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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2018年8月31日,大陸知名電商巨頭京東集團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因涉「構成犯罪的性行為」(Criminal Sexual Conduct)於美國明尼蘇達州被捕。劉強東在支付保釋費後被釋放,京東則在9月6日於其英文網站承認劉強東涉嫌性侵,案件進入調查階段。
2018年12月21日,美國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公布劉強東事件的調查結果,因證據不足,難排除合理懷疑,決定不予起訴。劉強東當日在京東官方微博中發出個人聲明,對家庭及妻子致歉,但強調「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女方律師則表示失望,並譴責檢方始終未與律師及女方交流。該結果一度在大陸社交媒體引起廣泛關注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