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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仁碩:未來的社會安全網,能否既接住精障者又接住普通人?

台灣在未來織出的那一張社會安全網,究竟是用來監視與隔離,還是陪伴與協助?

2020年2月9日台灣十分車站,列車停靠在站台。

2020年2月9日台灣十分車站,列車停靠在站台。攝:陳焯煇/端傳媒

刊登於 2020-05-13

#許仁碩#台灣#評論

日前,因精神障礙在一審無罪,處以五年監護治療的殺警案判決,在台灣社會上引發軒然大波。許多民眾痛批法官與醫師,質疑精神鑑定與監護治療的效力。在洶湧民意之下,被告因繳不出保金而繼續羈押,法務部則宣布將設立大規模的「司法精神病院」。

但比起大眾反對把精障者「放出來」、要求「關進去」的焦慮,在學術與實務上長年呼籲的「社會安全網」,卻相對不受青睞。「關進去」似乎在直覺上最安全,但這樣的「安全」,究竟是誰的「安全」?

台灣強制住院的制度變遷與侷限

目前法律上雖有「強制社區治療」,但僅限於藥物治療與檢驗;而實際上對患者真正有效的治療,則遠超過強制服藥或驗血驗尿的範圍。

台灣在2019年,約有近13萬的慢性精神病患者。雖然在統計上精障者的暴力犯罪率並未高於非精障者,病情也不一定會造成暴力傾向。但從先前的小燈泡命案,到這次的殺警案,只要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無論與案情是否有關,判決是否考量精神疾病因素,總是會引發社會將精障者視為潛在罪犯的普遍不安情緒。

就制度上而論,對於精障者的暴力行為,首先在警察職權行使法上,針對「瘋狂或酒醉」下,造成自身與他人生命身體危險者,可以用強制力進行「管束」,拘束其人身最長二十四小時,並通報家屬或適當機關。而根據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三條,警消在執行勤務時,若發現精神病患,應通報主管機關,必要時請求協助,並護送前往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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