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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太太:從跟蹤騷擾到少子化,「進步台灣」的厭女反撲?

把台灣在同性婚姻立法上的先進,等同於台灣性別平等,一直是一種美麗的誤會。

2020年6月13日台灣新北,一對夫婦坐在他們的車裡看電影。

2020年6月13日台灣新北,一對夫婦坐在他們的車裡看電影。攝:Lin Yen Ting/SOPA Images via Getty Images

刊登於 2021-04-27

#女性#V太太#台灣#評論

【編按】:台灣婦女團體推動多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上週由台灣行政院頒布草案,草案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入罪,最重可判五年有期徒刑。小至約會禮儀,大至跟蹤犯罪,都在草案關注範圍內,甫出台,就在台灣激起性別對立的輿論爭論,更有男性網民稱這是「女權自助餐」、「追女生都可能被抓去關,慘啊」、「台女準備好開吉囉」(開吿)等。另外,根據最新數據,台灣預計將成為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國家,這又激起了一波咎責討論,其中就包括認為跨國婚姻和跟蹤騷擾法要為這種現象負責的言論。在台灣近年性別相關的輿論風波中,這種對立都愈見凸顯。本文主要關注在從這些輿論中所反映出的台灣兩性在性別意識上的落差,是如何造成的,是否可以理解,又會再如何前進。

在日前一起「假車禍真擄殺」案件引起台灣社會不安與騷動後,婦女團體倡議多年的《跟蹤騷擾防治法》終於見到曙光。行政院日前推出草案,將跟蹤騷擾行為定義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之行為」,共納入了包括跟蹤、盯哨、不當追求等八種行為樣態。本法將利用書面告誡、保護令及其他罰則來保護跟蹤騷擾受害者,行為人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案預計將有機會於五月進入立法院一讀,並在今年年底上路施行。

儘管本法可能仍有不明確與值得改進之處,但對於倡議團體及台灣社會的性別平權來說,確實可以算是一個里程碑,宣告台灣政府與社會對跟蹤騷擾問題的重視;同時,台灣並非獨步全球,其他國家也早已認知到跟蹤騷擾問題的嚴重性,而訂有類似法規。然而,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草案內容一經公布,竟在台灣社群網站上引起許多人的反彈(其中多為男性),聲稱該案是女權「膨脹」的結果,台灣男性從此會被當成「預備犯」,只要對女性展開追求就有可能惹上牢獄之災。

網路群眾的憤怒僅僅是因為沒有細讀法案內容,因此產生誤解嗎?恐怕也不盡然。

綜觀網路留言可以發現,法案最「引人反感」的部分乃是八種行為樣態中的「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讓許多人大呼,「這樣以後要怎麼結婚生子?」然而,這樣的說法乃是出於對跟騷法最基本的誤解,也就是一項行為要符合「跟蹤騷擾」,必須滿足另一個關鍵的元素:「反覆或違反當事人意願」。因此,很明顯地,追求行為本身並不是問題,「怎麼追求」才是,若行為人在違背另一方意願的情況下仍舊反覆地提出邀約、糾纏,才有可能構成跟蹤騷擾。

不過,網路群眾的憤怒僅僅是因為沒有細讀法案內容,因此產生誤解嗎?恐怕也不盡然。事實上,我們對這樣的斷裂並不陌生,近年來許多與性別相關的討論中,我們越來越常看到不同性別間的衝突甚至對立。更正確地說,這些憤怒與衝突恐怕體現的是某些男性群體在婚家神話和親密關係市場內感受到的巨大焦慮,以及在各種性別主流化和平權政策中,不同群體在性別意識上的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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