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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梁天琦判刑前——梁國雄的求情信

「騷動不會無端發生,我們可以讉責騷亂,但必須同樣譴責造成騷動的社會因素。」2016年香港旺角衝突案,梁天琦被判囚6年,本文為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為梁天琦撰寫的求情信。

寫在梁天琦判刑前——梁國雄的求情信
2018年6月11日,高等法院裁定梁天琦亞皆老街暴動罪判囚6年,襲警罪被判囚12個月,兩項控罪同期執行,合共判囚6年。圖為社民連梁國雄到高等法院現場聲援。

2016年香港旺角衝突案,今日(6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判處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暴動罪和襲警罪成,判囚6年,另外兩名被告盧健民、黃家駒分別被判7年和3年半。本文為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為梁天琦撰寫的求情信,端傳媒獲授權轉載。

彭寶琴 法官鈞鍳:

本人梁國雄,由2004年至2017年擔任立法議員,目前正就去年遭高等法院判決喪失議席之案件上訴,亦曾多次因公民抗命而遭判入獄。梁天琦被控暴動罪之聆訊,我也多次旁聽,聊作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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