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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伊翎:台灣難民庇護,行政機制可以取代《難民法》嗎?

在國界不可能永遠封閉的情況下,台灣的移民署官員只能繼續用跛腳的「專案處理」模式來處理。這樣的模式,對於個案,對於社會秩序、國家安全來說,恐怕才是真正的大問題。

2020年1月19日,示威者在遊行中舉著橫幅,呼籲進行法律修正,要求台灣政府向香港人提供政治庇護。

2020年1月19日,示威者在遊行中舉著橫幅,呼籲進行法律修正,要求台灣政府向香港人提供政治庇護。 攝:Walid Berrazeg/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刊登於 2020-09-23

#台灣難民法#邱伊翎#評論

【編者按】:日前有消息指出,5名香港反修例抗爭者7月偷渡台灣後,被陸委會扣留,至今近兩個月音訊全無。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9月14日受訪時回應指,台灣有專責機構處理,不過有些個案不能透露,給予實質幫助最重要。事件再次在台灣島內引發輿論交戰,其中有關台灣難民庇護機制,尤其是《難民法》的制定,為其中一個焦點問題。由於案件仍在處理中,不論是《端》還是作者,都不便對此發表觀點。本文僅梳理台灣目前有關《難民法》討論的幾個重點所在。

一直以來,台灣都有來自中國的尋求庇護者或是來自印度尼泊爾的流亡藏人,甚至有過來自北韓、烏干達、哥倫比亞、敘利亞、獅子山共和國、土耳其等國的零星個案。台灣長期關注難民議題的在地人權團體(如台灣人權促進會),很早就希望在台灣的「入出國移民法」中,可以加入一個「難民專章」,來處理這類個案。

但2005年起,民進黨第一次執政,便提出了一個獨立的「難民法草案」,以試圖以制度來解決個案,而不是在「移民法」內另外開一個「專章」處理,民間團體當時也接受了這個提案。而不論是在2005年民進黨執政、2008年國民黨執政、還是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二大黨都曾經將此一草案送進立法院,作為「優先法案」。

2016年,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通過草案初審,甚至是在「沒有保留任何一條條文」的情況下,不需要再經朝野協商,這個法案就出了委員會,接著院會其實可以逕付二三讀,法案就會通過。但是法案出了委員會之後,就再也沒有再被提起過,選舉結束,立法院會期結束,屆期不連續,一切重來。

到了2020年,民進黨再度全面執政,卻再也沒有提出「難民法」草案。只剩下台灣人權促進會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團體共同提出「難民法」草案,自行拜託個別立委提案及連署。雖然也有意見認為,台灣的國際地位尷尬,《難民法》並不是最佳選擇,應該用行政手段解決問題。但本文認為,建立一套有法、有章可循的制度,才能確切地保障難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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