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確實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105條顛覆國家政權。」
「過去有錯誤的認識,我認罪悔罪。」
他在電視鏡頭前向中國法官認罪了。在薛蠻子、伊力哈木、高瑜、浦志強、桂民海、李波、彼得達林(Peter Dahlin)之後,李明哲也被排進了這個名譽屠宰場裏。他不是這長長的名單裏的第一個台灣人,在他之前的,是涉嫌在海外操作電話詐騙的其中三名嫌犯,還有被控吸毒的藝人柯震東。
而李明哲肯定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因為這種在司法定罪之前先要嫌疑人公開「自證其罪」的手法,已經伴隨着中國大國崛起的腳步,成了令北京當局成癮的精神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