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連續抗議近半月後,羅馬尼亞國會通過就反腐改革舉行全民公投

刊登於 2017-02-14

2017年2月12日,羅馬尼亞的反政府示威場面,市民在寒冷天氣下堅持十多天於街上抗議政府貪腐問題。
2017年2月12日,羅馬尼亞民眾在寒冷天氣下連續十多天上街抗議。

羅馬尼亞自2月初爆發大規模民眾反對濫用職權非刑事化政令示威抗議,至今已持續近半月。當地時間13日,羅馬尼亞國會終於同意就反腐敗改革舉行全民公投,但公投的具體議題暫未公布。

本次抗議示威是自1989年羅馬尼亞共產黨倒台以來,該國最大規模的抗議活動,起因是上台不足一個月的社會民主黨左翼政府於1月31日晚突然頒布一項緊急命令,規定對於因濫用職權引起損失不超過20萬列伊(約4.8萬美元)的人士,僅追索損失賠償,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批評者認為,該政令將會使得約2000名在2014年至2016年間被判濫用職權的官員脫罪。

羅馬尼亞政府於2月4日宣布撤回政令,並於5日確認將提交新草案至國會審議。但在政令撤回後,示威人群仍不願散去,全國各地有大約50萬人繼續示威,其中一些示威者要求總理格林代亞努(Sorin Grindeanu)及內閣集體辭職,提早進行國會改選。

9日,羅馬尼亞司法部長約爾達凱(Florin Iordache)宣布辭職,但他同時表示執掌司法部一個多月來,所採取的舉措都是「合憲合法」的。評論認爲,約爾達凱作爲出台爭議政令的主要負責人,其辭職是不可避免的。而在此之前,格林代亞努也明確表示,司法部需要對政令出台前後的溝通不暢以及造成的社會混亂承擔責任。

我們要讓政府『紅牌離場』,以他們的所作所為,司法部長的辭職根本不夠。

抗議者之一、33歲商人 Adrian Tofan

羅馬尼亞新政府繞過國會、以緊急政令的形式將部分貪污濫權罪行非刑事化後,國會內反對派議員對政府提出了不信任動議,但動議在多名執政黨議員棄權後僅得到161票支持,未達法定的233票最低門檻而被否決(本屆國會共計465名議員)。

其後,羅馬尼亞總統、中右翼國家自由黨前任領袖約翰尼斯(Klaus Iohannis)向國會提議進行反腐敗改革公投,並在13日獲得310名議員贊成而獲通過。約翰尼斯是反腐敗政治改革的堅定支持者,他此前也批評相關政令會讓一些違法官員得到庇護,並破壞羅馬尼亞在打擊高層腐敗上的努力。

不過,據衛報和半島電視台報導,公投中列明的具體問題還不清楚。約翰尼斯也需要提出公投的具體時間表。根據羅馬尼亞法律,公投前需要有30天的準備期。

當地時間13日晚,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Bucharest)仍有約7萬民眾在攝氏零下幾度的嚴寒中,聚集於國會大樓外的勝利廣場,手持「反腐敗」、「守護民主」等標語,對政府高呼「小偷!下台!」等口號。

抗爭活動發起人表示,新政府低估民眾要求反腐的決心,「今天不會是最後一夜,我們還沒贏得任何東西。現在若不站出來,半年後我們可能會因為更大的問題站出來。」

15 %
羅馬尼亞是歐盟國家貪腐情況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根據智庫公共政策機構(IPP)去年底發布的調查顯示,上屆588名國會議員中,15%都涉嫌或被證實存在貪腐行為。

羅馬尼亞政治制度

羅馬尼亞是半總統制(又稱雙首長制、混合制,是一種同時具有「總統制」和「議會共和制」特點的共和制政體,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有一些特殊的權力,總理領導的內閣有相對較穩固的地位,國會權力相對縮小)民主共和國。羅馬尼亞總統為國家元首,而總理則是政府之首。羅馬尼亞有的政體為多黨制,政府擁有行政權,立法權則屬於政府和國會,屬於兩院制。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之外,另設一獨立於三權外的特別司法系統,包括最高正義及撤銷法院。羅馬尼亞在1991年通過了新憲法,並在2003年進行修正,宣稱羅馬尼亞是民主社會共和國,且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尊嚴、自由、人權、正義和政治多元絕對至上,且受到憲法保障。」所有18歲以上羅馬尼亞公民均擁有投票權。(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百科內容以 CC BY-SA 3.0 授權)

來源:半島電視台衛報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