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疫情 深度 評論 評論

陳柏謙:台灣「小明」爭議,無關人道關乎事實

我們選擇了什麼,未來就要承擔什麼。


2020年2月19日,遊人在桃園國際機場的電梯上。 攝:陳焯煇/端傳媒
2020年2月19日,遊人在桃園國際機場的電梯上。 攝:陳焯煇/端傳媒

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持續擴散與增溫,曾經歷過2003年SARS爆發的慘痛經驗的台灣政府與社會,這一次都在第一時間上緊發條、全面戒備。早在農曆年前的1月20日,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就已宣布成立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疾管署長擔任指揮官,統籌整合各部會資源、人力。隨著中國大陸1月23日宣布將最早爆發疫情的武漢市「封城」後,台灣更在除夕前一天,迅速將指揮中心升級,直接由衛福部長陳時中擔任指揮官;疫情指揮中心幾乎每天召開記者會,鉅細靡遺公布疫情最新訊息以及種種陸續出檯的應對政策。

或許正因如此,整個台灣社會上上下下每一個人,似乎都開始置身於「防疫如同作戰」的「準戰備狀態」中,口罩、酒精、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病毒傳播途徑等等與防疫相關的名詞概念與訊息,成了台灣人生活中每天優先關切的焦點。

事實上,嚴肅面對疫情並且快速反應的防疫決策,很大程度確保了台灣在此次似乎仍看不到盡頭的全球疫情中,至今仍能相對有效地掌握與控管疫情。

然而,整個社會對疫情的高度關注,以及壓縮在短時間內巨量防疫訊息的頻繁放送,也在無形中促成了台灣社會對於疫情的集體恐慌與焦慮。而更棘手的是,這樣的恐慌與焦慮,更在近年來台灣社會對中國大陸持續上升的矛盾、對立與不信任情緒的加成下,強化了某些刻板印象與偏見,進一步放大甚至正當化了我們(過去即已隱然浮現)的負面情緒甚至仇恨。而最嚴重的是,這更可能因此阻礙、扼殺了我們實事求是地理解、與討論政策的一切可能性。

2020年2月18日,台北松山機場的大堂。

2020年2月18日,台北松山機場的大堂。攝:陳焯煇/端傳媒

誰有資格做「小明」

為了駁倒「人道考量」,另一套正當化反對小明返台的邏輯一一出現,包括了醫療資源有限必須讓國民優先、防疫如同作戰不容許任何漏洞等論述。

日前引起軒然大波的陸委會「小明」風波,反應出來的,正是這種持續蔓延流竄的集體恐懼與焦慮氛圍中,難以依據事實與實際狀況討論政策的鮮明案例。

編註:2月11日,陸委會發佈「中配子女返台措施」,表示現行的管制措施下,可以專案的方式讓部分「不具中華民國國籍」的陸配子女入境。在記者會上,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以「小明」故事來解釋政策:「有台灣人在大陸經商、娶了中國配偶後,生了一個孩子叫『小明』,後來一家人回台,小明也在台灣受教育、使用健保,並利用專案長期居留或居留探親在台生活,這次過年小明回中國,因為禁止進來,但這些小孩本來就長期在台居住,只是沒有戶籍不能回來,只針對這部分讓他們回來。」

這一政策實際上是陸委會為了解決台陸通婚中的陸配子女,因台灣政府2月6日宣布「居住中國大陸各省市陸人暫緩入境」(僅允許持有居留證之陸配入境)政策後,原本即已在台灣居住或就學的台陸通婚子女出境後無法再次返回台灣的迫切問題(亦即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口中「小明」故事的主角),是對這一群事實上人數並不多的人口的返台限制調整。

然而,陸委會為了幫一刀切的「全面性」暫緩中國大陸藉人士入境政策,所衍生出的問題解套,未料竟瞬間成了台灣社會的眾矢之的。不但被誤導、放大為要「開放」大量陸藉人士入境,甚至直接昧於事實地指稱將「導致門戶大開、防疫瓦解」,民眾對疫情的恐慌焦慮,也交雜著對中國大陸(政府乃至於人民)的「新仇舊恨」一併爆發出來。

在根本尚未能對陸委會決定的背景、適用範圍、影響人數等最基本事實有所認識與釐清前,一發不可收拾的巨大反對聲浪已經有如海嘯一般,淹沒了陸委會宣布的措施,也將所有可能的具體討論、思辨空間幾近吞噬殆盡。

陸委會口中的所謂「人道考量」,成了破壞防疫的直接罪名,而為了駁倒「人道考量」,另一套正當化反對小明返台的邏輯一一出現,包括了醫療資源有限必須讓國民優先、防疫如同作戰不容許任何漏洞等論述。

排山倒海的壓力下,不過短短一天的時間,衛福部長陳時中就在2月12日的記者會上出面「順應民情」,以「國人優先」以及「當初沒有選擇我國國籍,就要承擔自己的選擇」為原則,拍板定案否決了陸委會的決定。

這一切的轉折,在對疫情的恐慌及其折射出的對中國大陸的集體憤恨中,以防疫需求與資源有限的論述,取得了至高無上、不容挑戰的正當性。

這一切的轉折,在對疫情的恐慌及其折射出的對中國大陸的集體憤恨中,以防疫需求與資源有限的論述,取得了至高無上、不容挑戰的正當性。任何試圖為小明多說幾句的聲音,恐怕都得冒著背上防疫破壞者的沉重罵名。

2020年2月15日, 台灣政治大學的連儂牆。

2020年2月15日, 台灣政治大學的連儂牆。攝:陳焯煇/端傳媒

同樣風險、不同標準:外籍人士vs 中港澳

我們對與「小明們」有著同樣防疫風險的外籍人士至今仍能入境的事實,究竟又掌握了多少?

然而,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更讓人憂慮的是,台灣社會竟然這麼容易,就放棄了一切對事實進行最基本認識、釐清與求證的路徑,而恣意讓情緒甚至仇恨所反射的姿態壓倒一切討論思辨的空間,並轉而影響政策。

以「小明」的爭議為例,在主流報導與社會輿論中,光是對於「小明們」確切的人數有多少,哪些人可能出現小明的處境,就幾乎不被認為是需要優先被釐清的關鍵事實。

根據賴中強律師的整理與分析,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戶籍法》與《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等等規範出發分析,實際上可能出現小明處境的人數,本來就極為少數。即便陸委會曾提出過一個不到兩千人的粗糙數字,但由於必須是2月6日之前離境後再返台才會遇到小明的狀態,因此,小明的人數,絕對比兩千人還要再更少。

而當我們在輕易表態以「防疫」、「國人優先」為由拒絕「小明」返台的同時,我們對與「小明們」有著同樣防疫風險的外籍人士至今仍能入境的事實,究竟又掌握了多少?

一個簡單的問題:與小明一樣領有台灣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倘若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還可以返回臺灣嗎?根據外交部網頁的特別說明,到目前為止都是允許入境返台的,唯一的條件是入境後須配合「居家檢疫」14天。

這是一直到筆者為文前都還存在的防疫規範標準,也就是說,同樣在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陸、港、澳的外籍人士與持居留證之台陸通婚子女,風險程度完全相等,然而,前者可以入境,後者卻不允許。

更極端的案例是,即便過去14天內不曾入境或居住於陸港澳的「小明們」,只是因為在2月6日前,離開台灣前往「其他國家」旅遊,在我們社會一致為防疫指揮中心的政策翻盤叫好喝采下,竟然也就這樣被排除在得以返台入境的行列。持居留證有過陸港澳旅遊史的外籍人士,明明防疫風險較高卻得以入境,持居留證沒有陸港澳旅遊史的「小明」,防疫風險較低卻不得入境。試問:這是什麼「防疫」邏輯?

這樣的政策差異,就是單純赤裸裸的差別待遇而已。

換句話說,這樣的政策差異,就是單純赤裸裸的差別待遇而已,甚至和是否「國人優先」,是否「選擇國家」完全無關,更與「防疫優先」的原則背道而馳。

同樣的差別待遇在「小明」爭議更早前的陸生返台爭議時,就已經上演過一次。當隨著疫情擴散,台灣政府以「國籍」為標準,暫緩所有大陸藉學生返台的同一個時間點,其餘的外籍學生無論是否有過中國大陸旅遊史卻都不在限制的範圍當中。

在境外生的入境管控上,以「國籍」為區分標準的荒謬之處再次出現。一個近日曾經有過中國大陸旅遊史在台求學的外籍學生可以入境,然而,另一個近日未曾返回中國大陸的陸生卻無法入境。

顯而易見,這樣的入境限制根本與「防疫優先」的考量完全相反,也和「國人優先」及「醫療資源有限」的論述無法連結。

但當社會一股腦同仇敵愾地斥責陸委會時,有多少人知道、或者在乎上述的事實?很遺憾的,在疫情恐慌與對中國的「仇恨」雙重影響下,台灣似乎完全沒有、也不打算有足夠的時間,來好好釐清、討論清楚上述這些顯然邏輯不一致的「差別待遇」,是否具有任何正當性。

2020年2月16日台北自由廣場。

2020年2月16日台北自由廣場。攝:陳焯煇/端傳媒

「唯一排除」的陸生健保爭議

已返回台灣的陸生,在中央防疫指揮中心推出必須持有健保卡的口罩購買實名制時,一度差點連口罩都無法買到。

回顧過往,公共政策一旦遭遇到涉及中國大陸身分者時,立即陷入難以論辯、甚至無法言說的狀態,已經不是第一次。將近八年前開放陸生來台求學時,在公衛一致的考量下,曾有民進黨立委提議,讓陸生能夠如同所有每一位在台灣居留的境外人士(包含外籍人士、外籍學生、港澳生等)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由於種種理由,來台陸生不同於其他所有在台外籍生,刻意以「停留」身分而不被賦予「居留」的身分,因此在法律上也存在不被納入的現實問題。

然而,該名立委此番言論卻隨即引發激烈反彈,社會難以進行理性討論,該立委在社會強大反對聲浪下道歉。

即便,在當時雖然不算太大但仍微弱存在的討論空間中,許多論述都已經清楚地論證所有反對陸生納保的理由,除了刻意的「差別待遇」以外,基本上其他都不成理由。無奈這些嘗試著實事求是的嚴肅論證,卻難敵撲天蓋地的情緒性反彈。

就這樣,至今近萬名的陸生,依然被刻意排除在全民健保之中。部分在防疫入境限制前即已返回台灣的陸生,在中央防疫指揮中心推出必須持有健保卡的口罩購買實名制時,一度差點連口罩都無法買到。

我們的「選擇」與「承擔」

我們的社會終有一天,會需要「承擔」如此扭曲所造成的社會的後果。

疫情再怎麼嚴重,終有趨緩的一天,然而,正如同衛福部長陳時中口中所說的「選擇」與「承擔」,筆者哀傷的是,在這個過程中,當我們「選擇」甚至熱情擁抱了這些以防疫為名的赤裸裸的差別待遇,當我們在子女無法返台的陸配潸然淚下泣訴的影片下,「選擇」留下了「我看到陸配哭,我卻笑了」的字句,當我們「選擇」將他者的悲傷遭遇視為己身共同體團結的展現時,當我們「 選擇」對這些仇恨高漲的言論無動於衷、甚至暗自竊喜時,是的,我想我們的社會終有一天,會需要「承擔」如此扭曲所造成的社會的後果。

(陳柏謙,工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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