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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榻之上,誰有權決定他人之生死?——從法國「朗貝爾事件」說起

當病人家屬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時,是法國司法系統(根據醫學專家意見)做出了最後的裁決。然而,對於「國家殺人」的質疑從未平息,面對生死終極歸宿,司法裁決的合理性(legitimacy)就是不言自明的嗎?

法國男子Vincent Lambert因車禍造成嚴重腦損且四肢癱瘓,是否安樂死讓他離開,多年來引發家屬之間的官司大戰。圖為2019年7月10日,在巴黎一個活動中,一名女士手持標語牌,上面寫著「Vincent Lambert的冥想」。

法國男子Vincent Lambert因車禍造成嚴重腦損且四肢癱瘓,是否安樂死讓他離開,多年來引發家屬之間的官司大戰。圖為2019年7月10日,在巴黎一個活動中,一名女士手持標語牌,上面寫著「Vincent Lambert的冥想」。攝: Dominique Faget / AFP

特約撰稿人 南楠 發自巴黎

刊登於 2019-07-22

#南楠#評論

纏綿病榻3937天之後,文森·朗貝爾(Vincent Lambert)死了。

這名43歲法國男人身後留下的,是破碎的家庭親情、高昂的司法成本,和仍未有定論的社會爭論。但這一切,和「死亡」本身相比,似乎又不值一提。

朗貝爾是誰?這個故事還要從11年前法國蘭斯的一場車禍說起。

2008年,32歲的精神科護士朗貝爾在回家途中出了車禍,嚴重傷情導致他變成了植物人。從此,他的家庭成員之間圍繞是否維持其生命這一問題上發生了嚴重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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