臣下的言論以便督責他們的行動,一對一的談心、做思想工作、聽取自我批評和檢討。第五是用可疑的命令詭詐地使用臣下以考察他們是否忠誠,故意模糊的「最高指示」,或左或右讓人摸不着頭腦的政策變化。第六是拿已經知道的情況來詢問臣下以測試他們言論的真假,運動中的互相揭發和徹底交代。第七是說與本意相反的話和做與實情相反的事來刺探臣下的陰謀,反右運動時看似開明、寬容的「大鳴大放」其實是惡毒的「引蛇出洞」策略。這七種方法,無一不是極權統治對所有人都常用的手段。
現代極權統治總是把對臣(奴僕)的術也照樣用作在民(奴隸)身上,這樣就能收到更好的奴僕管奴隸的效果。現代極權之所以能這樣做,主要是因為它前所未有地具備了全方位控制社會所需要的組織和技術條件。秦始皇不可能給每一個賤民用竹簡建一個個人檔案,也不可能讓每一個農夫的兒子從小學習他的思想。他只能用簡單、粗暴的方法處理最難解決的思想問題,頂多也就是抓幾百個讀書人,把他們綁起來丟進大坑裏埋了完事,不會為他們辦什麼「五七幹校」學習班。他再能幹,光監視大臣,就已經讓他忙不過來了,而現代極權卻有能力監視整個社會,用電子監控的手段識別人臉,記錄每個人的一舉一動,用檔案制度記錄每個人的言行,用政治運動強制改造每個人的思想和行動。正如奧威爾在《1984》中所揭示的,現代極權是一種建立在現代科技基礎上的無孔不入的統治形式。專制能夠延續,是因為人性沒有改變;專制能夠變化,是因為人有創造的能力。
在延續專制但又不斷創新的現代極權制度中,法律本身也被權術化了,成為一種欺騙和洗腦的手段。而這針對的正是整個社會和所有的民。權術化的法有四個特徵。
第一,它雖有法但不依法辦事,說一套做一套,把法當作一種擺設和幌子,法也就成為一種統治術,與普通的謊言和詐術沒有兩樣。憲法上寫着各種公民自由權利,實際上誰也不能運用這些權利。任何法律、法令都可以按照一時的需要朝令夕改,隨意更改,沒有法理,也沒有人性的依據。立法是術,行法也是術,憑一些人的一己私心,任意為之。
第二,法不再用刑書刑鼎公布於世,而是成為權宜之計,或者對外保密的「國家機密」。這樣的「法」以「文件」「通知」「精神」「最高指示」的方式層層下達,甚至只能「傳達」不能記錄。再英明的指示層層傳達也會走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1957年的「反右」擴大化,原因就是上面有指示按比例抓右派,下面見風使舵,變本加厲,越抓越多。文革中更是冤獄遍地、假案無數,讓千百萬百姓飽受磨難,甚至家破人亡。權術化的法治造就了大規模的迫害和人道災難。
第三,法的語言被故意模糊,法不再有確定性。法本來應該不偏不倚,明確穩定,全在於條文的清晰、易解,如果不是這樣,就會被隨意解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禁止「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不良」本是一個主觀看法,而不是一個客觀事實,如何在法庭上驗證,必然引起爭議。羅翔在《為什麼網絡發帖不宜以尋釁滋事論處? 》中指出,「尋釁滋事罪」本是一個非常模糊的罪名,而其第四款「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更是無比模糊。按照此法,只要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引起多人圍觀,都有可能觸犯尋釁滋事。比如有人因為高興,在公共場所手舞足蹈,路人駐足,圍觀者成群。或者某人男穿女裝,在大街上引人圍觀,似乎也都符合尋釁滋事罪的形式要件。如果運用於網絡這個公共場所,幾乎一切在網絡上發表的言論圖片,引起多人點擊轉發,都可能難逃尋釁滋事罪的法網。
第四,法令法規故意使用奧威爾在《1984》中剖析的那種「新語」(newspeak),新語是一種在極權主義環境下被當作切口、黑話或暗語來使用的套話。其語意的能指和所指關係是不確定的,可以根據秘而不宣的需要來隨意解釋。它的作用是製造焦慮和恐懼,使人們看似在使用一種語言,其實無非用它交流。含混不清、模稜兩可的套語是一種新語,「打黑掃黃」「境外勢力」「破壞穩定」「掃黃打非」「聚眾鬧事」「黑惡集團」都是這樣的新語。這種語言就像內部流通的飯票一樣,無法與外界流通,無論是翻譯成英語、法語、德語,都會讓人莫名其妙。它起到的是限制思想而不是交流思想的功能,它的統治功效只是使人民因不知所云,無所適從,而倍感恐懼,因害怕而自審,因無助而馴服,而且從根本上摧毀他們的思考語言,使得正常的思維變得不再可能。這是最理想的極權統治效果。
權勢和權術的結合,以及法治的權術化,是極權主義的人治和專制。這二者形成了具有現代專制特色,並行之有效的黨的「內外有別」二級統治模式。第一級是最高統治者用「術」來對高、中官僚的絕對控制(斯大林對黨內高層的不斷清洗就是這樣);第二級是通過官僚體制來對全社會的絕對掌控。第一級控制靠的是黨的組織紀律,第二級控制靠的是黨的宣傳洗腦。這使得黨國極權的第二級控制不同於法家那種只是依靠苛法峻刑的恐怖手段。法家對人民是極端渺視的,韓非說,有些不懂得如何治理天下的人認為要治理天下就得「得民之心」。若是必須「得民之心」,又何必要伊尹、管仲呢?「民智之不用,猶嬰兒之心也」(《韓非子·顯學》)。對於那些天生就分不清利與弊,分不清大利與小利的愚民,是沒什麼道理好講的,所以對人民只有「修刑重」,實行殘暴的專政統治。
而正是在這第二級統治層次上,現代極權一面施展它口惠的「人民高貴」和「為人民服務」意識形態,一面不斷完善法家和秦制根本無法設想的愚民手段,從意識形態上對人民進行徹底改造和洗腦。這就形成了奧威爾所說的極權主義特有的「雙重思想」(doublethink),即同時接受兩種相違背的信念的行為。「雙重思想」的必要使得「宣傳」成為一種欺騙和謊言機制,並因此與「組織」一樣成為必不可少的極權支柱。這樣的特徵構成了現代極權暴政與秦制暴政的本質性差別,也要求我們對它有與「秦制」不同的認識。
三、意識形態和黨的核心作用
只有將現代極權主義與古代暴政在具體方面進行一些對比,才能更清楚地看到,極權主義為什麼是一種新型的現代政治制度,它是一種以一黨意識形態為主要特徵的統治形式。極權統治的手段不僅更加嚴厲(當然也有「絲絨鐵拳」的一面),而且與我們所知道的其他暴政壓迫形式(例如秦制暴政、君王專制、僭主暴政、軍人獨裁)有極大的區別。極權意識形態是「暴政法制」(專政)的世俗宗教,變成了一個以暴力和恐怖為核心的新型政治制度。正如阿倫特所說,「凡是在極權主義崛起執政的地方,它建立全新的政治制度,摧毀一個國家所有的社會、法律和政治傳統。……目前的極權主義運動從一黨制度中發展起來;每當這些制度變成了真正的極權主義,它們就開始按照價值觀念與其他一切制度都完全不同的一種制度來運作,我們的傳統法律、道德或常識中的功利主義範疇都不再能幫助我們對付其行動路線,對之作出判斷或者預言」。(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avanovich, 1979, p. 460.)
極權主義的意識形態是一種自稱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如阿倫特所說,「根據『意識形態』的原詞含義,它是一種觀念的邏輯。它的題材是歷史,從『觀念』的角度運用這種主題材料的結果,不是關於某種事物『是什麼』的一套陳述,而是展開一個經常變化的過程。意識形態對待事件的過程的態度,是將它們看作應該遵循它的『觀念』所揭示的邏輯『法則』。各種意識形態都偽裝知道整個歷史過程的各種秘密一一過去的秘密,現在的纏結,將來的無法預測一一其原因是各自觀念中內在的邏輯」。意識形態是一門偽科學和偽哲學,它之所以邪惡,是因為它和恐怖一樣,「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一切關係,意識形態的思維……摧毀了所有真實的關係,……使人失去了體驗和思考的能力」。(Arendt 469,474)
在現代極權統治中,意識形態起到四個關鍵作用。第一,它代表永恆的,唯一的真理,因此代替君權天授,成為新的統治合法性依據。意識形態是極權領袖顯示英明、偉大的主要領域,他是解釋極權意識形態的唯一最高權威,因此,他對所有的人都擁有絕對的思想統治權力。極權政府對社會各個領域的「全能」統治都是從這種思想統治權開始的。極權領袖被打造成一個「天才」人物,他具有超凡的遠見和智慧,擁有出類拔萃的行動能力和傑出的人格品質。他是古代先知、聖賢、智者和現代革命家、統帥、舵手、導師等等的神奇混合。他的天賦異秉和歷史使命使他名正言順、當仁不讓地成為萬民敬仰和崇拜的「天才領袖」。只要他大權在握,他的任何實際錯誤都不會動搖這個神聖的地位,希特勒、斯大林、毛澤東都是這樣。
第二,意識形態代表對歷史和社會最先進,最正確的真理認識,因此成為人人必須遵從的世俗宗教信仰。信仰的堅定代替了舊的門庭、家世等級,成為新等級制度的依據:意識形態上的「先進分子」所組成的「黨」成為理所當然的優等人群。這個獨尊獨大的黨必須領導一切,這不僅寫入黨章,而且還寫入憲法。在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形態裏,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人民和民族的先鋒隊。歷史和民族選擇了這個黨,國家靠它發展進步、民族靠它復興發達、社會靠它公平正義。堅持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繫、幸福所繫。因此,叛黨反黨成為與舊時叛君謀逆同樣十惡不赦的大罪,
第三,意識形態代替了舊的君臣觀念,形成了新型的黨群觀念。史家認為,區分儒、法思想有一方便而自然的標準,那就是「君」和「民」在其中所佔地位的輕重。儒家貴民,法家尊君。儒家以人民為政治之本體,法家以君主為政治之本體。儒家諸子中,孟子最講貴民,荀子雖有尊君之說,但他的尊君只是養民的手段,而非政治目的。孟子貴民而輕君,荀子尊君以貴民,所以有人認為儒家政治思想其實包含「民享」和「民有」之義。孟、荀相較、程度有差而本質無別。但是在法家的商鞅、韓非那裏,則君民地位完全顛倒。尊君至極,而人民不過是君主國家的富強資本,人民本身沒有獨立和本質的價值。更有甚者,人民被視為愚頑的禽獸,不鞭策就會胡作非為。
第四,意識形態可以使秦制傳統的惡政顯得像是新時代的德政,舊時代的殘暴顯得像是新時代的成就。階級鬥爭就是一個例子,大規模的迫害和殺戮在舊時代是專制暴行,在新時代卻成了為實現共產主義所必須的「無產階級專政」。又例如,過度的徭役和繁重的賦税在舊時代是人民苦難的原因。專制制度保證了國家即使在技術落後的狀況下仍然能有非常強大的人力、物力資源動員能力。秦朝是一個2千萬人口的國家,但是它動用幾十萬勞力的工程搞了N多,修長城動用了40萬人,南戌五陵也動用了50萬人,修阿房宮和驪山墓150萬人。同時進行那麼多重點工程的能力只有在專制體制下才能實現。然而不幸的是,「舉國體制辦大事」卻在新時代變成了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大事業」傳統,成為一種制度性優勢的證明。
現代極權用黨群關係代替了傳統的君民關係,運用的是極權主義特有的「雙重思想」。一方面說國家屬於人民,另一方面把人民當作國家富強的資本和收割的韭菜,當作捍衞黨權的「銅牆鐵壁」,為了打贏核戰爭,可以不惜犧牲一半人口。一方面高調宣揚人民做主,幹部官員皆為「人民的公僕」,官員的必要全在於他們為人民服務。另一方面則把黨當作比人民先進的覺悟群體,黨的幹部不僅 「以吏為師」,教育引導人民,而且享受普通人沒有的特殊地位和待遇,即奧威爾說的,所有的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比別的動物平等。這種一面「貴民」,一面「賤民」的雙重思想暴露了極權本質性的偽善和欺騙。
「法治」是極權雙重思想的另一個表現方面。一面標榜人民代表立法,司法機關公證執法,一面卻讓黨成為凌駕於法律與政府之上的超權力。按黨的意志立法,按黨的意志執法,實際上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法律成為黨的私用工具。極權主義總是私有化國家軍隊、警察、司法等暴力機關的指揮權和裁決權,甚至私自建立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暴力組織,如納粹黨衞隊、秘密警察。
現代極權的再一個雙重思想表現是它的政治和道德關係,一方面要講政治,主張黨性高於人性,一方面卻總是拿道德作為反腐的理由。一方面進行殘忍和不道德的政治鬥爭,但另一方面卻用了最人道的「治病救人」理由:挽救失足者的靈魂。它之所以不能像法家或馬基雅維利主義那樣乾脆把政治與道德分離開來,是因為道德比政治更具有欺騙性,有政治不能代替的利用價值。
極權領袖更是打扮成了政治正確與道德完美的化身。在支撐秦制暴政的法家理論裏,君之當尊是因為他的權位,其私人品格或道德與此並無直接關係。齊桓公自稱有好田、好酒、好色之「三大邪」,而管子認為,「惡則惡矣,然非其急者也」( 《管子·小匡》) 。他還說,「凡人君之德行威嚴,非獨能盡賢於人也。曰人君也,故從而貴之,不敢論其德行之高下」(《管子·法法篇》)。就是說,在君王那裏,政治歸政治,道德歸道德,二者應該分開,不要拿道德來評判君主的政治。但是,現代極權是絕對不能允許這麼對待黨和黨的領袖的。領袖的英明偉大不僅在於他在政治上的高瞻遠矚、運籌帷幄;而且在於他個人的高風亮節、高尚品格。所以是在政治和道德上合為一體的「天才」。這種意識形態化的領袖「天才」是20世紀特有的觀念,超越了傳統專制的「真龍天子」觀念,因此也就需要另作討論了,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見筆者《暴政史:二十世紀的權力與民眾》一書。
法制的目的是治民,法治的主要目的是制约政府的权力。这两者说反了吧
@第十一個觀察者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軍閥割據是中華傳統政治文化。但是經過國民黨以來百年的大一統思想薰陶,又經過近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大融合,分裂與否、局面會是如何或許很難預料,但確實不容盲目樂觀。
但是有不少人採取過於簡化的框架,忽略國際政治生態勢力的互相影響,忽略社會複雜交錯的歷史慣性。這也確是遺憾的事情。
秦晖先生所言的“儒表法里”便是从暴秦到当下的政治写照,几千年的政治惯性并没有因为最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而有所改观,政府压迫剥削愈加强烈,我们这一代人看不到希望,惟愿不要出现战争,否则必将生灵涂炭。
法家统治逻辑,外儒内法家国同构那一套的确是贯穿到现代政党统治逻辑中了,毛泽东都自诩是马克思加秦始皇。但是说来好笑,统治的最终目的是谁的福祉?这就大有文章可做了。也许真是千年”生员不得干政“的历史遗留,当身处其中的人真心实意political-indifferent,宁可把它扔给威权,更关心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外界的批判与”人道干涉“是否那么理直气壮?会不会是《顽主》里的名场面,德育教授痛心疾首的对”失足青年“良言相劝,结果只是”我们,并不痛苦“?再深一层,就要扯到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等等哲学问题了。
小学博士真的很难不笑死
很不错,虽然前半段过于枯燥,但后面很好的总结了一些共识
可惜这样的文章终归属于你说的都很有道理,但是我不听系列。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居民其实是不为所动的,就像现在没有人能说服中国要与病毒共存一样。
在不同的政治间也有繁荣与稳定的最大公约数,共产极权甚至是有利这点的,所以越南才会在资本市场收到追捧,而苏联的解体只是由于当时没有能力去计算和规划一切。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只是一种哲学对立,因为共产极权会使得知识分子像是副驾驶上坐着的一个毫无掌控力却又牢骚满腹的肥婆,所以更容易导致互相厌恶吧
张口暴政闭口暴政,都给你懂完了😅
第十一個觀察者還真是典型的「權威腦」、「既得/將得利益者」心態,你口中的「她」天天被強姦還被捂著嘴,你怎麼好意思裝作很關心她的未來?以及,你憑什麼用你那顆被洗腦過的腦子認為所有人都樂意活在一個「大國」,用叢林思維推演未來並得出「CCP不可倒,民主在中國不可行」的結論實在是太老掉牙了,能不能換點新鮮的視角。
@第十一個觀察者
如你所講,美國的例子反而不易分裂。所以一開始我就不用美國做例子,反而用蘇聯。
我本身的前提,就是西藏這類地方能留下就好,不能的話就讓他獨立,就像捷克斯洛伐克一樣。因為維持現時中國對西藏、新疆那種統治,問題更大。反正今日維持到,百年、二百年之後都是會出問題(除非現在就種族滅...) 。
蘇聯,我不知這樣說合不合適... 蘇聯行加盟共和國,所以蘇聯解體比較順利,同時問題只在發生車巨,不在其他地方。
假若以巴一開始就成功分治(儘管雙方都會對此不滿),或者不會發展到今時今日這情況。當然,這是事後孔明。
@rsk:民族问题没那么简单,美国那样的其实才是特例,是奇葩,你要明白他那种反而是独树一帜的而不是普适的,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各地其实都是各种族混居,不存在什么“原生种族”或者“故土论”,在这种移民环境下反而是最不容易分裂的。
但是中亚地区和美国的环境不一样,中亚地区最典型的例子是其意识形态多少具有排他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车臣,车臣处于分裂状态后,他的整个意识形态是具有进攻性的,特别是车臣的领袖Шамиль Салманович Басаев组织的分离主义武装,多次进行恐怖袭击,对车臣境内的非穆斯林住民进行驱赶等。
所以如果中国联邦化会怎么样?大概率是各民族联邦要求成为独立国家,保有独立武装力量,并有可能因为意识形态等一系列问题陷入常年的地区战争之中。这都是苏俄解体之后的教训。这就是问题所在了,除了美国之外,其他有意识形态冲突的民族地区都不可能实现“完全和平的联邦制”,这一点志在车臣问题,巴以冲突问题上都已经多次证明,难道陷入这种无限制,长年累月混乱的地区局势才是正确的吗?我不认可。
@第十一個觀察者
就是中國人的「大統一思想」令人費解。說到底,中國解體之後實行「聯省自治」或者「聯邦制」,有何問題?這對中國更為好吧。
中國每個省在民族、語言、地理、經濟發展條件等,本身就不適合單一制國家,比較適合聯邦制。有個強大中央政府會發生甚麼問題?現在都見到,比如農民工這類問題。
提倡聯邦制都不是甚麼新鮮事,清未末到民國,一直有人倡議。蘇聯就是實行聯邦制,當年分裂才無那麼血腥。
當然,實行聯邦制風險就是容易「分裂」。但比起強行統一,來得更好。
某些人以为的“老共完蛋”=中国自由民主加入国际资本主义大家庭,其乐融融。
实际上可能发生的事情:西藏分裂,达赖重建他的神权政府,新疆分裂,成为穆斯林国家,变成和阿富汗或者车臣一样的不稳定地区,原教旨一点就和现在的塔利班没区别,遗留问题导致常年内战。
台湾被放掉,美军不再顾忌软弱的“改组中央政府”,建军港驻军,彻底摧毁中国的制海权和制空权出口。
然后经济上缺乏独立自主而被操作,或者被寡头控制,这些都是可以想到的事情。
我说的都不是空穴来风,而是苏联解体之后现实中发生的事情的镜像而已,死掉的大国只会被分尸,她不会有机会再站起来了。
如果某些人觉得这种国内政治局势下中国人能过的比现在好,那我只能说可能他对国际政治的了解还是在“美好幻想”阶段。
作者很懂嘛XD梁家河小学化粪池博士。
首先,實際上若非自由世界之提攜,極權中國至今仍然會過著毛時代類似於北韓一樣的生活。一群受益於改革開放及全球化方可上網指指點點之中國人,忘記了父輩著尿素褲戴高帽之極權生活,殊為可笑。其次,文章著墨於中國極權統治之本質上邪惡之處,有人又以所謂發展為之洗地,兩者毫無關係,此類反應恰恰驗證了文中所講機會主義犬儒主義之描述。
连法家驭民术和帝国主义扩张都分不清的评论才是大写的尴尬
不知為何,總會在一些探討體制問題的文章下,看見類似的經濟超英趕美論。我認為中國近年的高速增長,體現出的是後發國家優勢,能繞開先進國家走過的遠路,這在早前的德國或日本都能看見,更別提中國還有人口紅利帶來的影響;然而這就像用短跑衝刺拉前長跑賽距,不可能永遠用相同的方式發展,要如何維持得靠政策改變。比起只看短期的經濟增長,不如觀察長期的人口統計、環境問題,甚至是創新能力、文化輸出和幸福指數,畢竟中國應當追求真正現代意義上的進步,而不再只是簡單的以過去的文化積澱自詡,或浸淫於無止境的物質追求。
暴政也不一定是制度的問題,也可以是出自於歷史的偶然性吧。譬如說當今暴政到底是因為政制像秦制的嚴苛還是因為統治者像慈禧的愚昧,不置可否。真可謂「為善不同,同歸於治;為惡不同,同歸於亂」也。
某些人很會比較嘛,各種「事實」。一個以前考10分現在考到30分🇨🇳差生以前考65現在考80的🇺🇸考生不行了。
可是现实中最近30年来,是中国这个“极权”国家在世界大国里发展得最快,普通人生活水平提升最大,没打过一场仗。美国这个反“极权”的民主国家代表,发展得一般,普通民众实际收入原地踏步,还在中东打了很多场勉强甚至基于捏造理由的战争,花几万亿军费,死几十万平民,局势依然动荡。
这么大的现实反差面前,我觉得这样洋洋洒洒的雄文反而显得很诡异。
若總結商君書裏的製民五法,即是:
1、以弱去強,以奸馭良,實行流氓政治;2、壹教:達到思想統治;3、剝奪個人資產,造成一個無恒產、無恒心的社會;4、辱民、貧民、弱民:利於統治。5、殺力:發動戰爭,外殺強敵、內殺強民。
對比今日黨國極權專政之所為,竟無一處不同。可笑毛卻自比秦皇,引以為傲。中共現今根本不敢公開某些毛曾經的語錄,譬如對章士釗講:「你們稱共產黨等於秦始皇,不對,超過一百倍」,對郭沫若講「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因為:「秦始皇算什麽?他只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坑了四萬六千個儒」「我們鎮壓反革命,殺一百萬,極有必要」「六億幾千萬人,消滅那個一百多萬,這個東西我看要喊萬歲」。自封暴君且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並親身實踐殘害億萬人民,真是嗚呼哀哉。
贈其一句:「知其為秦開帝業,不知其為秦致亡道」《鹽鐵論·非鞅》
徐賁老师的评论既有历史的纵深,又常常关照现在,每次看完都觉得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