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美國國務院發表了2015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指出,一些國家政府嚴厲實行瀆神法,並且仍有以打擊暴力極端主義為名限制宗教自由的趨勢;中國政府也再次被視為「特別關注國家」,被指對宗教進行嚴格限制,對被認為威脅到國家或共產黨利益的宗教信徒進行打壓,禁錮其個人自由及活動。
這份報告涵蓋了199個國家及地區的宗教自由問題。報告強調,瀆神法的存在對宗教自由有致命影響,並且指出了阿富汗、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蘇丹、埃及、印度尼西亞、毛里塔尼亞和尼泊爾等國家,在褻瀆神明、叛教、反轉教方面的法律嚴重影響了該國的宗教自由。
報告還指,在許多伊斯蘭社會,嚴厲懲罰褻瀆和叛教的法律會教唆出激烈的褻瀆神明的社會行為。美國國務院負責國際宗教自由的無任所大使 David Saperstein 表示,全球有近四分之一的國家有瀆神法,十分之一的國家製定了懲罰轉教的法律或是政策,並以此來恐嚇和壓制宗教少數派。
除了政府是對宗教自由造成影響的因素外,報告還提出「伊斯蘭國」(IS)、博科聖地(Boko Haram)等非國家組織也對宗教自由構成嚴重威脅。另外,報告也指出了越南、肯雅、中非共和國等國家和地區在宗教自由問題上有積極的發展。
美國副國務卿 Anthony Blinken 表示,「當公民能夠完全享有他們應有的權利時,社會便會更強大、富裕、安全且穩定。當一個政府不給予公民以宗教自由時,會使沒有做任何錯事的公民變成罪犯,引發產生鄙視、無望和異化的緊張局面。」
宗教多元化不是一個國家的弱點,而體現出了對每個公民信仰的尊重,並提供了公民為整個社會的成功作出貢獻的理由。
中國的宗教自由狀況依舊不容樂觀。自1999年起,由於從事或容忍嚴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為,中國被視為「特別關注國家」,在今年的報告中依舊如此。
報告指出,雖然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能夠進行「正常宗教活動」,卻沒有定義什麼算「正常」宗教活動。報告還指,中國政府對宗教人士採取控制,限制被認為會威脅國家或共產黨利益的宗教人士的個人自由與活動。在過去一年,對已登記或未登記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者,政府仍然有虐待、拘留、逮捕、監禁和騷擾等行為。
報告尤其指出,中國浙江省政府摧毀了多個國家批准的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堂,強拆逾1500個十字架,維權律師和宗教領袖在抗爭中遭到逮捕。報告還指,新疆維吾爾穆斯林以及西藏的佛教徒在就業、住房和商業等方面,也飽受嚴重的社會歧視,尤其在重大敏感事件的週年紀念日裏。
就香港的宗教自由狀況,報告指出,基本法同其他法律和政策保證了政治自由,在香港沒有重大的社會活動影響宗教自由狀況。
台灣方面,報告指出由於勞動基準法不適用家政服務業工作者,因此沒有每週休假的法律保障,無法參加宗教儀式。報告稱,雖然美國在台協會(AIT)定期與政府官員、學者和立法者協商,就家政服務業工作者每週有休假日參與宗教儀式進行討論,卻被台灣當局將其視為勞工議題,而非宗教自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