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逃犯條例

李立峯:市民如何看待示威者與警方使用的武力

民調顯示,在全港市民當中,有過半同意或非常同意「當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應時,示威者有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的」,不同意的不到三分之一。

2019年9月15日,示威者向政府總部扔擲燃燒物。

2019年9月15日,示威者向政府總部扔擲燃燒物。 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9-17

#民意調查#逃犯條例#香港#李立峯#評論

【編按】:中文大學此次「反修例」調查報告的全面介紹、採樣方法及樣本特徵,可點其官方網頁查閱。9月5日至11日最新一輪民調結果的相關數據,可點此查閱。

特首林鄭月娥於9月4日宣佈,香港政府將正式撤回逃犯修例修訂,算是回應了運動五大訴求之一。不過,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9月5日至11日替明報進行民意調查,發現四分之三的被訪者認為特區政府宣佈撤回修例、增加監警會委員、設立對話平台,和邀請學者對社會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四項措施,並不足夠,認為足夠的只有不到20%,其餘回答不知道。

另外,在一個0至10分的量表上,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度由8月調查的2.77分變為2.87分,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度由2.96分變為3.16分,算是停止了跌勢,但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度繼續下跌,由8月的3.08分下降至9月的2.89分。同時,在9月調查中,繼續有8成受訪者認為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一言以蔽之,撤回修例並沒有改變民意。一直留意是次社會運動的人,應該不會對這結果感到奇怪,因為運動參與者的焦點其實早已轉移。筆者跟鄧鍵一、袁瑋熙和鄭煒組成的研究團隊在各遊行集會現場進行的調查顯示,自從7月14日沙田區遊行開始,遊行參與者最重要的參與動機,已經由「要求政府撤銷『逃犯條例』修訂」變成「表達對警方處理示威手法的不滿」

在過去三個月,香港市民經歷了一個有條件的激進化(conditional radicalization)過程,政府不回應和平行動,成為了市民接納激烈行動的「條件」。

另外,隨著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的警民混戰、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時警方的不執法、8月11日警方在港鐵站施放催淚彈及向示威者近距離開槍、8月31日警察進入港鐵車廂追打示威人士等事件的發生,香港市民普遍認為警方使用過分武力的情況比示威者嚴重。中大/明報在8月進行的調查顯示,67.7%的受訪者認為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認為示威者使用過分武力的市民只有39.5%。在9月調查中,認為示威者有使用過分武力的市民仍然只有39.4%,認為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卻微升至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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