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土優先」,意思是有需要發展時,先用已受破壞土地,減少對綠化地帶及鄉郊土地的發展威脅。這些位處鄉郊的已破壞土地,本先是農地,被破壞後經填泥及鋪上瀝青,就會被利用作各類臨時用途,如:貨櫃場、回收場、建築材料及器械貯放場、汽車維修場、露天泊車場等。
這概念在近數年間逐漸醞釀,更漸成民間社會中的共識,主要因為政府近年不斷高舉「鬧地荒」旗幟,將「樓價高企」歸因於「房屋土地供應不足」,來合理化各區改劃綠化地帶及休憩用地、開發農田、發展人工島等政策等等,但對現存多年的棕土問題卻處處迴避。「棕土優先」的提出,正是告誡政府在發展選址上應作優次考慮。
然而,「棕土優先」的概念,同時觸動到鄉郊保育主義者及發展主義者的神經。前者有的質疑「棕土優先」是合理化「城市擴張」,後者有的質疑這樣發展太慢太難。當然也少不了與棕土產業有直接及間接利益關係的群體,認為此主張是對他們「趕盡殺絕」,影響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