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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規劃、不派錢、救海洋公園──政府市民雙輸的預算案

批評免差餉和退稅是「還富於富」,不必然代表政府派發現金就能真正助市民(特別是基層家庭)紓困,但在現行制度和政治格局裏,派發現金似乎已經是政策上的次優選擇。

2018年2月28日,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2018至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於下午召開記者會回答記者對預算案的問題。

2018年2月28日,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2018至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於下午召開記者會回答記者對預算案的問題。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馮志強

刊登於 2018-03-06

#評論#馮志強

日前,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2017/2018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此前,民間與不少政黨亦按慣例,要求特區政府在年度盈餘「過剩」的情況下,向每位市民派發現金,以助市民紓困,但建議最終不獲政府接納。另一方面,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在競選時表示,往後將會以「積極有為」的方式,在政府公共開支方面大膽增加投資性支出,以增強香港的經濟競爭力。惟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最終發表的預算案仍然沿用殖民地政府的慣用伎倆──免差餉和退稅──作為主要的再分配策略。所謂的「理財新哲學」其實在整體而言並沒有什麼新元素,依然未能急市民所急。

免差餉和退稅,維繫階級分化

免差餉和退稅措施的問題,不少民間團體已有討論和批評。概括來說,免差餉和退稅就是一種「還富於富」的再分配策略:一方面,由於基層家庭的收入相較於中、高入息家庭為低,在扣除免稅額後所繳交的稅款則相對少(甚至扣除免稅額後毋須繳交稅款),因此退稅無助基層家庭獲得財政上的幫助。

另一方面,在香港現時高地價政策的影響下,樓價一直高企,因此免差餉只能令現時持有物業的中、高收入家庭受惠,不僅無法透過資源再分配解普通市民所困,反而更進一步令資源集中於擁有物業的階級身上。

有媒體報導時指出,若一中產家庭年度總收入超過200萬,家住私人住宅,育有兩名子、且供養雙親,可獲高達十萬的總退稅額;而一個普通受薪的基層家庭,年度總收入不超過50萬,且居住於公共房屋,若其他情況與上述中產家庭一樣,卻只會獲退稅額約8400元,兩者雙差十倍多。由此可見,以免差餉和退稅為主要再分配政策的預算案,只會鞏固現時階級分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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