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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企業槓桿率,中國重啟「債轉股」政策、強調政府不會包底

刊登於 2016-10-11

國務院公布《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槓桿率的意見》,對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作出部署。
債轉股方案在1999年時也曾推出,但當時屬於強制性政策。

10月10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槓桿率的意見》及其附件《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下統稱《意見》),標誌着市場關注已久的新一輪債權轉股權(Debt for Equity Swap,下稱「債轉股」)大幕正式拉開。政府強調,此次債轉股的債權、價格、實施機構皆由市場自主協商,且政府不會「包底」。

近年來,中國大陸企業槓桿率極高,導致債務規模增長過快;而在經濟發展速度減緩的壓力下,企業債務風險也不斷攀升,給經濟和金融市場埋下巨大隱患。中國政府試圖採取各種手段降低企業槓桿率,而路透社早在今年3月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在醖釀出台相關文件,允許商業銀行進行此前備受市場爭議的「債轉股」。

債轉股

實際上是將企業爛債,以折讓價轉讓成持股。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控股(或持股)與被控股的關係,債權轉為股權後,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成為企業階段性持股的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以後,通過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形式回收這筆資金。(資料來自MBA智庫百科)

1999年,債轉股在中國政府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時曾被廣泛採用,但因為當時屬於政策性強制措施,且有政府「包底」,雖然令壞賬下降,但被認為並未解決實質問題。美林銀行今年初指出,債轉股只能短期緩解不良貸款壓力,無法根本解決這一問題;將不良貸款轉為股本,不僅讓銀行承受有關虧損,換取的「僵屍企業」股份也毫無價值。

在市場疑慮下,中國當局最終對債轉股的形式和範圍作出了限定。國務院文件指,當前已具有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較好條件,要建立債轉股企業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政府不強制企業、銀行及其他機構參與債轉股。但如果形成損失,政府將不承擔損失的「包底」責任。

此外,國務院嚴禁將「殭屍企業」、失信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而應當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嚴格禁止債轉股企業任何股東特別是大股東掏空企業資產、隨意佔用和挪用企業財產等行為。

《意見》還表示,將嚴密監控降槓桿可能導致的股市、匯市、債市等金融市場風險,防止風險跨市場傳染。

債轉股這一手段曾引發諸多爭議。有觀點認為,這一方式可能會使銀行受困於毫無價值的股票,也會使得銀行幹擾企業的正常經營,甚至導致企業對銀行逃廢債;而股權佔用高額風險資本,對銀行也是一大挑戰。

不過,證券公司國泰君安表示,《意見》提出的債券「先售後轉」方式,對於銀行來說可實現風險隔離,但其缺點是先轉讓給外部實施機構時,折扣可能較大,銀行會有較大損失;而如果轉讓給銀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則能避免上述問題,會提升銀行的積極性,預計這種方式將會成為銀行債轉股的主流模式。

華泰證券則判斷指,未來債轉股的規模不會很大,預計將會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漸擴大規模,轉股主體會以資產負債率高的大中型國企為主。

聲音

這次債轉股與90年代末那次債轉股有許多方面的不同,一是方式不同,二是環境不同……(本次)市場化債轉股絕不是免費午餐。

中國國務院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

簡單地說,(債轉股)對國企改革而言是非常壞的消息,對中國銀行的償付能力而言更是如此。

法國外貿銀行亞洲首席經濟學家 Alicia Garcia Herrero

來源:華爾街見聞財新網華爾街日報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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