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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舉史:一部舞弊與反舞弊的歷史

過去的選舉舞弊採用了什麼手段,而美國今天的投票系統又如何對這些手段進行防範?

2020年10月29日,美國弗吉尼亞州一間房屋在萬聖節期間擺放的呼籲投票標誌。

2020年10月29日,美國弗吉尼亞州一間房屋在萬聖節期間擺放的呼籲投票標誌。攝:Kevin Lamarque/Reuters/達志影像

俞俊哲

刊登於 2020-12-01

#2020美國大選#俞俊哲#評論

近年來,美國共和黨不斷指控對手民主黨在大選中存在系統性舞弊。2008年以來,幾乎每次大選期間都會從右翼傳出選舉舞弊的懷疑聲。雖然共和黨的調查也未能證明這些指控,但來自兩大黨派之一的指控仍然嚴重動搖了不少人對選舉系統信任。縱觀美國選舉歷史,我們可以看到,美國的選舉系統曾經出現過極其嚴重的問題,在十九和二十世紀上半葉,一些地區的選舉舞弊十分猖獗。在舞弊行為逐步被取締的過程中,美國的選舉系統漸漸完善了防範舞弊的措施,各地政府也紛紛立法禁止對選舉的不公干涉,有組織的大規模舞弊已經很少出現

在美國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所蒐集的選舉舞弊資料庫中,1979年至今共有1302起被證明的選舉舞弊案件,其中2020年有14人被指控曾有選舉舞弊行為。而在共和黨拒不撤回選舉舞弊指控的情況下,隸屬於國土安全部的選舉基礎設施政府協調委員會,在11月12日已發表聲明稱本次大選是美國史上最為安全的一屆。

美國早期的選舉制度並不完善,早在1755年,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就曾因為拒絕像對手一樣用酒精買票而輸掉了弗吉尼亞州議會選舉。到了1758年,華盛頓再次參選,並用144加侖的美酒幫助自己獲得勝利。買票固然有失公平,然而後來的系統性選舉舞弊的性質則更為惡劣。總的來說,近兩百年來美國的系統性選舉舞弊可粗略分為兩大類:一類主要發生在地方選舉當中,是在大都市由腐敗的政治機器所主導的系統性舞弊;另一類則是南方對黑人等少數族裔選民的全面打壓。

系統性選舉舞弊的手段五花八門,包括買票、恐嚇或欺騙選民、冒名投票、篡改或替換選票、對政見不同者施加暴力等等。曾經猖獗的系統性選舉舞弊,使得不少老一代美國選民對選舉系統抱有深深的懷疑,政治與腐敗的緊密聯繫使選舉舞弊的指控在今天也獲得了不少附和。那麼過去的選舉舞弊究竟採用了什麼手段,而美國今天的投票系統又如何對這些手段進行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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