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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李凈瑜噤聲,李明哲就自由了?

批評李凈瑜,主張她應該暫時「收聲」的人,並沒看到這兩年中國狀況的變化和李明哲一案的特殊。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前往岳陽聽審後,於2017年9月12日晚間返抵桃園機場。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前往岳陽聽審後,於2017年9月12日晚間返抵桃園機場。攝:張國耀/端傳媒

蔡三

刊登於 2017-09-15

#李明哲案

【編者按】有關李明哲案詳情,可參閱端傳媒早前的報導評論

有些人批評李凈瑜,是因為他們認為一切應該以李明哲的釋放為第一目標,因此,在李明哲「認罪」以後,李凈瑜不應該再發聲,而應該配合李明哲的「認罪」,向中國警方表達善意,等待李明哲的釋放。

應該說,在一定的環境下,這種考慮是有道理的。確實,近來我們看到,「7.09大抓捕」中被捕的部分律師在遵從警方所有的要求,包括打破了法律和道德最後的底線的荒唐要求(有被釋放的朋友透露,他們在法庭上讀的「認罪書」,是警方按大致統一的規範起草的)認罪後被釋放。但是,我們也看到完全相反的情況。有被捕人士即使認罪仍然被關押,如江天勇等,有的則更糟,「認罪」後被口頭「釋放」後,完全失蹤或猶如在監獄一樣地被嚴密監視,如著名女律師王宇等。

因此,親人被認罪後,會是這兩種狀況中的哪一種?當事人及其家屬會陷入一種更大的焦慮。

以當事人的「認罪」紓緩反對壓力

這些批評李凈瑜,主張她應該暫時「收聲」的好心人,尤其沒看到這兩年中國狀況的變化和李明哲一案的特殊。近兩三年,特別是2015年709大抓捕以來,中國警方的濫權,對法制破壞,激起了世界範圍的罕見的大抗議,即使一向發言謹慎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及其高級專員,也連續多次發表談話和聲明。即使在中共黨內,肆意的逮捕使人人自危,加上關於警察暴行的資訊、視頻也在國內社交媒體上週期性地、廣泛地流傳。面對來自國內外乃至黨內的壓力,中國警方急需當事人「認罪」,它動員一切手段,包括羞辱、極度的身心折磨甚至嚴刑,威脅家人,包括老人和孩子......

這帶來近年我們所見的一種中國發展毀壞、警方侵犯基本職業倫理的惡性循環:即因維穩壓力巨大而肆意逮捕,繼而需要當事人的「認罪」來掩飾、自我辯護,這就導致生理和心理上的酷刑的發展......一個荒唐、嚴酷需要進一步的荒唐、嚴酷來掩飾......

中國警方就是這樣進入了失控狀態,這已遠不是那個人的好壞問題。

這樣,中國警方就掉進了自己挖的坑,進入了自己給自己設下的陷阱。以最侮辱人格、最嚴酷的刑訊得來的「認罪」,超出了個體最基本的承受力。因此,「認罪」的當事人被釋放後,即使為了最基本的社會和道德生存(且不說朋友。作為丈夫、父親,如何向妻子、兒女交代?),為了最基本的心理健康,他/她也必須最低限度地說出他們的獄中遭遇和部分「認罪」真相。這完全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透露真相是生與死的問題

這樣,即使當事人「認罪」,警方在得不到當事人絕對「可靠」的噤聲保證之前,不願、不敢釋放當事人,特別是沒有家屬在大陸作人質的港台人士。

殊不知,巨大的壓力和羞辱,可能使「認罪」的當事人成為已不是那個自己、無法預計和控制自己未來的「他者」。即使當時他/她真誠地保證不透露獄中、被迫認罪的過程,過後,一旦找回了自己,為了基本的心理健康和回歸正常的需要,他/她也必須講述。否則可能是死亡,個性的死亡或瘋癲。說不說,在這裏成了生還是死的問題。也因此,我們看到,一些人寧可選擇重返監獄也不願保持沉默,事關生死而非道德。

這樣,中國警方在轉了黑暗的一圈後回到了它難堪的原點。本來,它精心策劃的「審判」、「認罪」,是因為長期關押無法向國際國內和黨內交代,為顯示自己「合法」、「人道」乃至「立功」,有抓有放,最後卻因擔心酷刑被洩露,不得不長期關押......

那些批評李凈瑜的好心朋友的主要問題,就是這一切在他們的視野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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