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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虐兒慘劇頻生,港府架起的不專業安全網又何以把關?

虐兒問題爆發,社會安全網失效,其中一個重要關鍵是,政府在小學建立了一套沒有專業主導的輔導服務制度。

一直以來,學校內出現欺凌問題、學童自殺問題事實已證明,可能發生的困難或是難以預測的,而駐校社工正正是重要的把關者,需要以其經驗及專業知識先作第一步的檢視。而香港政府從來只願意投放資源在學校,卻不願意將社工常規化,漠視學生的需要。

一直以來,學校內出現欺凌問題、學童自殺問題事實已證明,可能發生的困難或是難以預測的,而駐校社工正正是重要的把關者,需要以其經驗及專業知識先作第一步的檢視。而香港政府從來只願意投放資源在學校,卻不願意將社工常規化,漠視學生的需要。攝: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許麗明

刊登於 2018-01-16

【編者按】香港近日頻傳虐兒事件,其中最轟動的一宗發生在屯門,8歲及5歲的兄妹被虐,妹妹不幸身亡,哥哥受傷及營養不良。警方將案件列作謀殺處理,二人的生父繼母涉嫌謀殺被捕,外婆亦涉嫌虐兒被捕。特首林鄭月娥其後在答問會上表示,政府將會馬上研究完善機制,保護孩子免受傷害。

筆者一直關注兒童及青少年的成長,並早在去年11月27日寫下有關檢討小學輔導服務制度的文章,踏入2018年,不是小學內的欺凌事件再次上報,而是我們香港人集體忽視一群活在危機中的小孩子,學生在學校天天生活,輔導服務制度做得好,可以避免很多慘劇,然而,香港政府要等多久才肯正視這問題?

妹妹的死是救活了哥哥,而哥哥如何活下去,制度又有何改變?

當大家正在檢討屯門父母虐兒案中,學校社工與社署社工所扮演的角色之際,筆者想的是,這位哥哥,在過去有妹妹與他一起捱打捱肚餓,現在妹妹已死,可以說是救了他一命,但日後他的心靈又如何存活呢?記得我在一所日間學校做社工的時候,收到一個學生向我通報,妹妹因為激怒父親,當日晚上父親必定會「炮製」(打)她,我隨即致電妹妹的小學說明情況,結果,哥哥、我與妹妹學校的社工阻止了一次悲劇的發生。

此刻,筆者只能相信,社會福利署會為今次虐兒案的哥哥的心靈健康作打算,為他的三餐一宿作安排,但這個社會的制度卻仍然沒有改變,悲劇不是在銀幕,而是正在你我他的身邊發生。

我們都是疏忽照顧兒童者

我們常說,如果「學生有問題就一定是家庭也出現問題」,屯門虐兒案中,老師發現被虐男童有異樣而轉介給學校社工尋求支援,以為已經張開了「第一度安全網」,卻是徒然。問題出在何處?其中一個答案是,香港政府一直願意投放大量資源在小學,卻不願意在小學推行能照顧好學生的輔導服務制度,就算教育界及社福界多年來共同爭取社工常規化,但政府仍一直拖延漠視學生的需要。

臨床經驗證明,有學生早於小二、小三時已有自殺傾向,或因為壓力而扯自己的頭髮、眼眉毛,以及咬指甲。根據浸信會愛羣社會服務處2017年11月發布的調查結果,13.2%受訪學童受抑鬱情緒困擾,有9.7%更呈嚴重抑鬱徵狀需要臨床水平。導致學生有這個困境的首要因素是「功課太多」(24.8%),其次是「升中選擇及適應」(20.5%)及「學業成績未如理想」(20.2%)。以一所18班的學校大概有500多人計,近70個學生有情緒困擾問題,當中50人須接受專業輔導及治療,基本上每一個年級都有情緒嚴重困擾的學生。然而,政府推行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卻建立了一套沒有專業主導的輔導服務制度。

沒有專業輔導的小學輔導服務

本來一個小學駐校社工可以成為學生的「第二度安全網」,為教師及家長提供專業意見。小學駐校社工本該是陪伴學生一起面對喜怒哀樂最適合人選,在與他們不斷接觸的過程中,可以及早識別學生的問題,成為他們訴心事、分享各種事情的成年人。既然老師能辨識8歲男童有異常,相信駐校社工再進一步了解,有可能及早發現情況並能救活妹妹一命,當然我們不可以再以「可能」去估計過去的事情,只能按現實推論。小學的輔導服務設計沒有專業社工支援,而且以訓輔合一作為理念,是顧此失彼的政策。

在香港學校推行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要求全體人員進行「廣泛輔導」即人人都是輔導員,並訓導及輔導合二為一,稱為「訓輔組」,此制度運作14年,已證明是欠缺了一個常規駐校社工,既無法做到「臨床專業個案輔導」,也未能管理好個案,更難以做到及早識別、及早介入。對於6至12歲、道德觀仍在發展的學生,訓導及輔導合二為一這個概念未免艱深了,試想一個小一學生如何理解,同時飾演「忠」、「奸」角色、又是教師的訓輔主任?制度本身的缺憾已成為學生輔導的障礙。

學生輔導人員是雜工

我們一直以為小學有社工,然而,大部分小學只設學生輔導人員(student guidance personnel),而不是常規的駐校社工,更不一定是社工。政府2003年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時,曾與辦學團體表明,「學生輔導人員」不能以「駐校社工」的頭銜印於名片上;學生輔導人員需要擔任行政管理者、設計課程的教育者、所有與學校相關人員的支援者,最後才是輔導者,工作之繁雜,連吃飯都無時間,跟學生接觸的時間更加有限,所以學生不一定能向學生輔導人員講出真心話。參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於2016年對學生輔導人員的訪問調查,當中有33%一星期需工作60小時以上,41%工作51至59小時,只有26%工作50小時以下。這些數字正正反映小學在輔導服務方面工作量沉重,而當一個輔導人員都「自身難保」,如何承擔學生、家長、教師對他們的依附與期望?更遑論是及早識別和介入學生問題。

不務正業才能照顧好學生

政策設計並沒有預留空間進行專業輔導工作,「輔導」被理解為guidance「引導」而非counselling「輔導」,雖然兩者並非互相排斥,但一定不相同。每當有學生面對困擾,「引導」未必能協助他們疏解困擾,更不可能處理有嚴重抑鬱徵狀的學生,他們需要的「輔導」,可能是個案輔導或小組輔導,如果有常規駐校社工在學校,就可以協調與學生相關的所有持分者,例如家長、教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如學生的醫生、或心理學家)。屯門虐兒案的一個重要爭議,是個案否已轉介到社署,而非只作諮詢,這也不一定是關鍵。假如一個有經驗的社工從中協調,除了把個案轉介去社署之外,也可以親自聯絡家長了解實況,如發現難以聯絡,或家長有難言之忍等,也可以作出進一步了解,此外,又可以以事態嚴重性說服校方報警。所以重點是,作為學生輔導人員的第二度安全網,有沒有經驗辨識學生正在身處危機,有沒有能力了解懷疑虐待兒童的情況。

責任與待遇不成正比

由於學生輔導人員並不是專業職位,而且不在常規編制內,所以薪酬偏低,要聘用有經驗的學生輔導人員有巨大困難。筆者在2013年以持有兩個相關的碩士學位及註冊社工的身份,在一所小學擔任學生輔導人員,月薪是18000港元(當時剛從副學位畢業的註冊社工月薪為$17485)。如小學不選擇自聘學生輔導人員,就是以價低者得的公開招標的形式向社會服務機構購買社工服務,能錄用的社工大多是剛入職的同工。為何如此?

去年10月23日,筆者參與了面見教育局長楊潤雄的會議,他表示政策原先(2003年)設計是把學生轉介到校外專業輔導的,意即不需要一個具專業知識的社工在學校內作支援,更加不需要一個有能力管理個案的社工。一直以來,學校內出現欺凌問題、學童自殺問題,事實已證明,一所學校有數以百計/千計的學生,一個學生就是一個家庭,可能發生的困難或疑難之種類是難以預測的,駐校社工正正是重要的把關者,需要以其經驗及專業知識先作第一步的檢視,再作出建議、轉介或各種相應的行動。現在接二連三的看到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學生需要我們這班成人的拯救,誰可以漠視?沒有人可以剝削學生受保護的權利,帶頭令香港人疏忽照顧學生的,是政府。

滋生被遺棄的失落感

教育局為解決學生自殺問題,曾向中小學撥款20萬推行「好心情@學校」計劃,以提升學生抗逆力,這種一次性措施並沒有對症下藥,學生的心靈健康需要健康成人的培育。

然而,除了常規化駐校社工的缺席外,小學輔導服務亦面對人手的不足及嚴重流失的問題,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分別在2013及2015進行的調查,反映過高的流失率(17%~37%)造成輔導質素的下降。究其原因,是因為小學全方位輔導服務每年或最多三年便要重新投標,這制度令學校與社福機構和其輔導人員没有穩健的合作基礎,更令學生輔導人員難以與學生建立長遠而互相信任的關係。更可怕的是,當孩子面對輔導人員不斷轉變,本來以為有一個能依附信靠的大人在學校,卻在新一學年不見了,他們難以理解這是制度問題,卻會產生一種「唔要我地」、「又唔理我地」般被大人遺棄的失落感。

要培育下一代,讓他們有快樂的成長,當然不只是改善上述的學校輔導服務制度。每當發現學生遇害這些令人心碎的事情時,社會大眾不其然會想到教師與社工,往往追究是否因為他們沒有做好本份,導致慘劇發生。筆者作為多年小學教師及社工,每當知道這種事情都悲慟得不能,更作為自己工作上的警惕,然而,教育當局一日不改善當下的制度問題,在大制度下的一個又一個小人物,再努力都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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