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余光中逝世。或可以用兩個時間點來理解此事的意義:一是在2016年底,余光中在鄉土文學論戰的論敵陳映真逝世;兩人在一年之內離世,象徵著一個世代的文學人逐漸凋零。二是在2017年的12月5日,立法院通過了「促轉條例」,讓後續的「轉型正義」行動有了張本;作家有涯的生命已然消逝,歷史的釐清與追究卻正要開始。
眾所週知,作為一名作家,余光中雖然在散文、翻譯與現代詩的寫作上有若干貢獻,但在鄉土文學論戰中以公開文章〈狼來了〉一文恐嚇論辯對手,說要「抓頭」;又私下寫信向特務王昇告密甫出獄兩年的陳映真有共產黨思想,在威權時代,這種行為已是明白的要致人於死地了。因此,在意識形態上、政治行為上與官方「密切合作」的余光中,雖然換得了高於他文學成就應有的一世榮寵——他的文學地位多半是透過「教科書」這個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灌水的結果,而非寫作同行或讀者一致心服的認同——但「抓耙子」的政治污點卻如影隨形,直到此刻都未能消解。
然而,在余光中這類的案例裡,蓋棺論定並非易事,堪稱是台灣文學史上的「余光中難題」。
畢竟在政治威權的年代,作家必須陽奉陰違、甚至屈從官方,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然而只因文學的論戰就告密殺人,這完全是主動的、失去良心的媚上行為,文人無行,莫此為甚了。
而這一切並不會隨著他的逝世而自動消逝。「死者為大」只是鄉愿(畢竟他也沒怎麼考慮過可能會被他害死的人),如何公允的「蓋棺論定」才是重要的。而既然要「論」,就不能隱惡揚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