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

消失的孩子:作為異議夫妻,我們為何無法選擇生育

尋常夫妻,生不生孩子,一看意願,二看經濟,異見者夫妻,生不生孩子,卻是一場關於人生災難的計算。

特約撰稿人 李長安

刊登於 2016-03-08

「那個女孩好小好可愛,才一歲多吧,但走路很老成的樣子。」

「你看那個男孩子玩輪滑,摔倒了他媽媽都不看他。」

「小孩嘛,摔倒自己站起來就好啦。」

初秋的午後,我和丈夫坐在公園長椅上享受難得的輕鬆時光,看着來來往往的家長帶着孩子游玩,我們又開始了最愛的消遣:看着聊着別人家的孩子,設想我們將來的孩子——雖然生孩子對我們來說是很多年內都不太可能的事。

我們兩人都是生活在中國大陸的異議者,這影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最終使「孩子」成了「消失的選項」。無論我們多麼喜歡小孩,都只能逗別人家的孩子,或者分享有趣的小孩視頻來「解饞」,他看別的孩子的眼神總是快樂得讓我難過。

用進口商品養大孩子,可以說是天方夜譚

內地很多人沒有錢也養大了孩子,但有錢也不能保證孩子完全不遇到「危險商品」。
內地很多人沒有錢也養大了孩子,但有錢也不能保證孩子完全不遇到「危險商品」。

作為異議者,我們的工作就是與被禁的信息和被體制傷害的人打交道。我們不僅會從「防火牆」外的互聯網看到更多關於中國商品和食品的負面信息,我的微信朋友圈裏還有不少人就是「疫苗家長」——他們本是來自中國各地方各階層的普通人,他們的孩子在公立醫療機構注射疫苗後終身殘疾,他們開始上訪討公道,但屢屢被警方拘留,許多人甚至曾被判刑或勞教,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間崩塌。

這些信息自然讓我們想到,如果有孩子,一定要去香港或澳門打疫苗,一定要用進口的奶粉、輔食、奶嘴、兒童用藥……於是我們遭遇了第二個異議身份帶來的因素:經濟條件有限。

異議者當然無法在體制內工作,如果去商業公司上班,處境可能和維權律師滕彪的妻子王玲相類。她原在杭州一家LED公司的國際部門工作,由於當局持續向公司施壓,她不得不離職,多年職場積累打了水漂。

如果去做小生意呢?2015年大陸當局打壓維權律師和社會活動人士的「709」案中,被判刑的維權人士翟巖民就曾擁有公司,僱員十名左右,但辦公室被警方多次查抄,翟巖民只好把公司轉交他人打理,最終因經營不善結業。我丈夫也曾經營一間小公司,他第一次因參與維權行動與警方發生衝突後,投資人就終止了投資。

我和丈夫現在主要的生活來源是境外媒體的稿費,以及非公開地為一些NGO做培訓,這些不穩定的收入勉強能維持不算太差的生活水平,但若要用進口商品養大一個孩子,可以說是天方夜譚。

「可是窮人也可以生孩子啊,」丈夫有時會不甘心地勸我,我只能一再跟他溝通:的確很多人沒有錢也養大了孩子,有錢也不能保證孩子完全不遇到「危險商品」,例如「毒跑道」,但相對充分的信息,配合較好的經濟條件,應該能一定程度降低遇險的概率。我不願因為經濟局限而忍受更多的風險和焦慮,畢竟對於每一個家庭來說,一次中招就是100%的悲劇。

「我沒有勇氣在中國大陸養女孩」

我們的公園時光在繼續:「你比較喜歡男孩還是女孩啊?」我為了好玩又問這個問過一百次的問題。

「男孩女孩都喜歡,」他又給了這個標準答案。

「隨便說一下嘛,」反正短期內都不會成真,我想。

「那可能是女孩吧,」他說。

「我也是,」我笑着說。

但其實,相比養育男孩,我更加沒有勇氣在中國大陸養育女孩。

相比養育男孩,在中國大陸養育女孩更難。
相比養育男孩,在中國大陸養育女孩更難。

很多異議女性都有較強的女權意識,或至少是女性自主意識,我也不例外。如果我有女兒,我當然想盡量給她自由平等的成長氛圍,我不會禁止她晚上出門,也不會警告她不要一個人穿街走巷,不會要求她減少跟男性單獨相處,更不會建議她不要從事男性主導的行業,因為這些都是尊重女性主體性之基本。

我自己就是被無拘無束地養大的女兒,後來也主要在尚由男性主導的抗爭異議圈子裏工作,我很清楚中國的公共安全狀況和社會文化對女性實在太不友善,我沒有真正遭遇過嚴重的不幸,這僅僅是運氣而已。我有兩三次險遭強姦的經歷,對方從學校保安、黑車司機到社交圈內熟人都有,工作中遭遇的性騷擾更是數不過來。

更悲哀的是,曾從事婦女權利工作的我深深知道,一旦性騷擾或性侵發生,我的女兒極有可能遭到整個社會男權文化的二次傷害,警察、媒體、網友,甚至她的老師和朋友都會說,她不應該穿太漂亮的衣服、不應該走夜路、不應該輕信男人,甚至可能說她明明就是半推半就……想到這些,我對順利養大一個健全獨立的女兒的信心就涼了大半截。

另外,女權意識帶來的性別敏感,也讓我難以接受中國公立醫療系統對女性尊嚴的漠視。做女權工作時,我曾認識一位媽媽,出身醫療世家的她,明白地給其他人建議:「進產房的時候就把自己當成半扇子豬肉,不要想着自己是人。」

我自己也在年少時做過人工流產手術,我至今記得,我兩腳張開,被架在手術床上,在我下體正對着的一道內門裏突然走出了一個陌生的男醫生,他來到我身邊開始注射,我驚恐地望着他帶口罩的臉,然後就陷入了麻醉昏迷。這一幕直到現在仍是我的心理陰影。

類似的故事還有很多,都讓我不願再踏入公立醫院的婦產科半步,然而要找靠譜的私立醫院生產?這又回到了錢的問題上。

「我沒有權力替孩子選擇如此艱難的生活」

如果說,以上種種問題都還算通過努力「可能可以解決」,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則屬於「不可抗力」:安全風險。這也是我與丈夫無法選擇生育的最主要原因。

最近的一兩年,王宇、朱小梅這兩個名字,讓我一想到養育孩子就心驚膽戰。

律師王宇在「709案」中被捕時,她的兒子包卓軒才16歲。登上出國讀書的航班前,包卓軒與同為律師的父親包龍軍一起被截留。王宇和包龍軍被捕後,包卓軒被警方送回內蒙古老家嚴加看管,他曾在維權人士協助下潛逃到緬甸,卻被大陸當局抓回。到2016年8月「709案」開庭前夕,過去被譽為「戰神」的王宇突然在電視上認罪,許多人都認為,包卓軒的處境是迫使她配合的最重要原因。

較少人知道的朱小梅,是2015年底被抓的勞工維權人士之一,當時她的女兒剛剛一歲,仍在吃母乳。因女兒被強行斷奶又吃不下輔食,朱小梅的丈夫寫下令人心碎的日記:「寶貝女兒又哭了,我也只能給她餵香蕉(因為別的還是不吃)。吃了三分之一個後,餵了點水,寶貝睡着了。睡到快四點,寶貝又醒了,又是在哇哇大哭,這時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一個這麼小的嬰兒現在靠吃香蕉來維持身體成長,但沒有辦法,為了她填飽肚子,我又餵了香蕉。」

我的一些年輕的女性抗爭者朋友也說,王宇和朱小梅的故事讓她們對養育心生恐懼,但男性抗爭者們似乎共鳴不強。一名有兩個孩子的男性維權律師在討論到這個問題時對我說:「這有什麼大不了?包卓軒可堅強了,朱小梅進去一兩個月不也出來了嗎?反正都會過去的。」

他的看法讓我一時語塞。

後來我想,或許一方面,大部分男性沒有經歷過多數母親對孩子的日夜關注,難以體會母親的焦慮——小小疏失就可能對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另一方面,抗爭圈裏,很多男性都遵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模式,孩子心理這種「後顧之憂」,更多屬於女性的責任範圍。

男性抗爭者們也經常告訴自己的伴侶:「如果我出事了,你只要帶好孩子,不用管我。」然而許多抗爭者的妻子都曾向我傾訴,這種說法在情感上傷她們最深,似乎她們只是家中保姆,責任是理所當然,感受卻不在被照顧的範圍。

而且,男人們的計劃未免過於理想化了。「709」之後,被捕律師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說:「我可以不管嗎?我們作為李和平的妻子和孩子已經被打入另冊,我們不管就會有好日子嗎?」王峭嶺的女兒李佳美,當時6歲,因官方的種種阻撓而無法入讀小學,王峭嶺被警方逼遷,小佳美跟着媽媽四處借住,居無定所。

另一「709」被捕律師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2016年8月帶着3歲的兒子王廣微去幼兒園報名入讀,警察強行跟着上了她們的出租車,李文足擔心嚇到孩子,忍住了沒跟警察吵架。在幼兒園報名成功後,王廣微領到了午休用的小被子,一臉興奮蹦蹦跳跳。然而警察去跟老師交涉了幾句,王廣微隨即被拒收,小被子也被收回。面對挫敗又迷茫的兒子,李文足止不住地流淚。

孩子與母親在打壓中遭到「連帶傷害」的例子不甚枚舉,這經常比打壓本身更令人難以承受。

方言,2014年因「六四公祭」被抓的「鄭州十君子」之一,同時是一名單親媽媽。她在深夜被警察撬門帶走,當時正上初中的女兒獨自在床上坐了一整夜,一動不動地盯着那扇被撬過的門,後來大半年,女兒都極少說話。

何曉波,2015年底被抓的勞工NGO工作者,他的妻子楊敏,曾被「指定地點監視居住」,3、4個警察進駐她家,讀小學的女兒每天都被警察「接送」,更有一名女警每晚睡在她女兒的上鋪。

異議者胡佳,2008年奧運前夕被抓,當時他與妻子曾金燕的孩子才一個多月,曾金燕正在哺乳時大批警察突然破門而入,這個場景成為她後來多年的夢魘。

生活在中國大陸的異議者,「孩子」成了「消失的選項」。
生活在中國大陸的異議者,「孩子」成了「消失的選項」。

這些真實的故事每每讓我哽咽,我無法想像這之中的任何一件發生在我自己的孩子身上。然而,我和丈夫都清楚,只要還在中國從事異議抗爭的工作,我們確實沒有能力保障自己的孩子免受這些傷害。而且我們都心知肚明,作為異議者,必須儘量減少自己可供威脅的弱點——孩子的健康、快樂、安全、教育、前途,哪一個不是父母的弱點呢?

我與丈夫有不少或近或遠的朋友,都曾是「不到黃河心不死」的堅定抗爭者,但隨着孩子出生和打壓加劇,許多人為保護家人選擇了流亡海外,比如律師滕彪、公民記者温雲超和古川、學者張大軍和餘傑等等。若設身處地,我想自己也會做同樣的選擇。對於異議者,被邊緣化、遭遇打壓、失去自由等等或許都是早該想好的代價,然而即便作為母親,我恐怕也沒有權力替一個新生命選擇如此艱難的生活。

生在國外,可行嗎?

我與好幾個「709」律師的妻子是好朋友,我曾跟她們討論過自認為安全的生育方案:去國外生孩子,把孩子在國外養到6、7歲大,我就回國,讓我的丈夫留在國外照顧孩子,因為到時他可能已年近退休,而相對年輕的我還不願意放棄中國大陸的工作。

「709」妻子們一聽就「哄」地笑了:「你到時絕對不捨得離開孩子!」的確,我也擔心自己無法做到如此決絕。我知道有一些抗爭者將伴侶和孩子送出國,自己在中國大陸堅持,但到目前為止,這些例子都是男性。

那怎麼辦呢?我與丈夫無數遍地討論盡了種種可能的方案,只要不流亡或移民,只要仍是異議者,只要中國一日不民主化並形成較穩定的社會環境,「孩子」似乎就永遠不是屬於我們的選項——但我們目前仍不願放棄「堅守在場」的意義。

夕陽西下,我們戀戀不捨地結束公園裏的浮生半日,回去面對苦難的故事和殘酷的現實。柔和的陽光將我們的影子投在地上,只有兩個人,相互扶持,不知何時才能再多一個小小的影子?希望我們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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