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一場「微信紅包」引發的賄選風暴

港大校委會研究生代表選舉期間,內地生朱科在微信群組拋出「電子紅包」,有人認為這是不可忍受的賄選,有人認為這是「習慣,娛樂」,中港文化的差異和矛盾再次被掀起。

特約撰稿人 金其琪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6-11-01

落選的研究生巫堃泰走過香港大學的民主牆,牆上有斥責朱科的字句,也有為朱科解釋的張貼物。
落選的研究生巫堃泰走過香港大學的民主牆,牆上有斥責朱科的字句,也有為朱科解釋的張貼物。

「朱X 賄選落地獄。」10月26日晚,香港大學民主牆,七個醒目大字打破自去年中港罵戰後的沉寂,直視每一個經過的學生。

被痛斥的主人公是香港大學研究生朱科,來自中國大陸。剛剛過去的校委會研究生代表選舉中,朱科以654席當選,但被揭發曾在選舉期間群發「微信紅包」,引發「賄選」的激烈質疑。10月25日晚,校委會的裁決不但沒有平息、反而激化了爭議:校委會認為朱科不屬賄選,有傳媒引述匿名校委會成員指,理據是,他雖然在一個有合資格選民的微信(wechat)群組中派發了紅包,但80元人民幣的金額「微不足道(immaterial)」。

所謂「微信紅包」,是騰訊旗下通訊軟件微信推出的電子支付功能,類似於「派電子利是」,收到的紅包可以在支持微信支付的商店直接使用,而將儲蓄卡與微信綁定後,還可以將收到的紅包提取為現金。

對於這次「微信紅包賄選風波」,校委會的裁決引燃了憤怒。「熱烈慶祝朱同志賄選成功,$80,500個紅包買到一個校委,總共四萬蚊就有得做。早知我都落bid(出價)啦!」10月26日,港大民間 Facebook 專頁 HKU Secrets 發出一名港大同學的留言:留言迅速獲得1000多個讃好和27次轉發。

另一邊,來自成都的22歲港大生張恬看到民主墻上「落地獄」三個字後,心中很不是滋味。兩天之後,她帶來六張A4紙,用綠色記號筆大大寫上標題:「什麼是微信紅包」,並印出了自己在微信發紅包的截圖作為例子,並在旁註明,發紅包「NOT 賄賂(不是賄選)」,而是「①習慣,②娛樂」。

她還專門用黑色記號筆強調了這80元的分配,「80RMB TO A GROUP!!!」(80元人民幣給一個群組!!!)。

她不明白的是,在質疑者的心中,這80元是發給了一百個人還是一個人,並不是重點。對廉政公署時代長大的香港人來說,「貪一毫也是貪」是常識。而網絡上鋪天蓋地的嘲諷正是針對這「80元微不足道」的說法:「原來80元就不算賄賂!」

截至10月30日正午,已有2425名港大學生、校友、教師及職員參與港大學生會發起聯署,要求校委會正式調查朱科的賄選嫌疑。

風波起始:14張截圖與80元紅包

朱科於微信群組的對話。
朱科於微信群組的對話。

風暴中心的朱科,有些不知所措。

「一,這是一筆錢。二,內地生。不用再講其他東西,這個事情我就已經沒有翻身的機會了。」見到端傳媒記者時,他這樣說。

朱科出生於1990年,目前就讀港大電力工程博士生,來港三年。2013年他在家鄉湖北本科畢業後,來港直接升讀博士,此後在香港大學最大的研究生組織港大研究生會中歷任幹事、副主席及主席。

朱科堅稱,自己沒有任何賄選意圖,發微信紅包只是出於習慣和娛樂,為感謝朋友幫忙宣傳。

而他的選舉對手,即是舉報者巫堃泰,則為自己手中14張微信截圖這樣明確的證據沒有換來「賄選」的裁定而感到憤怒。巫堃泰是香港學生,正修讀人權法碩士。

10月19日下午2:22,選舉進入第三天時,巫堃泰在個人的 Facebook 競選專頁打響舉報的第一槍:「[朱科候選人涉嫌賄選] 有同學告知我的隊伍,朱科候選人在微信『新港青年會』組內,向已投他一票的研究生派發『微信紅包』。該『紅包』為微信傳送可兌換金錢的服務,亦即表示朱科正在賄選,以搏取學生選票。」

他附上一張截圖,顯示朱科本人的微信賬號在10月17日中午12:48向「新港青年會」發出紅包。這張截圖是他在19日早晨收到的第一輪報料。當日早晨,共有兩名以上的同學向他發出5張類似截圖,經過核實後,他憑藉總共14張截圖,認定朱科在三個群組中發紅包誘使人投票,有賄選嫌疑。

朱科本人則辯解,他只在兩個群組發了兩個紅包。一個是「新港青年會」,一個是他任研究生會主席時成立的畢業生群,共有497名成員。

「我在兩個群組各發了80元,都是隨機分成100份。很多人以為80元是每個人80元,那我真要賄選的話要多少錢才能買到600多張票啊!不可能的。」朱科說。他還說:「我知道他們沒有投票權,希望他們轉發給學弟學妹」。

朱科後來展示給端傳媒記者的不完全截圖顯示,這100個紅包由於是隨機分配,只被41人領取,其中最少的一個只拿到了0.02元,最多的拿到1.52元。41個已領取紅包加起來為36.36元。

不過,儘管朱科表示群組內沒有選民,記者從巫堃泰手中獲取的至少5張截圖顯示,有8名群組成員都在他發出紅包後表示「已投」或「投了」。巫堃泰還說,事件曝光後陸續又有同學對他表示自己在該群組中,且是合資格選民。

他對舉報他的巫堃泰表現得非常氣憤,指責對方「斷章取義」、「捕風捉影」、「無中生有」、「騷擾、污衊、攻擊」他,「使本人隱隱有作噁之感」。

朱科指「發微信紅包」在內地很普遍。
朱科指「發微信紅包」在內地很普遍。

在公開發佈微信截圖的同一天,巫堃泰也將14張截圖發給港大教務長韋永庚,第二天帶到廉政公署舉報。廉署記錄在案,但並未立即表示是否受理。由於港大沒有條例可令選舉暫停,他要求與韋永庚面談之後,韋永庚建議他做正式的書面投訴。

此時已經來到選舉最後一日,10月21日。巫堃泰在下午5點投票截止前45分鐘表示,自己已經向教務處遞交正式的選舉投訴,要求校委會正式調查朱科涉嫌賄選,並在調查結果出爐前,暫緩宣布選舉結果。22日零點46分,教務長宣布收到投訴,延遲公布結果。隨後,朱科收到教務處的電郵,並回信辯解自己不是賄選。此時他仍是港大校委會的研究生代表委員,23日,他的上一任期才完整結束。

兩日後,在研究生代表空缺的情況下,港大校委會召開每兩個月一次的例會。會上檢視了巫堃泰的投訴內容與朱科的辯解,並以9比5票通過現有資料足以裁決,再以9比7票裁定,賄選投訴不成立,有傳媒引述匿名校委會成員指,理據就是後來引起軒然大波的「微不足道」論:80元人民幣不足以誘使選民投票給朱科。

我的港大啊,都毀在那些不屬於港大的人手中啊!

港大學生會會長、校委會中的本科生代表孫曉嵐

第二天中午,香港大學教務處公布朱科當選。

《蘋果日報》引述一名匿名校委會成員指,認為朱科不構成賄選的大多為校外委員,而認為構成賄選的幾乎全是校內委員。不計主席,港大校委會目前有15名校外委員,8名校內委員,而校外委員中有6人由特首梁振英委任。不過,接受端傳媒採訪的兩位校委會成員都不願回應或確證這一匿名消息。

港大學生會會長、校委會中的本科生代表孫曉嵐在 Facebook 抗議校委會裁決不當,「我的港大啊,都毀在那些不屬於港大的人手中啊!」接受端傳媒訪問時,她又補充:「只要不真心為港大好的人,我都會看作是外人。」

巫堃泰同時收到了廉署的回覆:廉署稱,沒有法例適用於校園選舉中的賄選嫌疑,因此不受理他的報案。

2016年10月28日,港大學生會就朱科微信紅包事件發起聯署,要求校委會調查。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傍晚負責收集簽名。
2016年10月28日,港大學生會就朱科微信紅包事件發起聯署,要求校委會調查。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傍晚負責收集簽名。

「無法可依」的尷尬:報警、聯署,是否能啟動重選?

金額大小不會改變賄賂的本質。如果是公職人員選舉,一毫子都是賄賂。

巫堃泰

巫堃泰不明白,廉署為什麼不受理報案。他是法律系學生,熟讀廉署常用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與《防止賄賂條例》。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規定,在選舉中只要提供利益,作為投票的誘因或者報酬,無論金額多少,「貪一毫也是貪」,都會構成舞弊。

「金額大小不會改變賄賂的本質。如果是公職人員選舉,一毫子都是賄賂。校委會這次這樣處理,那下次如果又有個人賄選,金額也『微不足道』,是不是也合法呢?這是政治決定法律。」巫堃泰說。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一般針對香港公職人員,表明看並不適用於校園選舉。不過,翻查《防止賄賂條例》的「附表一」中,第35條列明香港大學是受該條例約束的「公共機構(public body)」,巫堃泰因此認為,港大校委會是根據香港大學的條例成立的管治架構,《防止賄賂條例》也應該適用於校委會選舉。

然而,身兼校委會教師代表委員的港大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坦言,要證明朱科發微信紅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是有困難的,「在法律上似乎不能找到什麼具體罪行」。「當然要堅持公平廉潔的原則,但港大校委會始終不同於立法會選舉,後者有法例可依。」張達明說。

而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也認為,「公共機構」僅能夠說明該事件適用於《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對「賄賂」的規定,但該條規定要求的對象是公職人員,收到朱科紅包的人卻並不是;若是針對私營機構,則《防止賄賂條例》是要防止在代理人(通常為僱員)在未得主事人(通常為僱主)的許可下,因辦理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而索取或接受利益,而在朱科案中根本不存在主事人(principal)與代理人(agent)的關係。因此,《防止賄賂條例》根本不適用於朱科涉賄選案。

只能說朱科事件是一個賄選案,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不適用,這是道德問題和院校紀律問題。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

在林卓廷看來,港大的問題確實涉及公眾利益,校委會應該重新考慮,徹底調查,但法律上沒有辦法:「只能說朱科事件是一個賄選案,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不適用,這是道德問題和院校紀律問題。」

26日朱科當選的消息傳出後,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表聲明,強調「原則」和「道德」:「今次研究生選舉中牽涉到候選人以紅包(即現金)方式饋贈潛在的選民,無論金額多少,從原則上已有賄選的嫌疑,雖然選舉舞弊條例並沒有涵蓋大學校委選舉,但從道德上是肯定說不過去。」關注組還希望校委會考慮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範圍擴大到港大內的管治架構成員,以保證今後選舉的公正。

第二天,港大學生會與港大校友關注組、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一同發起網絡聯署,聯署聲明中強調「公平」、「廉潔」是選舉中不容破壞的原則。港大公共行政博士課程的9名學生也以個人身份發出公開信,要求校委會公開25日裁定賄選不成立的細節和理據。

學生會聯署的訴求則更進一步,除公開理據之外,還要求校委會正式調查涉嫌賄選案,還要檢討校內管治架構的選舉程序,訂立有效規管選舉的守則。

「如果聯署真的能逼到校委會展開調查,最後裁決賄選成立的話,有很大的可能要對這一關鍵席位進行重選。」學生會長孫曉嵐說。

但10月29日,港大校委會成員、校長馬斐森在回答傳媒提問時表示,朱科涉賄選風波只是「學生之間的事(as a matter of students)」,並不會影響校委會的公信力。

貪腐文化?政治操控?憤怒起自「中國因素」

我覺得(微信紅包)就是個虛擬的貨幣,紅包就是遊戲來的,我是群主,平常就愛發發紅包活躍氣氛,而且紅包我發了你可以不開的啊。

朱科

HKU Secrets那條「熱烈慶祝朱同志賄選成功」的貼文,朱科也看到了。當然還有在網絡上無數的嘲諷:「原來金額微不足道,賄選就沒有問題」、「大陸貪污文化終於落在有法律學堂的香港大學了」......

朱科不停地澄清:80元紅包是發給100個人,並不是每人80元。他始終覺得「賄賂」這件事和自己無關,「香港人不理解微信紅包這個電子支付的遊戲,有文化差異......」,「我當時甚至沒意識到微信紅包......它是一個錢來的!」

朱科說:「我覺得就是個虛擬的貨幣,紅包就是遊戲來的,我是群主,平常就愛發發紅包活躍氣氛,而且紅包我發了你可以不開的啊。」他給記者展示事件中他發紅包的港大畢業生群,有一位招募創科比賽選手的校友正發了一個紅包。他還以這位發紅包的校友為例,指對方會追問搶了紅包的人是否報名了比賽,但自己卻沒有追問搶了紅包的人是不是投票給他,「所以並沒有賄選的意圖」。

「而且我只是呼籲大家投票,沒說一定要投我,掃二維碼進去投誰都可以啊。」

對於他平常就愛發紅包的說法,記者翻查今年年初朱科的微信統計數據核實,發現他2015年全年共收到225個紅包,發出4978個紅包。

這種「習慣」和「娛樂」的說法也得到了一些港大內地生的支持,例如 28日在民主牆解釋微信紅包文化的成都女生張恬。她表示自己不認識朱科,本來也不關心選舉,只是見到「賄選」的說法覺得「非常不成立」,感到有必要澄清。

張恬說,自己曾在選舉期間搶過一個朱科支持者在某微信群發的紅包,但搶的時候完全不知道是什麼事,「看到紅包就趕緊搶啊,要是看清了再搶就沒有了!」她也是微信紅包的愛好者,「有時候心情好了,覺得天氣很好,也會在家人群裏發紅包啊」。她也覺得這就是一種遊戲,有時則是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她舉例自己剛來香港時曾在群裏發紅包,問港大附近租房的中介費貴不貴,「群裏發言的人太多了,很多人關閉了新消息通知,但發紅包的話就會彈出提醒,大家就會紛紛出現」。

近年來,「微信紅包」在中國內地,甚至海外華人圈愈發風行,最初僅僅盛行於春節期間,親友間用這種「電子紅包」代替現實紅包,但近來卻不再僅僅限於節日期間。日常間,許多聊天群組都會出現「微信紅包」,最常見的是一個人發一個紅包,再拜託群組裏的其他人幫忙轉發帖子、文章等,一般數額很低,但如果轉發涉及商業傳播,紅包有時則會高達數百元。曾有媒體戲稱,微信紅包引發「全民性的賄賂」。

對朱科的行為,張恬堅稱「這件事不是賄選,只是文化差異的問題。如果這是賄選,那群裏的每個人都是受賄人。行賄人和受賄人一樣要被調查。」她說。她相信朱科沒有賄選的本意,也不覺得同學能輕易被收買:「如果給我們發個紅包我們搶了以後就投給他,那我們就沒有什麼思考的能力了。」

選舉結束後,校園內仍可見到少量參選人的海報。
選舉結束後,校園內仍可見到少量參選人的海報。

另一邊,孫曉嵐和巫堃泰都認為,所謂「文化差異」放在這件事中,根本不能為朱科開脫。

孫曉嵐直接表示不知道這種中國文化,巫堃泰則對這種說法感到憤怒:「不要跟我講這是大陸文化!這裏是香港,從小到大我們的廉政教育就是一毫子都是賄賂!這裏不是行中國法律的地方,你不可以用你在中國那一套文化觀念,去合理化你在香港干犯香港法律的行為。」

這套朱科和張恬習以為常的「微信紅包文化」,在巫堃泰和不少在網上表示不滿的香港網民心中,和「大陸貪污文化」幾乎可以劃上等號,也絲毫無法動搖「賄選」的客觀呈現。

而除此之外,還有一股「中國因素」的力量令朱科涉賄選事件更受爭議,就是他與親中地區組織的關係。2015年10月,朱科第一次作為研究生代表參選校委會的時候,就已經被指與建制派政黨民建聯在中西區的地區組織有染。在這種聯想之下,許多網民自然地將朱科拉選票的行為與政治組織背後的操控聯繫在一起,讓「賄選」風波越燒越旺。

朱科自2013年9月來港,3年來始終熱衷於參加本地的義工活動。他在任研究生會幹事、副主席和主席期間,多次與民建聯中西區區議會上環東華選區區議員蕭嘉怡組織的社區組織「同心網絡」合作,尤其引發爭議的是,「同心網絡」還曾是「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的聯署團體。

朱科對此一直解釋:「我和民建聯沒有關係。」

「同心網絡」做玻璃回收,然後把玻璃運到磚廠磨碎鋪路,「我覺得這個是好事情,我就做」。他形容自己去蘭桂坊回收玻璃,「人家喝酒,我去把玻璃瓶從垃圾桶撿出來放進回收箱,整到自己一身污糟」。他承認「同心網絡」可能確實跟民建聯有關係,「可是你如果這樣算的話我根本就做不了事情了,香港哪有跟政治團體沒關係的組織呢?你不管去到哪總會在千絲萬縷的政治聯繫裏,但我並沒有參加到民建聯裏面去。做好事幹嘛要分政治……那你真的是政治化了。」

他還列舉自己2015年3月與明愛合作,帶200多位中港及國際研究生一起重建薄扶林村道。「我當時主動拿這個計劃去跟學校申請,我也參加非建制派的義工活動啊,那他們怎麼不寫呢?」今年10月選舉前夕,港大學生刊物《學苑》曾訪問朱科,當時朱科表示自己秉持「獨立性」,「即指我不會依靠任何的政治勢力,而是基於我找到的資料和判斷作決定」。

落選的研究生巫堃泰。
落選的研究生巫堃泰。

不過巫堃泰認為,這「擺明就是謊話」。而孫曉嵐則指自己不是很清楚朱科對這些義工活動的參與程度,不知他僅僅是參與者,或其實是決策人,因此要看他的具體政綱和其他表現,才能斷定他是否受親中的政治力量有利益瓜葛。但若證明到朱科有親中背景,她個人「一定不會支持」,「因為一般常理來看,近來打壓港大院校自主的都是親中人士」。

朱科:這件事之後我決定離開香港

學生會的聯署很快會提交給校委會,而校委會是否會公開理據、展開調查,目前仍是未知數。若校委會真的決定展開聆訊,請朱科和巫堃泰二人到校委會對質,兩人都表示會出席。

「我坦然接受調查,我還是很想證明我的清白,能給的證據我都已經給了。」朱科說。但他擔心,現在事情沒有一個法律的判斷,每個人都在自己做判官,如果到時公開會議細節,一定會有人對個別校委進行人身攻擊,變成一個政治事件,「萬一造成這種影響還是不太好」。

巫堃泰說對質不是他的第一選擇,但若校委會邀請,他一定會去。他的困惑點在於,「為什麼法律問題要政治解決呢?我去舉證,他去 rebut(反駁),what's the point(有什麼意義呢)?憑什麼要那班校委會成員去決定?這應該是一個公平公開的選舉,為什麼到最後會走到這個位置,變成這樣去決定呢?」

若朱科通過調查,留任校委會,他的任期是一年,到2017年10月。任期結束後幾個月,2018年,他很有可能就要離開香港。

他說,賄選風波令他「神經過敏」,不敢在人流高峰期行走在學校和港大地鐵站內,「怕被人認出來」。事件發生之前,他曾想留在香港讀博士後,但現在已經完全不想了。

「會去美國吧,試試到世界著名的學府繼續做研究。」他說。

「到時你還差3年就能拿香港永居。」訪問的最後,記者提起。

「去了美國會有美國綠卡,我要香港永居幹什麼?」他說。

訪問結束是晚上10點多,朱科繞開港大地鐵站,從另一條小路走回了辦公室,繼續他的研究工作。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張恬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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