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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難民掙扎記:香港是離不開又留不下的「家」

香港雖是國際城市,但華人社會文化「標榜排外」,「『打擊假難民』也是ride on(騎劫)這種流行想法。」

端傳媒記者 徐然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7-04-20

孟加拉難民仍依靠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HK)提供的、每月1500港幣的微薄住屋津貼,聚居在新界北部鄉村坪輋的一列寮屋區。
孟加拉難民仍依靠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HK)提供的、每月1500港幣的微薄住屋津貼,聚居在新界北部鄉村坪輋的一列寮屋區。

孟加拉國難民Joshir在香港待了十年了,仍住在一間五平方米的鐵皮屋裏。屋外荒草離離,抬眼可以望見對岸深圳的「京基100」——全球第14高、有高檔酒店和餐廳入駐的摩天大樓。

「噢,我從前不知道。」Joshir望著大廈愣神片刻,繼續沿著農田間小路向「家」走去。2007年Joshir從孟加拉逃難,當時選擇經由深圳偷渡到香港。十年裏,深圳在樓房的數量和高度上不斷趕超自我,相形之下Joshir在香港的生活停滯不前——在貧民窟裏等待數年,至今未獲得香港政府批准的「難民資格」。

香港難民審核制度嚴苛,從2009年底到2016年12月,在入境處完成的11,138份難民資格申請中,只有72人獲得港府批准,通過率僅為0.6%。相對而言,德國政府在2016年一年裏處理了約70萬份申請,難民資格通過率接近40%。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在全世界層面,難民認可率(Refugee Recognition Rate)約為37%。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2016年6月回覆立法會議員關於難民審核機制的提問時表示,由展開審核到入境處作出決定,申請處理時間平均為28個星期。他提到有個別申請處理時間長達49個月,但認為原因是申請人以精神狀態不佳等理由多次缺席審核會面,「濫用空間」。

截止到2016年底的十多年間,港府共接獲30,508份難民申請,9,981份申請尚未完成審核程序,在所有申請中佔三成。這三成中,部分申請人在香港進退不得已經十多年,他們既無法前往第三國展開新生活,也不能回國與家人相聚。

香港難民機制審核時間長、通過率極低歷來為人詬病,保安局針對這點已提出全面檢討,但低效的審核制度並不是套在在港難民身上的唯一枷鎖。

邊緣人的困境

Joshir居住的鐵皮屋位於香港北部鄉村坪輋的一片寮屋區,不大的房間剛好夠放一張單人床、一隻櫃子、一台冰箱,簡陋的木天花板上懸吊著一顆裝飾用的球形旋轉燈,貼著風景畫的木板牆時常需要經受颱風天氣的考驗。房間各個角落塞滿生活用品,大部分都是他從垃圾堆撿回來的舊物。房間的衞生狀況令人擔憂,冰箱一旁就是一覽無遺的衞生間,但看得出他盡力做了清潔。

與Joshir的住所相鄰,有十多間同樣用木板分隔出來的小房間,木板外用生鏽的鐵皮罩上一層用來加固,這樣的非法臨時建築在香港被稱為寮屋。Joshir沿著寮屋區裏細細的排污溝向外走,經過許多相似大小的幽暗房間,時而能看到其他難民的身影,午後時分有些蜷曲在床上無所事事,也有女性難民抱著孩子坐在床邊沈默。

香港難民組織Vision First在2013年發現了這片難民聚居的寮屋區,將它標記為「樹下的貧民窟」,因為這裏的地標是一棵從寮屋裏長出的大樹。貧民窟南面斜坡上是一家生產建築材料、工業化學品的工廠,工廠的卡車曾經滑下斜坡、一頭衝進長著樹木的鐵皮屋,難民們描述起當時的情景仍心驚不已。

雖然居住環境簡陋又危險,Joshir和另外10名孟加拉難民仍依靠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HK)提供的、每月1500港幣的微薄住屋津貼,與房屋中介簽了合同,沒料到卻捲入更大麻煩。

2015年,11位孟加拉難民被廉政公署起訴詐騙ISSHK津貼,不僅難民資格審核遙遙無期,還要面臨入獄風險。廉署的起訴理由是,合同上的居住地址指向灣仔一個不存在的住所,而不是難民在坪輋的實際居住地,因此狀告他們利用虛假合同向ISSHK騙取住屋津貼。

寮屋區內的居住環境惡劣,房間塞滿生活用品,衞生狀況令人擔憂。
寮屋區內的居住環境惡劣,房間塞滿生活用品,衞生狀況令人擔憂。

「難民受到了不公正對待,真正應該被追究責任的應該是房屋中介和ISSHK。」Vision First創立者柯茲莫·比森(Cosmo Beatson)向端傳媒透露。Vision First自稱是一間獨立的非政府組織,為在港難民提供生活、法律等多方面的支援。自2009年建立以來,Vision Frist在機構網站持續發布博客(blog),介紹與在港難民有關的各種資訊。

據比森講述,11個難民在2010年簽下這份租房合同,當時中介僅提供中文合同,故意讓難民蒙在鼓裏。直到2013年8月,難民們在Vision First的幫助下發現了合同上的居住地址有問題,隨即向廉政公署舉報。此後兩年裏,廉署從未對此作出任何回應,卻在2015年突然將11位難民告上法庭。

「這一案件完全是政治迫害。」孟加拉難民的代表律師、幫助過斯諾登的人權律師羅伯特·提伯(Robert Tibbo)說。

比森也認為案件有諸多蹊蹺。他解釋,ISSHK社工在審核難民提交的住房津貼申請時,理應親自考察居住環境,若在這個階段發現合同有問題,自然不會發放津貼。但孟加拉難民獲得這份住房津貼長達五年,比森認為或許是ISSHK失職,沒有履行考察責任,而更嚴重的情況可能是ISSHK對假合同佯裝不知情。

儘管每月1500港元的住房津貼在香港的天價房租面前微不足道,但11個難民5年間獲得的津貼也是一筆可觀數目,而住房津貼按規定由ISSHK直接支付給房屋業主,不會經過難民。比森懷疑,房屋中介或許與ISSHK、鄉紳勢力有不為人知的聯繫,「這些人是貪婪的蜘蛛,而難民是掉入他們網中的小飛蟲。」

ISSHK的贊助人之一是現任香港特首梁振英的夫人梁唐青儀,而廉署是直接向特首負責的執法機構,在比森看來,廉署不起訴 ISSHK失職,「原因不言而喻」。ISSHK回覆端傳媒表示,案件進行中,因此「不便公開評論」。

「政治報復」的另一名受害難民是幫助斯諾登在香港藏匿的Vanessa。2016年9月,三個在港難民家庭庇護前美國國安局僱員斯諾登的故事曝光,來自菲律賓的Vanessa是「守護天使」之一。

代表律師提伯原本希望故事曝光能幫助Vanessa贏得庇護,但她卻被入境處要求提供有關幫助斯諾登的詳情陳述。Vanessa說,ISSHK從10月起切斷了她的水電煤津貼,因為她拒絕向港府提供相關資訊。但ISSHK向端傳媒表示,「強烈否認(strenuously denies)」任何人曾因幫助斯諾登而遭到ISSHK 「懲罰」,也否認針對ISSHK沒能為「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提供充足人道支援的指控,而「鑑於隱私考慮」,ISSHK不會對個別案例作出評論。

在這之前,曾有人粗暴地敲打Vanessa的住所房門,提伯認為她有性命之憂。另兩個家庭的經歷相似,失去生活津貼,甚至被斯里蘭卡警方跨境追捕。目前,三個家庭在眾籌支持下生活,同時等待向加拿大提交的庇護請願結果。

因幫助斯諾登而能獲得媒體關注的難民始終是特例,大部分在港難民除了等待入境處的審核結果,沒有更好的選擇,而他們面對的最大困境是薄弱津貼帶來的生存挑戰。

ISSHK發放的住房津貼每月只有1500港元,而據港府統計,2016年香港住宅的平均月租金達到每平方米超出300港幣的水平。對於居住在新界鄉村寮屋裏的Joshir,這份津貼尚能勉強支撐,但「女難民更喜歡住在城裏」,租房更為艱難。

斯里蘭卡難民Amisa居住在香港島鰂魚涌一帶的「巨廈」裏。這種巨型大廈有兩千多個單位,住戶過萬人。Amisa在這裏有一個狹小的單間,月租是2500港元,ISSHK幫她支付1500港元,餘下部分由朋友接濟。

由於租金低於市場價格,房東並不認為Amisa是值得平等對待的人。「房東的客人來時,他命令我讓出房間,睡在走廊裏。」Amisa眼眶泛紅。

難民的食物津貼更少,每月只能獲得價值1200港元的食物券,必須在指定商戶購買指定食物。但據政府統計,香港人在2015年的人均月生活費為9,253元。

為了防止難民申請機制被濫用,港府規定來到香港的庇護申請者不得工作,非法工作而被捕的難民可能面臨長達15個月的羈押。但是政府津貼不足以維持生計,不少難民鋌而走險「打黑工」。Amisa就曾因為在餐廳洗盤子被捕,導致她的難民審核一再延長,在香港滯留超過11年。

「但有的僱主寧願僱用難民,因為他們的時薪低得多。」比森說。

孟加拉難民的代表律師、幫助過斯諾登的人權律師羅伯特·提伯(Robert Tibbo)。
孟加拉難民的代表律師、幫助過斯諾登的人權律師羅伯特·提伯(Robert Tibbo)。

少人問津的議題

2014年3月起,港府對尋求庇護者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次過審核申請人提交的「免遣返保護聲請」,聯合國難民署(UNHCR)則負責幫助獲得資格的難民前往第三國。

但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香港政府在審核難民資格上「能力不足(out of capacity)」。在他看來,港府對難民的態度「一貫負面」,令難民問題難以解決。

香港政府承擔審核難民資格的時間並不長。2004年以前,聯合國難民署負責審核尋求庇護者的「難民資格」,並將難民安置到第三國。經過「Prabakar」一案,終審法院確認港府有責任審核難民資格,並且需要在審核過程中遵守「高度公平標準」。但在2008年的「FB & Ors」案件中,法庭裁定政府的審核程序不符合「高度公平標準」,於是政府中止審核工作,改善機制,直到2009年底才恢復審核。

2012與2013年,保安局及入境處分別在「Ubamaka」及「C & Ors」兩案中敗訴,終審法院命令香港政府必須「獨立裁定」申請者是否符合難民資格。至此,港府終於建立「統一審核機制」,難民署處理中的申請轉交給港府重新審核,而難民署以後負責幫助獲準資格的難民轉往第三國、為入境處官員提供培訓。

十多年裏,香港政府對完善審核機制的反應十分緩慢,令不少個案的審核進展一再受阻。統一審核機制設立後,張超雄亦質疑入境處官員是否具備決定難民資格的專業能力。

「要藉助UNHCR的專業技術和資源去做,而政府應該給予資金方面的支持。」張超雄認為,香港政府在審核難民資格上經驗與人手不足,應當與難民署合作。

但現實是,政府「自己審核,不認真做,不當他們是人」,而照顧免遣返聲請者的任務則轉交ISSHK打理——「一個只不過是執行合同要求的承包商」。

近兩年來,香港建制派致力推動打擊「假難民」議題,將難民問題歸咎於免遣返聲請者濫用本地審核機制。自由黨區議員李梓敬稱自己「香港政壇第一個」留意難民問題,呼籲「打倒假難民」。他認為香港給難民的優待「好得離譜」,「黑工加津貼」是吸引「假難民」來到香港的重要誘因,而香港卻要為此承受沉重的財政負擔和解決社會治安問題。

「這個概念是香港人創造的,」張超雄不認同「假難民」這一稱謂:「用來標籤化(label)這些人。」

他主張從用人的角度看待難民議題,認為比經濟角度更合適。「都是地球人,都是人。」他指出要用更廣的視野看難民問題:

「你幾時可以擔保香港不會出現災難?任何地方出現困難都要互相幫助。」但他也承認,香港社會整體上很難接受這種觀點。替在港難民發聲的中文媒體不多,「講壞話多,否則賣不掉報紙。」

政府津貼不足以維持生計,不少難民鋌而走險「打黑工」。Amisa就曾因為在餐廳洗盤子被捕,導致她的難民審核一再延長,在香港滯留超過11年。
政府津貼不足以維持生計,不少難民鋌而走險「打黑工」。Amisa就曾因為在餐廳洗盤子被捕,導致她的難民審核一再延長,在香港滯留超過11年。

在本地華語媒體上,在港難民或者因為犯下打黑工、偷竊等罪行而見報,或者被貼上「非華裔人士」、「南亞裔人士」的標籤,這些刻板印象加深了主流社會與這個少數群體之間的嫌隙和距離。多數人對在港難民的存在視而不見,而先入為主的印象則決定了他們在面對難民時的態度。

「難民不是罪犯。」提伯有一次在入境處和工作人員爭得面紅耳赤。起因是「遣送管理組」的一名保安用「極為粗魯」的方式對待「已承受了極大精神壓力」的免遣返聲請人。

保安揮舞著一根指頭對前來登記與當值律師見面的聲請人進行管理,「你!來!」——意思是上前來、過安檢門、進行登記,「你!坐!」——意思是回到座位、坐下不動、等待。

「對我的客戶說請。」提伯警告這名保安,難民Ajith低著頭、垂著手站在他的律師身邊。保安仍不說「請」,兩人大聲爭執了起來。

提伯感到憤怒,他的許多免遣返聲請者客戶聲稱遭到政治、宗教迫害,長途跋涉數個國家,被人蛇騙走錢財,滯留香港耗費人生,過著基本線以下的生活,期間收到親人離世的消息也無法返回家鄉,在重重身心壓力下,他們仍被粗暴對待。

在爭執了十來分鐘、工作人員勸解無果之後,一名更高級別的入境處官員腳下生風走了過來,陪笑向提伯解釋和道歉,承諾不再僱用這名保安,最後一路將提伯和難民送到門外。

整個過程中,沒有人對Ajith說話。他在律師辦公室坐定後才開口:「我今天很不好受。謝謝提伯先生。」

在香港社會中,難民發出的聲音微弱而單薄。堅持「打擊假難民」的李梓敬承認沒有親自接觸過難民,是聽社區居民和網民舉報。

大律師提伯為難民奔走,但更多時間是孤軍奮鬥,「華人社會文化中,沒有加拿大那種接納外來者的傳統」。香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也同意,在華人佔多數的香港,雖然自認是國際城市,但卻是個「標榜排外」的社會,「『打擊假難民』也是ride on(騎劫)這種流行想法。」

作為為數不多為難民發聲的香港人,他坦承只能分出十分之一的精力給這個議題,卻成了人們眼中最關心難民的香港政治家,「unfortunately(實為不幸),」他無奈笑笑。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Joshir、Amisa、Ajith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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