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統,這一中國語境下的特殊詞彙,涵蓋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安全、司法等諸多部門。由於其囊括了全國範圍內的司法、執法職權,可以對公民進行「合法傷害」,所以在中共政治語境裏,「政法系統」又有「刀把子」一稱。
要加強和改進對政法工作的領導,選好配強政法機關領導班子,不斷提高政法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培育造就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法隊伍,確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
2014年7月,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調查。他曾擁有極高實權,被外界稱為「政法沙皇」,其治下的中央政法委統御着軍隊以外的全國暴力機關,並獨攬維穩工作大權。五年政法委書記任內,全國維穩經費(即官方所稱公共安全預算)更一度超過國防預算。
在周永康卸任後,中央政法委書記退出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新一屆政治局常委會,權力鬥爭引發的制度變革也開始在政法系統內逐步發酵。
然而,以公安、檢察院、法院(簡稱公檢法)為核心的中國政法系統,究竟由誰話事?三大部門之間,如何合作與制衡?「政法委」是履行「協調」職能,還是掌握「領導」權力?「政法委書記」又是否如外界所想像般能一手遮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