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曾關押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的寧波市公安局,在香港代表團赴京與內地官員商討通報機制時到場,向在場的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等人介紹林榮基涉「非法經營罪」的案情。寧波公安局人員在現場播放了林榮基認罪和關押期間的生活片段,還發新聞稿指林榮基已經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敦促他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否則將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一直協助林榮基的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回應新聞稿,指公安聲稱的「刑事強制措施」具有「威嚇性」,且侵犯一國兩制,令人擔心內地公安會把林榮基捉回內地。
鑑於其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規定,我局敦促林榮基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我局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林榮基6月16日在香港開記者會,指自己去年10月24日在羅湖過海關往深圳時被拘留,其後被「中央專案組」軟禁在寧波,又被逼簽字同意不請律師、不聯絡家人,並被安排按劇本拍攝認罪短片。
林榮基事件在香港引起軒然大波,民間促港府檢討兩地通報機制。7月5日早晨,袁國強與黎棟國等人赴京商討,下午與中國公安部長郭聲琨會面。寧波市公安局派代表到北京向港府官員播放片段,也是首次有林榮基在寧波監視居住期間的片段公開。片段顯示房內有一張床及一張桌,牆壁相信用軟墊包裹,林榮基有時穿黑衣,有時穿橙色熒光衣,在沒有律師陪同情況下被盤問並對答。片段顯示林榮基說:「因為我已經觸犯了中國的法律條文,我很後悔。」片中亦播出林榮基在拘留室飲食、在床上休息、看書、剪頭髮、量血壓的情景。
寧波公安局描述案情指,他們在2015年上半年發現有人向寧波地區非法銷售境外書籍,經查證是通過快遞向香港銅鑼灣書店購買;9月,寧波公安局成立專案組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調查林榮基及在東莞的一名胡姓人士,10月中下旬則在深圳和東莞將他們刑拘並監視居住。寧波公安指林榮基等人單是轉寄書籍就達到368本,涉款40多萬元,而林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公安又指,基於林榮基的「犯罪事實」和「認罪態度」,3月21日解除了他的監視居住。
現場播出的片段還包括,林榮基6月2日在廣東韶關提出要回港處理個人事務,並保證遵守取保候審規定,此後公安同意他返港。寧波公安局表示,林榮基返回香港之後卻公開表示自己不會回內地,使得公安無法與他取得聯繫,其行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如不返回內地,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關於林在韶關的情況,內地澎湃新聞採訪了韶關市圖書館館長陳偉清,指林榮基在4月4日左右入圖書館,「當時以為他是孤身隻影在他鄉漂泊,可憐他年紀大又沒工作,就好心收留了他,讓他在圖書館裏幫忙管理圖書」。據陳偉清稱,林榮基曾對他表示「自己很愉快,韶關很宜居,很喜歡韶關,想在這裏買房長期居住」。澎湃還引述陳偉清指,林榮基6月16日記者會後,陳希望能與林榮基當面對質,因為「我們好心收留他,他卻把圖書館說的像監獄一樣,在大庭廣眾之下顛倒是非黑白」。
而寧波公安在7月5日公開的還包括林榮基37歲胡姓女友被變聲的錄音,其女友指林利用她,「不像男人」,痛恨林榮基,與星島日報早前的獨家報導內容一致。
林榮基此前於6月19日在立法會見記者時,曾表示拒絕回應李波及胡姓女朋友質疑他說謊,又說對香港有信心,不擔心安全,至今並沒有後悔公開事件。不過在原定要他帶頭進行的香港七一大遊行中,他卻突然缺席,原因是「連日來被不認識的人跟縱,感覺受到威脅」。寧波公安局則在5日回應指不存在跟蹤、操控的情況,林榮基在取保階段應該向辦案機關及時報告個人情況。香港警方也在5日早晨與林榮基再度會面4小時,錄取口供,會後警方指「現階段暫無證據顯示林榮基的個人安全受到威脅」,不過會採取適當跟進。
對於林榮基所說的「中央專案組」,寧波公安局則回應傳媒指林案只是涉及非法經營的「普通刑事案件」,自始至終都由市公安局立案偵辦。
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預對方執法活動的精神,認真落實通報機制安排,對於維護兩地居民合法權益、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是『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實踐的體現。
5日下午,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與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會面商討兩地通報機制,郭聲琨指通報機制「應特區政府要求,有需要完善」,又指中央高度重視檢視通報機制的建議。隨後,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與香港代表團會面,同意在一國兩制方針下,有必要在通報時限、通報內容、通報範圍、通報渠道等方面重點修改和完善現行通報機制。港澳辦、國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海關總署等部門亦派員出席商討。
2000年,中國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2001年起通報機制執行。根據通報機制,內地公安若抓捕港人,須在14日內通知香港警方。但林榮基自10月23日與家人失去聯絡後,直到11月6日才突然由他妻子接到林榮基本人的報平安電話,且內容未提到被採取強制措施,只說「我很安全,過一陣子回來,請勿擔心」。
來源:明報、Now、蘋果日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