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選舉剛落幕,由1200人組成、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其委員選舉就要在年底上演。雖然到目前為止相關新聞評論仍然有限,但各路人馬早已磨拳擦掌,組織聯盟競逐選委會的席位。過去兩屆的選委會選舉,民主派均有組織派員參選,但今屆的政治環境明顯與往屆不同,社會應重新審視民主派參選的意義。
過去兩屆民主派參與選委會選舉的目的都十分明確:讓支持雙普選(特首及立法會普選)的特首參選人能夠在選委會得到足夠提名,成為正式的候選人。這個目標後面可再分為兩種思路:一是透過參與小圈子選舉來支持取消小圈子選舉的候選人;二是通過提名民主派的特首候選人,讓特首選舉的擂台可出現更多不同的聲音,盡可能地靠近社會整體期望。基本上,過往民主派的選委只要把民主派特首候選人的提名表格簽妥,就已經履行了他們對選民的承諾。事實上,不少界別甚至沒有約束這些選委,到了特首選舉當日可不可以入場投票和如何投票。
今屆選委會選舉的政治形勢有明顯不同。第一,在人大8.31決定和2014年的佔領運動過後,如何理解「支持雙普選」,即使在民主派之內也未必有清楚共識,最起碼在上屆特首選舉的時候,所謂的的自決派並稱不上是正規的力量。第二,反對梁振英連任成為民主派出選各選委會界別的共識,甚至超過了本來對雙普選的追求。第三,為了達到反對梁振英連任的目的,有說法指民主派不應在今屆提名特首候選人,而應取得足夠席位擔起關鍵少數,甚至是「造皇者」的角色,在最後關頭決定特首寶座誰屬。例如如果梁振英和曾鈺成或曾俊華其中一人競選特首,而估計兩人各可從建制派選委之間獲得500票,由於選舉規則訂明候選人必須取得最少601票才能當選,手持200票的民主派就可以透過其支持來和候選人做政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