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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儀:被吹起的台灣勞工怒火,迎向何方?

「我發誓,我下次絕對再也不會投票給民進黨。如果再投給他,我根本腦袋有問題了。」這是一名年輕網友的網路留言……

 2017年11月9日,台灣通過「一例一休」修法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是次修法主要有「四個不變」、「四個彈性」,包括有條件鬆綁「7休1」等。圖為台北下班時段,站滿乘客的巴士上。

2017年11月9日,台灣通過「一例一休」修法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是次修法主要有「四個不變」、「四個彈性」,包括有條件鬆綁「7休1」等。圖為台北下班時段,站滿乘客的巴士上。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7-11-25

#評論#林柏儀

「我發誓,我下次絕對再也不會投票給民進黨。如果再投給他,我根本腦袋有問題了。」這是一名年輕網友的網路留言。而這樣的意見,在過去兩週以來,快速竄升。回首過往,很少看到這麼多勞工、青年對民進黨的強烈不滿,突然之間迸發了出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人們所批評的,是民進黨自2016年高票當選,囊括行政、立法權力以來,連續兩年推動犧牲勞工權益的《勞動基準法》修法。

2016年年底,民進黨政府以「一例一休」(註一)為配套之名,強硬通過了刪減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修法,當時即引起強烈的勞工抗爭。而「一例一休」上路不到一年,不但政府對違法資方缺乏積極作為,「只輔導、不開罰」長達半年以上;到了2017年9月起,自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院長以來,更進一步以「增加彈性」為名,推出五項修法草案,其中不但預定大幅取消既有「一例一休」的配套保障(包括:休息日加班時數以價制量、輪班休息間隔不少於11小時、特休假未休應於年底折算為薪資),甚至還要鬆動數十年來的勞動基準標準(每七天應有一天例假、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

該法案若通過,既有「每七天應有一天為例假」的基本勞工保障,將可在「勞資協議」後,改為「每14天應有兩天例假」,以致於讓「連續工作12天」都成為合法;加班時數上限可增加至每月54小時;勞工在輪班之間的休息間隔更將自最少11小時縮減為8小時。消息傳出後,引起了社會的強烈爭議與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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