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的腳步逼近,有些人滿心期待與家人團聚,但也有人的「春節憂鬱」開始發作。在這些不想過年、不想回鄉的族群中,已婚媳婦無疑是其中的大宗。早自一個月前開始,台灣線上論壇ptt便開始出現「想到除夕就胃痛」、「面臨除夕的煩躁心情」、「求助 除夕/初一回娘家」等媳婦抱怨文,引起廣大迴響。身處婚姻中的女性問:為何除夕夜還必須回婆家張羅一家老小吃喝?可以在娘家度過團圓的珍貴時光嗎?
媳婦們爭除夕加班 初二直接回娘家
老家住在台灣中部的王先生,今年28歲,與太太是大學同學,結婚後一起在台北打拼。男方父母原本事事開明,支持兩人登記結婚、暫不宴客的決定,說「年輕人高興就好」。婚後第一個除夕夜,太太到婆家過年,但也私下與他討論以後兩人是否可以輪流回家、出國過年等選項。
但太太懷孕之後,事情開始變了,夫家的爸媽要求開始變多「說都已經要做父母了,就該認真一點對待婚姻,一定要回婆家吃年夜飯,今年懷孕不幫忙可以,明年開始要幫忙,不但要煮飯,還要學拜祖先。」
太太為此情緒低落,時常憤怒、哭泣,王先生自嘲是「夾心餅乾」,也不知如何安撫。
「我媽媽還私下唸過,以後初二也不能讓她回娘家,要留下來招待回娘家的小姑,初三再讓她回去…靠,我老婆還不知道,我真的很怕她聽了抱著小孩離家出走,我現在還不知道怎麼辦,過一天算一天啦。」王先生臉上寫滿「不要再跟我討論這題」的苦悶。
「不是上班不累,但回婆家比上班還累!」
與長輩溝通不易,有些人乾脆以工作來逃避。一間台北知名媒體公司要排過年班表,許多已婚女生搶著輪班,據員工指出,最「夢幻」的班是除夕、初一兩天輪班,初二直接回娘家,人人搶著要,可惜有人無法如願,只「搶」到初一上班,除夕還是必須回婆家煮年夜飯。其他必須過年輪班的醫護業,也出現有人搶當「除夕護士」的現象。不少人私下開玩笑,「平常一定要抗議《勞基法》修惡,反加班、反過勞,只有除夕例外,不是上班不累,但回婆家比上班還累!」
當中也有少數「革命」成功的例子。李小姐結婚五年,育有一子,前兩年本來都乖乖行禮如儀過年,到了第三年,她鼓起勇氣跟先生溝通,往後每年輪流回婆家、娘家吃年夜飯,初二再到另一邊團圓,婆婆雖然看來不是非常高興,但因為夫妻倆經濟獨立、完全無求於婆家,平日表面關係也不算太緊張,加上婆家、娘家開車只要半小時,婆婆勉強點頭答應。
「第一年最緊張,接下來『頭過身就過』,後來就成為習慣了。」李小姐分析,「最重要的,還是我們自己賺得夠多,經濟可以獨立,在台北請到很好的保姆,不需要求婆家或娘家任何事情,才會革命成功。如果今天也要請婆家帶小孩、甚至幫忙出錢,我覺得就不一定喔,不好說。說是一家人啦,一樣是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程度的差別而已。」
「妳過年回來高興一天,我們要被鄰居閒話一年」
有時候,令人意外地,最大的阻力未必來自婆家,反而來自娘家。
在台北上班的陳小姐,今年34歲,是家中獨生女,結婚兩年。她娘家在台灣南部,與夫家約有一小時車程。不忍二老在家中孤獨圍爐,她跟先生討論,除夕夜輪流回雙方家中圍爐過年,先生欣然同意,卻遭到娘家父母強力阻止,尤其是平時最疼愛她、在婚禮上哭得傷心的爸爸,反而是反對她「除夕(初一)回娘家」最力的一方。
「結婚了就要有結婚的樣子,不然當初何必結婚?妳過年回來,鄰居問起來,我要怎麼回答?」兩人吵到激烈處,爸爸對她大吼:「太丟臉了!妳以為老公說好就好?婆婆怎麼看妳?她討厭妳才不會說出口,以後分財產的時候,妳就知道!」
陳小姐無法接受,自己過年要不要回家,扯上婆家財產問題還不夠,竟然還與「鄰居」有關,令她為之氣結。但對於居住於鄉間的父母而言,鄰里人際關係緊密,旁人的閒言閒語令他們難以忍受:「妳過年回來高興一天,我們要被鄰居閒話一年,妳懂什麼?」
「媳婦回家」背後的財產分配焦慮
確實,在傳統華人「過年不能回娘家」的禁忌中,隱含著怕女兒「把娘家吃窮」的意涵,也試圖禁止女兒透過圍爐儀式宣示自己是娘家人,屆時回來與娘家兄弟爭產。雖然按照台灣法律規定,子女繼承遺產的權利是平等的,不因性別有所差異,但防止已婚女兒「回頭」爭產的文化,仍然透過各種習俗持續運作。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年遺產稅申報拋棄繼承人數共5.3萬人,其中男性佔43.8%,女性佔56.2%,與2010年比較,女性拋棄繼承比重已下降至2.8%。不過,從另外一個面向來看,雖然女性拋棄繼承比例下降,但2015年贈與稅申報受贈人當中,男性約佔六成,女性僅佔四成,以2010年到2015年數據觀之,女性受贈人數,平均比男性低了17.6%至24.2%。由於此類贈與物品以不動產居多,合理推測有些父母是為了繞過民法繼承篇的規定,預先進行「房產留兒子、現金給女兒」而進行的財產安排。一來一往之間,繼承權是否真的男女平等,還是很難說。
每逢過年,往往成為子女「城市思維」與父母「鄉村思維」衝突的戰場,出嫁媳婦首當其衝,被推到了世代衝突的最前線。
會有這樣的繼承差異,主要還是在過往的體系中,講究「家產不落外姓人」,尤其是房產,可能還牽涉祖宗牌位祭祀,更不想給女兒帶去「外姓」家庭。但有趣的是,按照台灣現行法令,「女兒生出來的孫子」可未必一定是「外姓」人。自2007年開始,台灣《民法》修正,刪去「子女從父姓」的規定,改為由夫妻雙方約定之。
修法通過之後,從父姓的習俗沒有立刻發生劇烈變化,由雙方約定而從母姓的比例,僅在1.46%左右徘徊,但近年來,數據開始有了緩慢的變化。根據內政部統計,2013年至2015年3月之間,從父姓之出生嬰兒佔95.50%,從母姓者佔4.25%,各年之出生嬰兒從父姓比率均在9成5以上;若扣除「一方決定」與「依監護人之姓」等情形,自2013年開始,由「父母雙方約定」從母姓者,比例略微上升為1.77%。到了2017年,1月到10月出生嬰兒中,由父母雙方以「共同約定」方式從母姓者,比例來到2.15%。
如果這樣的趨勢沒有改變,要在未來社會中以「家產不落外姓」等理由,維持父系社會與依附於其上的「回婆家過除夕」等禮俗,或將越來越困難。
另一方面,二戰之後台灣人口結構發生根本性變化。從高生育率的「戰後嬰兒潮」世代,逐漸轉為把八十年代之後的「低生育」階段。根據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分析,到了1993年,台灣老年人口已佔總人口數超過7%,進入高齡化社會。同時,年輕一代城市化程度增加,多半選擇在都市地區工作、定居,父母獨居在鄉下的比例增加。
如此一來,每逢過年,往往成為子女「城市思維」與父母「鄉村思維」衝突的戰場,出嫁媳婦首當其衝,被推到了世代衝突的最前線:到了2018年,媳婦還要遵守傳統義務嗎?必須遵守到什麼程度?如果不想遵守,有什麼好方法可以解決?
習俗背後的經濟規則瓦解,習俗也不再牢靠?
為了陪伴已婚女性面對這些衝突,婦女運動團體一直試圖對年節習俗提出對話與挑戰。2015年,婦女新知舉辦過「大年初一回娘家,無禁無忌,大吉大利!」行動。婦女新知秘書長秦季芳表示,「過去到現在很多習俗都改變了,為何過年不能改變?我們就是要挑戰傳統習俗,希望年節團聚可以過得更開心、更平等。」
2017年,性別團體「友性好創意」與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也對「女兒初一回娘家」的習俗提出對話。在他們的研究中,台灣習俗中其實留著一道破解禁忌的方法,只要女兒帶著油品送給娘家,意味祝賀娘家賺到「油洗洗」(賺翻了),就可以平安無事;另一個說法則是,因為帶油代表「油來油去」(只是回家玩玩、不算數)也可以回家。
從「帶油」的習俗中,再次印證傳統習俗與財產分配的息息相關,只要能讓娘家「油洗洗」把餅做大,大家或許可以不在乎女兒回來爭產;或者女兒要以行動來表示,自己只是「油來油去」(回來遊玩)而無心爭產,就可以接受。既然這種財產分配潛規則在經濟發展與法律的運作下逐漸消失,習俗也失去了可以依附的客體,剩下的,就是人們要如何與殘存習俗互動的問題而已。
婦女新知秘書長秦季芳認為,關鍵還是在於溝通,而非強制要求媳婦接受傳統禮俗,「或許今年沒有辦法改變,但平常就要開始用心溝通,創造改變的機會。特別是家裡有女兒的父母,如果不希望女兒將來也面對這些痛苦,就要及早開始討論、改變。當習俗成為紛爭的來源,反而應該找到新的模式。」
家庭里面男性都是隐形的啦,“我都赚钱养家了,这些事别来烦我”。不那么极端地说,生活中见过的家庭也几乎都是母亲包揽所有事宜:家务,管钱(但未必是所有权),与亲戚朋友之间往来,养小孩,小孩长大后结婚生娃。一生都纠缠在在所有琐事上,谁不会变成大家都不喜欢的中年大妈/欧巴桑呢?大概妈妈都是这样过来,所以爸爸儿子甚至妈妈自己都觉得女人必须这样吧。(一个女儿有感)
這些故事裡的「兒子」和「公公」都不見了,他們到底在幹嘛?為何只有「婆媳」問題,沒有「岳婿」問題?大概父權家庭的現象之一就是「男人沒用,女人互砍」。
有人對「財產繼承」的理解錯了,不是結婚的時候就想着離婚分財產,是娘家那邊的子女到底誰繼承父母的家產。
看来这些奇怪的不合理的传统习俗不止国内,连台湾也难逃啊XD……话说真的带点油就能破的禁忌真的有用么
啊啊 作為從小生活在複雜婆媳家庭的孩子 對此深有體會!不過第一次知道 年夜飯在哪兒吃還和家財觀念有關
而且我覺得,回哪裡過年,講到財產分配,也未免太擴大化了吧?難道結婚了就想著離婚分財產的嗎?
我也是20多歲的年輕人,覺得過年去哪家真的沒關係。我們這一代人跟上一代人的思想觀念的確很有差距。我的想法是,過年吃過年三十的年夜飯,年初一就出國旅遊,到開工前才回家,這樣是最好的,當然有錢才能去!
家族觀念有時候很令人反感,差不多跟經營企業一樣。台灣傳統民俗喪禮上都會有希望亡者招財&庇蔭子孫的儀式套語,總覺得人都死了如果還有靈魂也該自由自在了吧?!
但有從父母的角度思考嗎🤔
我小時候每次過年全家都是到外公外婆家過年(而且外公外婆家還非常遠),母親也是比較強勢的,我從小一直都沒有男尊女卑的觀念。我自己的話,對過年不怎麼感興趣,就不打算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