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台灣針對開放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再次試圖於立法院推進闖關;立法院外,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集結請願。在此同時,網媒民調搧風點火,讓兩派人士在直播留言內吵個不可開交。原來,即便言論自由能讓大家暢所欲言,但若人們習於將對手當作毫無理性的蠢蛋輕蔑,懶得傾聽理解,我們仍只能聽到兩個平行世界的各說各話。
對台灣這場「平行世界」論爭的現象觀察,可以點名的例子已洋洋灑灑。弔詭的是,當反對修改台灣民法 972 的論述已經愈邁向細緻,並進入法務議程的實際考量時,公共輿論界卻仍不乏論者聚焦反對者的「宗教信仰」,彷彿如此便能「因人廢言」。
本文將探討的問題有三:一、宗教與世俗論據的溝通責任;二、宗教符號可能挾持;三、與宗教道德右派在政治上共存的基礎。
宗教與世俗意識戰場
在1997年《公共領域中的宗教》(Religion in the Public Square)一書中,兩位作者奧迪(Robert Audi)及沃特斯多夫(Nicholas Wolterstorff)在此議題交戰。時任聖母大學的哲學家奧迪先闡述了「宗教動機」與「宗教理據」:人們被信仰熱忱驅策,叫做「宗教動機」;當這樣的人,又想要人效法這股熱忱,他所採取的論述便會來自「宗教理據」(religious reasoning)。
「宗教理據」的論述基礎,必須憑靠宗教體系的權威性(如教宗、聖經),據此奧迪認為它在世俗公民社會中沒有溝通的正當性。承自上一代自由學者羅爾斯(John Rawls)著名的「無知之幕」概念,奧迪認為帶有「宗教動機」的人,有義務用「世俗理據」(secular reasoning)包裝他的公共論述。
耶魯大學哲學家沃特斯多夫反對這種說法。他捍衛信徒依照自己的信仰良知,說出宗教理據的權利。況且,正是「宗教動機」和「宗教理據」,引導著威伯福斯、金恩、圖圖,成為英、美、南非廢奴與種族平權巨大的推進力。
他也指出:「世俗理據」也出過共產主義、國族主義、法西斯主義、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種種宛若信仰的意識型態;而其追隨者間的認知隔閡,更不下於宗教與世俗之別。因此只追著在當代早已過氣的「宗教霸權」窮追猛打,其實搞錯重點。
其實,正如宗教理據對非教徒沒有約束力,許多世俗理據,在宗教信徒心中也沒有權威性。既然宗教理據與各種主義,代表的是每個人主觀的世界觀、核心價值觀,本就存在歧異。那人們的觀點又何必需要完全符合某種客觀標準,方能在公共領域表述?
相對於奧迪強調「說者的義務」,沃特斯多夫便更為倡導「聽者的雅量」──聆聽與了解各意識形陣營理據背後的深層動機脈絡,不分宗教與世俗。他指出,立基於寬容的多元社會,才有我們要找的真正平等中立。我對此深信不疑。
然而,這邊我也需要替奧迪說句話:「公共領域」顧名思義,已認定各種核心價值觀間必也需有重疊或共量之處。那麼「世俗理據」的重要性,就在於「存異之前必先求同」的溝通精神;其提醒我們在各自祭出「神主牌」壓人前,也得先盡自身「說者的義務」,再來要求「聽者的雅量」。
因為宗教信仰,所以無法溝通?
台灣對同志婚權爭議脈絡的解讀,與西方有一點很大不同:兩地反對主力都是一群「保守基督徒」,但當西方看見「保守派」,台灣卻只看見「基督徒」。這個從近來台灣「反反同」的書寫,常見試圖「擊退宗教指導道德的正當性」或是「將恐同教義等同於基督教本質」的論述可見一斑。
或許是因為台灣基督教群體過去的存在感太稀薄,數量太少、歷史太短,「基督徒」身分成了一個可以自由填空、大開群嘲便門的符碼。其實在立場上,反同的保守群體,包含許多基督徒以外的人;也有很多基督徒不反同,例如台灣的同光教會。更重要的是,多數反同基督徒的公開論述,持的都是世俗理據,而非神學理由。但似乎,總有人刻板印象地把反同歸咎於宗教,並覺得因為他們的「宗教動機」而不可能溝通。
但設想,如果有一佛教徒盼望世界少些因殺生而造的孽,因而引用世俗科學針對「肉品相關工業對地球環境負擔遠大於農耕業」的實證研究,藉以遊說立院對肉品採取加重課稅等懲罰機制,我們會質疑:「佛教徒講什麼科學邏輯?佛教徒只信佛經的!」就打發問題嗎?
沃特斯多夫和奧迪無疑會說,用宗教背景去否定溝通可能性的「自由主義者」,自己已經先成了羅爾斯政治自由主義的敵人。
再者,用基督教義解釋反同立場,也不免犯了刻板印象、以偏概全的問題。
讀讀這段文字:「穆斯林當中出了一群恐怖份子還有伊斯蘭國,是因伊斯蘭教義就是這樣灌輸一整套(暴力聖戰和與不寬容)的實踐方式,所以不能與他們講道理和邏輯,只能期待有人改革他們過時的教義。」讀這段文字,自由派馬上就可以看出它多麼以偏概全。那置換主詞,又如何能把部分基督徒的行動,全歸咎於基督教義?
這種有意無意的論述跳躍,與立場穿越後的「一邊同理一邊誅心」,把辯論帶到了一個新的層次。
被劫持的宗教符號
基督教「宗教改革」499周年紀念日上月底剛過;筆者撰文時則正在德州參加世界泛基督宗教最大的學術社團年會。已故哈佛宗教學者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對「信徒的信」(faith)與「教義的信」(belief)的區辨,是這裡做學問的基本共識,也是每年上萬名基督宗派學人與領袖,能在此「合而不同」的關鍵。通俗地說,「教義的信」叫做「上有政策」,「信徒的信」是「下有對策」。
作為經常到各地教會佈道的傳道人,我只知道:倘若「上帝說的」、「信仰中正統的」、「在經典詮釋上深刻有理的」信徒就會照做,那牧養就太輕鬆了!但人心動機往往既不堅定、也不單純;就連愛心或慈惠的行動,本身都常融入各種世俗情緒理由。
其實,近代西方宗教右派的崛起,本質上是場社會政治的反動行動,更勝於神學行動。「上帝」往往只是現代道德十字軍的幌子、不是內核;參與者是自身先有定見,再找宗教理由、斷章取義式地擷取「聖經金句」為自身行動背書。是以,「恐懼動員」在宗教右派的崛起貢獻上,比「福音動員」大上十倍百倍。但這些並不是主流(mainline)基督教。
當代基督教公共神學家沃弗(Miroslav Volf)關注宗教暴力;他曾注意到在巴爾幹戰爭中,一個佩掛十字架的克羅埃西亞士兵屠殺了波士尼亞人,被國際社會錯誤定調為「宗教暴力」。實際上,供給一個人仇恨養分的有各種外在內在力量,來自傲慢、偏見、恐懼的部分可多著。「宗教」很可能只是個被劫持的符號。
宗教右派:失能以上、暴力未滿
沃弗撰述了《公共的信仰:基督徒社會參與的第一課》(A Public Faith: How Followers of Christ Should Serve the Common Good)。書中他針砭今日基督信仰群體,提出「上升失能」及「返回失能」兩個誤區。
「上升失能」意味沒有真正接觸到神的信仰,泛指缺信德未被塑造、只靠著口頭(背誦教義)和肉體(按時禮拜)信教的人;「返回失能」則體現在太過與世隔絕宗教群體,對社會問題他們要不一下「事不關己」、要不一下又「當仁不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這都是台灣基督教會面對的問題。從第一個十年的「兩千年福音運動」聚焦「策略」(strategy)、第二個十年「靈恩運動」訴諸情緒(emotion),到第三個十年趕起世界「流行」(fashion);解嚴至今30年,台灣串聯泛基督教會的主思潮,從我研究2000年世界基督教歷史
來看,無疑是個偏軌。
耶穌的最高政策,不過「盡己愛神」與「愛人如己」兩條罷了。想想在台灣花蓮為老弱病殘耕耘奉獻50年的法籍神父劉一峰、空中英語教室年近9旬的彭蒙惠宣教士、1989年起終身投入公益志業的「孫叔叔」孫越、30多年來為全台戒毒工作做出卓著貢獻的晨曦會劉民和牧師——當我們想到這些「基督跟隨者」的影響時,是否會感到有一點被提醒呢?
對比之下,17日站在台北街頭的那面道德大旗下的,則與其說是被基督的精神感召,不如說是各自憑藉自身相信的「道德良知」,行使公民參與的資格更為正確——
他們許多人,有的是老一輩人,因感受到其所寓居的人倫建置,被「性權」鬥士瘋狂攻擊而地動山搖;有的是幼兒家長,害怕婚姻法律定義被修改後,小孩必須在校學習各種新潮實驗性的多元伴侶觀。有的人,就是對與性別外觀不相似的人共用洗手間感到不適。有的人是對「婚權」與「兒權」的權衡有很大疑惑,無法接受必然與同婚同捆推動的收養法。還有的人則感受到「人權」被濫用後,成了可以公開宣揚用藥、多P、亂倫的「自由意志主義」,因而反對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
此時耐心聽聽他們的訴求有甚麼世俗理據,好過重蹈左媒謬冠「宗教暴力」之名的覆轍。
柱化社會是最後選項
在《解開同性婚姻的政治僵局》一文我曾提出,由政府仲裁,讓一切社會服務部門成為分離並立的「柱化社會」,會是歧見背後的信念之間「不可共量」(incommensurable)時的最後選項。只是倘若台灣社會真的邁向兩極柱化,絕對不是台灣基督教領袖有能力單方面做到。基督信仰傳統中最基要核心的信德,並不是催成當代宗教右派的主要力量。
本文一路以「宗教右派」指稱特定基督徒群體,並不為討好挺同讀者,乃著實因為基督教會早已在此議題上正反鬥爭撕裂。這是個媒體及激進同運者亦有份的撕裂。如果看者只是漠視ㄧ方不斷使用挑釁及辱罵修辭,還妄想另一方要背負自我教義檢討的任務,未免太過自以為義。
真要達到目的,恐怕得請另創個「同志教」,並「駭」進他們的頭蓋骨進行思想洗腦吧。只是作為一名神學研究者,在區域問題的分析中,我從來不敢只單看或太高看宗教的力量。
500年前路德進行教會的神學改革,德國農民卻將其劫持為武裝農民革命。今日台灣的同運兩方還在或鬥爭或利用宗教,但是問題在政治。
(邱慕天,台灣醒報副總編輯、美國三一神學院道學碩士)
強姦犯也不一定接受法律的o還有, 有人說要將臺灣所有學生全教成同志嗎?
親生的孩子你才有那個血緣愛他,收養的孩子你能這樣愛他嗎
婚禮中新娘受矚目,是因為她能生
你的小孩病危了,要決定他的醫療的是他的配偶,這樣台灣的家長能接受嘛;財產他的配偶也有份這樣是可以接受的嗎
好細緻。
當然不能以偏(激進保守)概全(基督教),但是作者也不得不承認,在臺灣反婚姻平權的聲量中,基督教徒佔了百分之90以上。當一個群體90%以上都是基督徒時,甚至也不諱言的以教會名稱當作聯署代表時,所謂「保守派」其實就會讓人和「基督徒」畫上等號。
目前臺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也正積極聯署提案:「重新檢討宗教團體免稅及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相關規定,落實宗教自由。」有興趣的人可以google搜尋題目進去看看內容。
接着@何易晞 的思路想了一下,宗教团体投入金费干预政治运作是否已经触及到了政教分离的底线?
对于政治、经济、法律方面了解有限,不知道谁能介绍一下台湾对于宗教组织和其他非政府非盈利组织的税收和财务公开有什么具体的规范?
「反方細緻的論述」請問是在哪裡?抱歉,在台灣,幾乎看不到。
"尔曹身与名俱灭 不废江河万古流" @wo
作者根本刻意忽視台灣的反同志力量集結,很大一部分都是教會或教徒透過動員來的,不但成立團體運作反同志,透過校園宣導反同志的守貞教育,甚至還成立政黨,試圖進入政壇發揮影響力。如果沒有宗教人士在其間運作,台灣社會上的反同力量不會這麼集中,甚至還能花上四百萬在各大報刊登廣告。
不完全赞同。虽然宗教内部派别也很多,但是相对于世俗主义者,在例如同性恋、堕胎这种问题上,教徒总体上还是明显保守的。不能以偏概全不等于不能把事物主流当做该事物的主要形态。里边还提到巴尔干冲突。当然冲突有种族、现实利益原因,但是宗教绝对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这些宗教之间的差异绝对是造成巴尔干长期流血冲突的重要原因。二战时候罗马教廷还支持法西斯的克罗地亚乌斯塔沙屠杀东正教塞尔维亚人。看本文作者是宗教人士,希望不要偏颇,说难听点不要为宗教洗地。实事求是讲出宗教与现代社会的冲突,并且构思如何让宗教与时俱进很重要。
基督教耶稣是最大的邪教.千年前直到现在到一致肯定基督教是个邪教.特别是这两年很多国家包括美国和意大利正在调查团体至的教派比如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这些教派已经影响国家的政治和发展.某些个人和团体宣传这些邪教你们所谓的传道就是传销.我送这些人一句话邪教就是邪教这些人的日子长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