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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和均:「騰鳥換籠」的台灣公投法修正

民進黨把明明可以透過事先演練的選務所排除的缺失,一股腦地卸責給公投制度,透過惡意的修正,使其不再能夠有效運行,實質癱瘓公投制度,侵害台灣人民手中原有的民主。

2018年11月24日,市民在台北的票站投票。

2018年11月24日,市民在台北的票站投票。攝:陳焯煇/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6-22

#紀和均#評論

六月以來,華人兩岸四地、甚至全世界的焦點都放在香港政府試圖透過修改1992年以來的「逃犯條例」,進而造成百萬港人上街抗議,希望保持香港特區自治生活方式。台灣的民進黨政府,上至總統蔡英文、下至專職兩岸事務的大陸委員會,以及民進黨中央,也紛紛批評中國大陸當局與香港特區政府不尊重港人自治與人權保障。

就在府院黨與其外圍組織高舉落實民主與保護人權的大旗時,6月17日,台灣的立法院在民進黨團的多數優勢下,只用了三個小時,便通過立法委員蔣絜安領銜的民進黨黨團版本的「公民投票法」的修正條文(以下簡稱蔣版公投法修正案)。

兩年半內兩修公投法

新公投法修正通過後,輿論嘩然,在野國民黨與親民黨,以及數個民間團體,均對於此次民進黨利用人數優勢匆促修法,提出嚴厲批判,特別是距離前一次2016年12月12日才修正公投法,不過兩年半的時間。

新公投法修正通過後,輿論嘩然,在野國民黨與親民黨,以及數個民間團體,均對於此次民進黨利用人數優勢匆促修法,提出嚴厲批判。

前一次民進黨主導修法的最重要理由,是破除「鳥籠公投」,讓公投能夠真正地落實,讓人民的創制、複決權真正屬於人民。當時修正重點共有二項:第一,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回歸中央選舉委員會形式審查公投案是否符合公投法的規定。第二,公投程序中有關門檻的降低,有三點修正,第一是提案人數由原來的千分之五改為萬分之一,也就是由 9 萬 3,915 人改為 1 萬 1,878 人;第二是連署人數由本來的 5%降為 1.5%,由原來的 93 萬人降為 28 萬人;第三是通過的人數由原來的 939 萬變為 469 萬,也就是維持公民人數的四分之一,公投案就可以通過,這才能讓公投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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