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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禮勝:康橋之家性侵事件,勾出殘疾人院舍私營化病根

近日揭發的「康橋之家」性侵事件,引起全城震怒。而據近日傳媒報導,該院舍在最近8個月,更有6個院友因疏忽照顧而死亡。

刊登於 2016-10-28

康橋之家。
康橋之家。

近日揭發的「康橋之家」性侵事件,引起全城震怒。而據近日傳媒報導,該院舍在最近8個月,更有6個院友因疏忽照顧而死亡。

現時傳媒的報導焦點,主要集中於涉事人的劣行,以及「康橋之家」照顧院友的惡劣質素。然而,上述事件反映的並不只是個別機構或人士的失德問題,而是現時殘疾人士院舍制度的結構性問題:一、資助院舍不足;二、私營院舍質素低劣。

資助院舍嚴重不足的根源

先說資助院舍不足的問題。2015至16年度(截至2015 年12月底),全港輪候殘疾人士住宿服務的人數約有9600多人,但過去十年每年平均只增加了約200個宿位。僧多粥少的結果,自然是輪候時間極長。以嚴重弱智人士宿舍為例,現時平均輪候時間便超過8年。

須知道現時所有輪候院舍的人士,都必須先經過政府的統一評估,被評定因為身心缺損及家人無法照顧,而有入住院舍的需要,才會獲得輪候院舍的資格。例如,《爭取資助院舍聯席》(下稱聯席)接觸過不少殘疾朋友,都需要等到其父母步入老年而自顧不暇時,政府才給予他們輪候院舍的資格。而且,即使殘疾人士的照顧需要是如此逼在眉睫,他們仍要經歷漫長的輪候時間,實屬荒謬。

資助院舍的數目不足,究其原因就是政府多年來都沒有根據未來殘疾人士服務的需要進行規劃。其實政府自1995年發表《康復政策及服務白皮書》後,便沒有再提出任何重大的長遠策略文件;2007年後,更沒有再進行原本每五年一次的《香港復康計劃方案》檢討,這代表政府已放棄為康復服務進行長遠規劃。

然而,長遠規劃對於回應服務使用者需要來說,卻是不可或缺的。當年的白皮書列出了政府於未來十年所訂立的政策方向及措施,政府更訂下時間表以落實部分措施。以殘疾人士住宿服務為例,白皮書早已列明於1995年後的三個年度間,需增加2816個宿位,並已獲得撥款,平均每年增加約1000個宿位。相比起過去十年在沒有具體目標及時間表下,每年平均只增加約200個宿位,當年的規劃及措施更有效回應社會的需求。

現時在缺乏規劃的情況下,每當民間團體要求政府增建院舍,政府往往推說沒有土地,或是地區居民反對。但是,如果政府根據未來需要,預留土地作興建院舍之用,及在新開發社區時,預先已加入院舍設施,那麼根本就不會有找不到土地的問題,居民也無從反對,因此政府說法是倒果為因。

聯席在過去多年,不斷提醒政府必須為復康服務作長遠規劃,否則將無法滿足服務需要,可惜政府一直充耳不聞。家長甚至曾主動到地政署查冊,替政府尋找興建院舍的土地。數年前家長曾向政府提供29塊空地,但政府以土地不適合興建院舍,或土地將預作其他用途等等為理由,而最終一塊也沒有採納。尋找土地進行服務規劃,本是政府的責任,現在竟要殘疾人士的照顧者代勞,這是政府的嚴重失職。

政府輪候院舍的標準本已把不少有需要的個案排拒於外,在資助院舍不足下,即使獲輪候資格,輪候時間也是不合理地漫長,結果照顧者唯有把自己的家人送進私人院舍。根據傳媒報導,月前不幸在「康僑之家」墮樓的個案,在現時制度下應不符合輪候院舍的資格,而照顧者亦預期即使進入輪候隊伍,入住資助院舍仍是遙遙無期,逼於無奈下唯有把兒子送到私院。

私營院舍質素低劣難監察

至於現時私人院舍的質素低劣,又是另一個結構性問題。

在2011年前,香港甚至連院舍的發牌制度都沒有。《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於2011年11月18日才生效,條例目的是透過由社會福利署(社署)管理的發牌制度,規管殘疾人士院舍。然而,院舍條例推行至今已近五年,仍有約八成的殘疾院舍未能得到正式牌照而需以臨時性的豁免證明書營運(出事的「康橋之家」也是領取豁免證明書),可見這發牌制度實形同虛設。

即使發牌制度得到落實,不少家長都認為標準過於寬鬆。例如根據院舍條例實務守則,即使是高度照顧院舍,在下午6時後的人手比例也只是40比3(即每40名院友,需最少有3名員工,更可包括院舍主管),家長都認為此人手比例根本無可能處理院舍發生的各種突發風險事故;殘疾人士居住空間的規管亦同樣過於寬鬆,現時條例規定殘疾院舍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只有6.5平方米,過低的標準使部分殘疾人士長期在狹窄的環境中生活。

另一方面,不論標準是否寬鬆,要標準不成一紙虛文,必須配以嚴格的監察制度。雖然現時社署會有定期巡查院舍的制度,但「康橋事件」正顯示監察制度的問題。自《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生效至今,沒有一間殘疾人士院舍曾被檢控。這是反映所有院舍都服務達標,還是反映監察制度充滿漏洞,讀者可自行判斷。

畢竟問題的核心是,院舍這種24小時營運、質素難以量化的機構,根本是極難監察。試想想在「康橋事件」中,即使貌似證據確鑿,從司法的角度仍有爭議空間。故此,在諸如疏忽照顧、態度惡劣等更含糊的事項上,監察者如何能找到確實的證據?

「康橋之家」發生如此嚴重事故,但事件為公眾知悉卻不是由於社署的主動通報,而是一連串的巧合。如果不是因為涉事人要求取回訟費而被傳媒廣泛報導,引起公憤,後來他又主動向傳媒披露更多事件細節,始揭露近年該院舍疏忽照顧的事件,此事只會不了了之,市民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自己的子女送進如此一間服務惡劣的院舍!

反對院舍私營化

津助院舍由非牟利機構營運,尚且可相信因機構以慈善為目標,會對質素有一定保證;私院以營利為目的,在商言商必會盡量壓低成本,更有機會以各種方法逃避規管,以致服務質素低劣。因此,聯席過去一直反對院舍私營化,對於政府推出私人院舍買位的計劃,聯席亦甚有保留。

爭取資助院舍聯席過去多年,透過與政府官員會面、請願,提交意見書等種種渠道,不斷提醒政府必須增建資助院舍、進行服務規劃及加強監察,否則將招致種種惡果。政府對於這些警告充耳不聞,結果這些惡果現時真的發生,承受者卻不是政府官員,而是殘疾人士以及其照顧者。在「康橋事件」中,失德的個人及機構故然是罪魁禍手,但政府在深知制度的問題下,仍撒手不管,亦是幫兇。我們促請政府既要徹查「康橋事件」,亦必須全面檢討現時的復康照顧政策。否則,「康橋事件」只會繼續上演。

(林禮勝,爭取資助院舍聯席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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