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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從搞局者到職務中止,為何越來越多人成為「蘇嘉豪的人」?

公權力過度高調地以司法作為武器,雖然在香港收獲佳績,但在澳門脈絡下卻可能是適得其反。

讀者來函:從搞局者到職務中止,為何越來越多人成為「蘇嘉豪的人」?
澳門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因2016年5月參與遊行後,到澳門特首官邸外集會,疑因沒有按警方指示離開,被控以「加重違令罪」。澳門立法會於12月4日召開大會,於28對4的極懸殊票數下被暫停職務,即日生效,直至案件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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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門學社」的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因在反對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的遊行後,又步行至特首官邸外遞交請願信被控以非法集會「加重違令罪」。

12月4日,蘇嘉豪被澳門立法會以28票對4票通過中止職務的議決。其仍然是議員,可以支薪及在立法會大樓辦公,但不可參與任何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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