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編讀手記

論社會運動的正確打開方式——駁孫金昱文

用一個「女權主義」框住所有有問題的現象, 寫一些教科書式論斷,雖然善意,但是否對真正的行動者太過輕佻呢?

董一格

刊登於 2016-09-23

#編讀手記

北京,市民在公園散步。
北京,市民在公園散步。

端傳媒近日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女權主義如何面對社會底層的性別歧視?》,作者是倫敦大學政治學博士研究生孫金昱。文章振聾發聵地說:「只針對個體做嚴厲批判,將底層視為敵人和病症,女權的主張將會不可避免地走向自我矛盾」。

其文鑿鑿,其聲嘈嘈,讓我這個多年活躍網上、自認為的女權主義者,不由重視起來。但讀完全文,卻覺得文章存在不少問題,於是在微博上轉發兼簡單批評了一下。作者後來誠意發來私信切磋,我覺得私信討論不清楚,有必要撰文商榷。希望這樣的討論能為女權運動和廣義社會運動的觀察者、參與者,帶來一些益處,而非流於「兩個海外黨的意氣之爭」。

開宗明義,我認為孫論證自己觀點時,在分析概念運用、引用他人觀點、事實舉證、和邏輯推演方面,都存在問題。

一、首先來談概念運用。

孫文題為「女權主義如何面對社會底層的性別歧視」,顧名思義,她的討論主體,是「女權主義」本身。但讀完全文,我們發現她所探討批評的對象,只是網上的某一種言論。全文並沒有給出她所分析對象的一個定義或邊界,把具體現象泛化。孫文八次用「女權」來形容她所批評的對象,沒有一次用引號括住這個詞,僅有一次在前面記上了「所謂的」。

作者似乎不清楚「女權」是一個多麼語義雜糅的詞,在不同社會語境,差異頗大。作者似乎並不擔心這種不加界定的泛化,會引起多重解讀和嚴重誤會。由於沒有清楚的界定,孫文一會兒把仇視底層男性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歸為抽象的「女權」,一會兒又認為城市經濟條件優渥、教育水平高的獨生女的思想是「女權」,一會兒又用賣東西的營銷號來佐證女權的「階級原罪」(本文稍後有具體解釋),樹敵不少,卻不免混亂。

實際上,孫文混淆了泛網絡輿論、女性言論和女權言論。首先,社會分析中,我們要區分女權主義運動者和女性發言者的言論,二者可以有重疊,但有本質不同。一些女性擁有話語權,善於利用、挪用帶有賦權、爭取權利元素的女權話語,為自己爭取現實利益,我以為這是「女性言論」的一種。這些女性可能是女權運動的邊緣群體、追隨者,但也可能是與女權所追求的社會正義、公平目標背道而馳的人。但這不阻礙她們在個人生活中,挪用對自己有利的話語要素,為自己爭取利益。

孫文中指的「不少女權主義者」,其實只是言論中有女權元素的女性發言者。

需要澄清的是,筆者做這樣的區分,並不是要「切割女權運動中所有問題的部分」,宣稱「凡是不進步的思想就不是女權主義」,從而使「女權主義」完美化、淨化,以利於不敗之地。

女權主義從誕生起,就有自己的侷限。但在一次次的運動中、討論中,新的加入者不斷突破原有女權話語的邊界,拓展議題疆域,推進新的共識。女權主義曾經被批評為「白人中產階級」女權,但是80年代以來,由於黑人女權運動興起而產生的交叉性理論,已經在理論上,非常漂亮、強大地進行了女權理論的自我修復。在交叉性理論提出20年後的今年,其主導者Kimberle Crenshaw,Patricia Collins等人,還在美國社會學年會上繼續討論這個理論的政治戰鬥力和侷限性,試圖不斷進步,讓它成更有力地批判壓迫性的結構問題。

交叉性理論在中國女權運動者中,也並不陌生。女權勞工社會學者、上海財經大學蘇煜慧老師在《社會學研究》(2016年第4期)上,就對交叉性理論有非常系統的梳理;而孫在文中引用的「學者李思磐」的文章《多少對窮人的羞辱,假性別平等之名而行》本身,就是受女權交叉性視角啟發的產物。這裏特別要說明的是,李思磐是知名女權作者,但在孫文中,李的女權身份並沒有被提及,李的觀點則用來佐證孫所謂「女權忽視階級」的觀點。(筆者對李文另有分析,詳見後文。)

所以,當今中國女權主義的共識性成果,有沒有侷限?當然有。但這個侷限,不是孫所謂的「污衊窮人」、與階級壓迫沆瀣一氣——這一點筆者上文已論證,這是一些受女權元素啟發、以利益出發的「女性發言者」的問題。她們對社會正義並沒有顯性訴求,不具備成為進步政治參與者的必要條件。

中國女權的侷限,以筆者的觀察,是在附和「交叉性」理論和「反暴力」以外,尚未能有突破性的、原創性的發明一種可以召喚社會變遷的女權的理論。因為無論是交叉性還是「反性暴力」,都源於體制已經穩定的西方後工業資本主義社會,是用來理解壓迫是如何再生產、固化的。但我們當下最迫切需要的,難道不是一種女權理論,不但可以理解社會如何再生產壓迫,而且可以啟發我們,如何改造社會嗎?

另外,孫一文也混淆了泛網絡輿論與女權言論。孫把對王思聰和對賈平凹男權行為、思想的寬容,也算在女權主義者的頭上。可是,普遍社會輿論中產生的對權力的諂媚和對精英男權的遮蔽,是深深根治於整個社會的,甚至是超越國族的一種普遍現象,女權運動深陷這樣的困局,但不等於是這個困局的始作俑者,而且在事實層面,很多女權者都在聲討這些現象,作者只是選擇性無視了。事實上,作者文中並沒有任何實證數據,支持這一觀點。

在這裏,筆者要指出,情境化地去理解社會運動是十分必要的。社會運動是現實社會的產物,是一個個運動主體聚集起來,結成比個體的總和還大的團體力量的結果。但它不是來自理想的真空。

人都是社會的產物,某種社會運動也是其所嵌入的社會的產物。 在最抽象的理論層次,有些觀點是女權主義的核心要素(比如反對父權制),有些是與女權背道而馳的(比如違背社會正義、公平);但在運動的層次,運動主體夾雜在父權、資本、國家多種力量之間,她不可能同時消滅或擊敗這些力量,她在一時一地,總是有一個行動的方案和策略,總是要做臨時的取捨、排序——這不等於她在長久的戰略上,看不到多重壓迫,不等於會僵化固化戰鬥策略。

正如在孫文原鏈接下,一位網友的評論:

「你不能要求女權為所有平權問題開出藥方。」

二、孫文中對文獻和事實的引用問題

如前所述,孫文借李思磐的文章為自己背書,直接引用李的題目「多少對窮人的羞辱,假性別‭平等之名而行」。‭ ‬不提李思磐的女權身份,只稱她為學者,也許是作者對李思磐不夠了解而產生的誤差,尚可理解。但是如果我們細讀李文,就發現李思磐的文章和孫的文章,有着非常關鍵的差異。

李全文沒有一次泛泛而談「女權主義」存在階級盲視。她只是精確、嚴謹地針對她所見到的個體言論,進行批評。唯一提到的「女權」的地方,李也做了清晰的概念界定‭: ‬「互聯網上的女權辯論常常有以『女力』作為基礎」。 其實,李文章的出發點,更多的是從新聞報道和公共討論的倫理問題入手的,她的重點是講,在探討個案的時候,不能罔顧事實或者對當事人做主觀臆斷,要充分尊重新聞當事人的意願。

李思磐對將貧窮本質化的社會癥結的批判,也更多地是關切這個問題本身,直接批評那些羞辱窮人的言論,而非泛化到整體女權的層面。 ‭ ‬ 當然,筆者這裏也認為李文的表達,也可以更加準確、有力地針對階級問題,儘量不要給反女權者藉機報復的機會。這樣的憂慮是基於一些對李文的評論。如下面這則,就明顯是抓住個別問題,表達自己對女權本身的仇視——

「中國的女權主義之所以會引起人們的反感就是因為太不知足,一旦得到好處從來沒有去感謝男人,反而更加的奚落和貶低男人,其實在中國,婦女利益在許多方面比很多發達國家都好。女權主義者有幾個為那些平困的農民工人鳴不平呢?沒有,因為他們是男人,而女權主義者只關注女性的利益,並不是普遍的人類的意義。」

這明顯是一條泄私憤、罔顧事實的仇女評論。女權主義團體從90年代起,就一直在關注打工女性、農民,從老的「農家女」到新的「尖椒部落」,從農家女分田問題,到打工女性生殖健康,以及邊緣的拉拉群體的親密關係暴力問題……女權一直在和「底層」結合。應該被責問的是大眾,有幾個人關注這些既不香豔、也不獵奇、還不符合顏值經濟的議題呢?

在事實層面,孫文總體上缺乏任何具體的社會學意義上的對問題的實證剖析,僅僅是摘錄對觀點有利的隻言片語,羅織「罪行」。這是觀察、評論社會運動——這種動態、複雜、且參與者有很強的自我意識的現象——之大忌。因為這樣做,輕則導致誤會,增加討論成本,重則不尊重參與者,給運動帶來不必要的罅隙。

例如,文中引用一篇名為《《做垃圾女人還是極品女人,你想好了嗎?》的文章,來論證她所謂的「女權主義」的階級諂媚,則難免讓人懷疑,作者是不是為了論證自己的觀點,完全不顧事實。

這篇發表在公眾號 「野獸派老闆娘」公眾號的文章,和筆者所參與觀察五年之久的國內女權主義社群,沒有任何關係,連同筆者在內的許多女權主義者,都經常批評這些消費主義營銷號。點入「野獸派老闆娘」公眾號,大部分文章都是在講如何美容、美髮、減肥,順便植入大量廣告。

不否認,女權主義者也是大千世界芸芸眾生裏的一個,在這個資本主義消費主義的世界,除非不參與社會生活,否則人不可能與消費切割,所以我們也常見到女權主義者在社交媒體討論購物、化粧、健身等議題。我以為只要不是對自己的慾望毫無反思,把消費行為極端化到「買買買、秀秀秀」主義,都是非常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像作者那樣,把「野獸派老闆娘」這樣毫無社會批判視角、登不上台面的營銷號,也歸為「女權」,用來佐證女權主義者的「階級原罪」,則着實讓人無法理解。

三、最後談談邏輯上的問題

筆者不否認,孫文的立意是善意積極的,無奈在概念和事實層面,都有許多硬傷。另外,孫沒有意識到,自己所用來批評她所認識的「女權」問題的邏輯路徑,其實恰恰可以用來否定她自己的論證。

孫說:「性別不平等,不單單是個體惡意選擇的結果,更是與社會結構深深連接的系統性不平等,是與其它社會公正問題密切關聯議題下的子議題。單單聚焦於‭ ‬某個社會群體,對他們所處的整體環境和結構毫無體察、反思,甚至寄希望於徹底排斥或者無視某一社會群體,減少和他們的交集來解決問題,恰恰走向了女權的反‭ ‬面,是在建立新的歧視和壓迫。」

如果我們把「性別」換成「階級」,帶入到孫的原文中,稍加改寫,會發現這就成了對孫文章的有力批評——

「階級不平等,不單單是個體惡意選擇的結果,更是與社會結構深深連接的系統性不平等,是與其它社會公正問題密切關聯議題下的子議題。單單聚焦於某個『女權』群體對『階級』的言說,對她們所處的整體環境和結構毫無體察、反思,甚至寄希望於把她們徹底推到女權的對立面,‭ ‬減少和她們的交集來解決問題,恰恰走向了反階級特權的反面,是在建立新的歧視和壓迫」。

當孫批評那些「女權」言論的時候,是否有分析過她們所處的整體環境和結構呢?至少在本文中,我覺得做的還很不夠。

結尾:

社會運動浩浩湯湯,泥沙俱下,而我們從象牙塔裏學到的東西,則是從實踐中反反覆覆篩選過的、高度濃縮、內在邏輯一致的體系化知識。二者之間,總是存在張力。如果非要用教科書式的理論來比照實踐,那麼可以說,幾乎沒有什麼社會運動家、革命家,是永遠偉大光榮正確的。

社會運動是社會中的人,秉持各種信仰,甚至由於各自利益驅動,加入運動的。理論中可以不對權利排序,但行動不能。因為只要行動,就要面臨一系列是或否的選擇,沒有中間狀態。處於中間狀態,只能什麼都不做。

說這些,並不是為偏激的、歧視性的語言開導,而是想說,在一個「女權主義」還被廣泛污名、誤解的社會,在男權正在和階級壓迫合力復辟的時代,談論「女權」和談論「種族」、「民族」一樣,是要對自己所發言的場域、對象,特別敏感的。

用一個「女權主義」框住所有有問題的現象, 寫一些無懈可擊的教科書式論斷,雖然也是出於對社會的善意,值得尊重,但這於社會運動的參與者,那些正在現實中掙扎,為運動付出實在的、甚至高昂的代價的行動者們(無論在網上還是線下),是否過於粗糙、輕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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