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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團體「法政匯思」發表《法治報告》,指「香港法治威脅來自北京」,提出60項建議

2019年4月11日,專業團體「法政匯思」發表首份《香港法治報告》,回顧過去一年香港法治的情況,並提出60項建議,捍衛香港法治。

2019年4月11日,專業團體「法政匯思」發表首份《香港法治報告》,回顧過去一年香港法治的情況,並提出60項建議,捍衛香港法治。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4-12

#法政匯思

中國外交部評論「佔中案」判決、中央要求特首就取締民族黨提交報告、港府禁香港民族黨、禁宣傳港獨、選舉候選人因政治立場被取消資格、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這些都是近年香港社會的重大爭議事件,部分媒體和評論都曾形容,這些事件破壞香港法治。

香港法律專業團體「法政匯思」昨日(4月11日)發表首份《法治報告》,提出60項建議,捍衛香港法治。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指,上述事件反映香港法治的威脅來自北京;策劃《法治報告》的前召集人蔡騏指,近年政府、官員常誤用法治一詞,令市民對法治、法治精神概念存有誤解、誤讀,指「法治精神不是單純遵從法律,還有公平、平等概念」。

法政匯思於2015年由香港律師和法律系學生成立,目標是捍衛香港法治、民主及人權精神,現時有約100名成員。

批外交部評論「佔中案」或影響審訊公正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佔中九子」被判有罪當日(4月9日),發表評論指「非法佔中」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又指中央支持香港依法懲治「非法佔中」組織者和策劃者。法政匯思另一位召集人李安然批評,外交部言論不但發表時機不當,而且還有向香港法庭施壓或影響審訊公正之嫌。

李安然解釋指,中國外交部與香港是國家與地方、上級與下級關係,當外交部表明「中國政府認同佔中九子被判有罪的結果」,會為法庭施壓,有機會令法官認為,判他們有罪,便是合乎中央、外交部的看法;反而,判他們無罪,就是和外交部看法不一;李安然又指,被告人或就案件上訴,作為手執公權的機關,外交部不應在案件未完結前作評論,認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應出口反對外交部作出評論,但兩人沒有做,批評兩人失職。

在記者會上,《法治報告》另外又引用過去兩年香港發生的重大新聞事件,解釋事件如何破壞法治:

2018年立法會補選及2019年鄉郊代表選舉,香港眾志周庭及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朱凱迪三名候選人,因為政治背景和支持「自決」的立場,被判定提名無效(DQ)。召集人吳宗鑾指,候選人被DQ事件會造成「寒蟬效應」, 令候選人進行自我審查,避免日後因過往的政治表達或從屬關係,被選舉主任取消其參選資格。

「法政匯思」認為,事件在四方面破壞法治:

  1. 要求參選人作出聲明,令政府可篩掉所有可能與政府立場違背的候選人,損害選舉制度公正性
  2. 取消候選人選舉資格,限制反對派參與決策和管治的權利
  3. 取消候選人選舉資格,不公正地剝奪了憲法賦予這三位候選人的被選舉權,及公眾的投票權
  4. 削弱立法會行使監察及制衡政府的能力

此外,2018年港府引用「國家安全」禁港獨、禁制香港民族黨,以政治背景為由拒絕向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發放工作簽證,「法政匯思」質疑,引用「國家安全」禁香港民族黨事件決定是否具有合法依據。

「法政匯思」就事件提出三點意見:

  1. 提倡港獨並非刑事罪行,惟政府採取嚴厲措施遏止港獨,會令法治受到損害
  2. 禁止團體繼續運作,踐踏了香港居民參選、投票,以及集會和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
  3. 建議政府盡快修改《社團條例》,令其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除了針對特定事件的意見和剖析,《法治報告》共有8章,就法院、警方及監獄、廉政公署、商界、學術界、個人權利等共提出60項建議,以下列出部分建議:

政府:

  • 律政司應儘快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檢討是否就UGL事件起訴前特首梁振英的決定
  • 懲教署應設立一個獨立組織以調查在囚人士待遇的投訴
  • 制訂檔案法、公開資料法、反對性取向歧視法例、檢討及重整政府的外判機制
  • 向工作簽證申請人交待拒絕簽發理由、向公眾解釋為何馬凱被拒入境

廉政公署:

  • 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

傳媒:

  • 建議國際社會監察及記錄香港新聞自由狀況

學術界:

  • 學術界定期監察香港的學術自由
  • 設立專門委員會處理和調查侵犯學術自由的潛在投訴個案

個人權利:

  • 政府立即在香港重啟實施普選的程序
  • 政府檢討《公安條例》,使其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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