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being queer

在澳門貧瘠的公民社會土壤中,他如何栽種彩虹?

澳門曾有機會成為同志婚權里程上的「亞洲第一」,但性別教育幾近空白,公民意識薄弱。澳門彩虹創辦人林嘉龍如何讓彩虹在這塊土地上發芽?

2013年的國際不再恐同日,澳門彩虹在澳門地標大三巴前辦的彩虹快閃。

2013年的國際不再恐同日,澳門彩虹在澳門地標大三巴前辦的彩虹快閃。圖:受訪者提供

特約撰稿人 蕭家怡 發自澳門

刊登於 2017-11-05

#LGBTQIA

10月28日,來自20多個國家共12萬3千人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舉行了一場亞洲最大的同志遊行;幾日後,香港擊敗華盛頓等對手,得到2022年「同志運動會」主辦權,成為首個主辦的亞洲城市。有沒有想過,如果歷史軌跡抖動一點點,澳門或許也是一個「亞洲第一」?

今年5月24日下午4時,台灣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有違憲法,應在兩年之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案,就這樣,台灣在同志婚權的里程上成了「亞洲第一」,但或許沒多少人知道,這個「第一」之名,曾經有望出現在澳門這小城。

讓我們把時間線撥回2013年3月28日,澳門直選議員高天賜向立法會提出一項題為「同性民事結合」的法案,假若當時法案獲得通過,澳門就會成為亞洲第一個認可民事結合的地區。機會這麼近,結果卻是那麼遠:1票贊成(高天賜)、17票反對、3票棄權,被大比數否決,「第一」無望。

然而,澳門同志運動的起點,或許還比這個法案還早。2011年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簡稱《家暴法》),社工局將同性同居剔出《家暴法》保障範圍,催生了以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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