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失蹤」逾三週後,澎湃新聞12月16日晚發布消息,稱從警方獲悉,他因「冒用他人身份證件,並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行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江天勇曾於11月21日前往湖南長沙,探訪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律師謝陽及其家屬,原定當晚乘火車返回北京,但隨後與外界失去聯絡。
江天勇的親屬及代理律師覃臣壽曾多次向北京、長沙警方查詢其下落,但均遭到推諉。直到12月14日,廣州鐵路局長沙公安處法制科在覃臣壽的再三追問下,才承認江天勇因冒用他人身份購買火車票被行政拘留9天,並於12月1日獲釋。
江天勇一直被相關部門騷擾,阻止自由出行,他用他自己的身份證是買不到票,給他出行造成各種的不方便,所以說他才用了別人的身份證。
當時,覃臣壽就懷疑江天勇被行政拘留後,立刻就被警方或安全機關採取了其他措施,否則不會一直失聯。
澎湃新聞16日晚從警方獲取的消息證實了覃的猜測。警方指,在對江天勇的調查中發現,他「涉嫌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和住宿,並非法持有多份國家機密文件,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連,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故於12月1日對他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表示,江天勇長期接受境外資金資助,並以「公民代理人」身份插手一些敏感案事件,「在互聯網上大肆編造傳播謠言,煽動訪民和當事人家屬對抗國家機關、干擾司法辦案,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警方還稱,江天勇目前已承認相關違法犯罪事實,並指他還涉嫌其他犯罪,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現年45歲的江天勇是中國知名的維權律師,他於2001年取得律師資格,2004年11月起在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供職,曾代理過陳光誠案、高智晟案、廣州太石村罷免案等多起知名維權案件,也因此於2009年被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律師執業資格,隨後他常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及參與維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