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孫志剛到雷洋,警權擴張與公民命運

北京青年雷洋死於警方「抓嫖」,輿論洶湧不歇。雷洋案背後,是人們對警權持續擴張、公民權利節節敗退的巨大恐懼。
雷洋家屬要求偵查涉事警察,相關報導被刪。
大陸

「幫幫忙一下……幫幫忙一下……」

夜色籠罩,人聲喧譁。在騰訊網站「焦點現場」的視頻(已被刪除)中,傳出一個人的呼喊,南方口音,帶著無力的恐懼。這很可能是青年雷洋留在這世間最後的聲音。

還有一週,雷洋不明不白離世將滿一個月,6月1日上午,北京檢方宣佈對涉案的5名昌平區民警立案偵查,公安部也公佈前一天黨委會議強調對涉警輿情要高度重視、客觀公正積極回應,同時要依法查處惡意造謠炒作民警依法履職者。

從堅稱民警正當執法、無過激行為,還以洗腳店女職員和雷洋的口供,以及避孕套「物證」來證明雷洋「確有嫖娼」,到執法民警被立案偵查,官方處理雷洋案的手法取向,在「不為嫖娼污名所動」的輿論追問下,似乎正發生變化。

然而,雷洋的屍檢報告仍未公佈,整個案情如今仍支離模糊、疑點重重,更重要的是,雷洋之後,如何不再有雷洋?

一名北京中產階級的非正常死亡

2016年5月7日夜,雷洋死於北京警察的一次「抓嫖」行動。在家人的記憶裏,晚上21時左右,雷洋出門去首都國際機場接機,之後再也聯繫不上。再次聽到他的消息是在翌日凌晨,雷洋已經是醫院裏一具冰冷的屍體。

而據昌平警方的通報,5月7日20時許,他們接到舉報,去查處昌平區霍營街道某小區一家足療店內的賣淫嫖娼問題,查獲6人。期間,警方在將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洋帶回審查時,對方抗拒執法並企圖逃跑,警方對其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雷洋突然身體不適,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這場警民衝突,連同巨大的謎團,連同雷洋身上一系列身份特徵──中國人民大學碩士畢業生、環境經濟學者、女兒剛出生兩週的父親──讓雷洋的猝死在第一時間經由網絡引爆輿論,持續10餘天,至今洶湧未歇。

回顧近幾年,尚沒有哪位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在注意力稀缺的今天,引起網民如此持續、有耐心的關注。

真正使得雷洋案被持久關注並引發各階層同理心的,是人們對近年來警權持續擴張、公民權利節節敗退的巨大恐懼。

同樣是死於警察的行動。 2015年5月,在黑龍江慶安小城的火車站,徐純合──黑龍江一位45歲的農民、多年的上訪者,被民警當場開槍打死。身邊是他81歲的母親和3個孩子。警方很快「蓋棺定論」,確認「開槍合法」。

時隔一年之後,青年雷洋死於北京警察的「抓嫖」。以往,「嫖娼」作為一個被警方運用自如的「打擊手段」和抹黑手法,幾無不克。然而這次,人們一開始就拒絕接受警方「坐實嫖娼」的議程設置,而是追問真相,要求交代全部「死亡細節」。

雷洋的人大校友們紛紛發出公開信,呼籲獨立公正調查雷洋之死,網友們討論著警察手中被摔壞的執法記錄儀,雷洋可能的病史和遲遲沒有公布的屍檢報告,甚至像福爾摩斯一樣根據所有公開信息,比對雷洋出門的時間和軌跡,以及究竟遭遇了什麼作出「沙盤推演」。

「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要追問真相,否則,我們就是下一個雷洋。」 在雷洋屍檢結果公布之前,這樣的呼聲,在網絡上匯聚成主流。

究其深層,真正使得雷洋案被持久關注並引發各階層同理心的,是人們對近年來警權持續擴張、公民權利節節敗退的巨大恐懼。

孫志剛與黃碟門:公民曾試圖馴服警權

談論雷洋事件時,一個名字時時浮現:孫志剛。

2003年3月17日夜,廣州白領、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前往網吧的路上,因缺少暫住證,被警察送至廣州市「三無」人員(即無身份證、無暫居證、無用工證明的外來人員)的收容救治站。三天後,孫志剛被這裏的工作人員和其他收容人員毆打致死。

13年前的孫志剛墓誌銘 ,又被人們提起。大理石上銘刻的墓誌銘如是:「逝者已逝,眾惡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廟堂者與處江湖者,當以此為鑑,牢記生命之重,人權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無使天下善良百姓,徒為魚肉……」,在其下方,註明孫是「以生命為代價推動中國法治進程」。

2003年的孫志剛事件,是中國人權史上一個重要案例,也是公民試圖馴服警權的一次努力,不僅有「輿論倒逼真相」的特點,更是對公民權利意識的一次普及。

彼時中國,互聯網普及不久,傳統媒體尚處於黃金時期,公民意識蓬勃增長,一些與公民權利相關的「大事」經網絡傳播而引起廣泛討論。著名者,除了孫志剛之死,還包括2002年的陝北「黃碟事件」。

2002年8月13日,在中共「革命聖地」延安,民警「接到舉報」後闖入一對新婚夫婦家中,將這對「看黃碟」的夫妻和作為呈堂證供的電視機、影碟機等帶回了派出所。此事轟動全國,丈夫在被刑拘16天後釋放,最終由延安政府登門致歉。 「夫妻看黃碟民警上門查」事件, 之後被稱為經典的憲法案例,其最大貢獻是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樣本,指出公權與私權的邊界,以及代表公權的警察應止步何處。

「逝者已逝,眾惡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廟堂者與處江湖者,當以此為鑑,牢記生命之重,人權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無使天下善良百姓,徒為魚肉……」

輿論上,法學界對黃碟事件的參與頗深。 「於公民,法無禁止皆可為;於公權,法無授權皆不可為。」這些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結合新鮮潑辣的新聞,在當時的媒體上,曾被充分討論。

那些年,也正是曾以輿論監督見長的《南方都市報》挾風雷之勢成長之時。一批理想主義的​​媒體人,呈現出新聞專業主義的氣質,在孫志剛事件中拿出了客觀冷靜的新聞報導,一掃中國報界「宣傳喉舌」之霾,將公民權利的討論引入縱深。

在媒體之外,法學界亦積極呼應。先是滕彪、許志永等三位博士上書全國人大,其後更有賀衞方、蕭瀚等五位學者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對「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

2003年6月,温家寶宣布由國務院廢除收容遣送辦法。這一選擇,雖然躲避了社會要求啟動「違憲審查」的壓力,但畢竟通過廢止惡法,舒緩了社會情緒。孫志剛案本身的結果也是「大快人心」,多名行兇者被處以重刑。

這在當時,大概已是最好的結果。不管之後,加上南都在「SARS」事件中的表現,粵地行政與司法系統對南方都市報如何恨之入骨,並予以報復,使得南都總編輯程益中、總經理喻華峰等人,也各自付出了自由的代價。畢竟,南都為中國媒體人引領了一份​​榮光,也因此將中國的人權理念,向前推動了一步。

此消彼長,當輿論監督遭遇「誹謗」

然而,在一個法治不彰的國家,類似孫志剛案中的糾錯機制並不經常啟動。

2003年之後,關於警權擴張的新聞仍層出不窮。貴州槍擊案、蘭州警察射殺「劫持者」等多起案件中,都涉及警察開槍不當的問題,此類案件,經媒體披露,有的得到糾正,也有的不了了之。

另有多起涉及言論自由的案件,例如2008年遼寧省鐵嶺市4名警察來到北京市法制日報社、以涉嫌「誹謗罪」為由要據傳北京記者朱文娜的「遼寧跨省抓記者事件」,又如2006年在重慶彭水縣,一名公務員因一條鍼砭時弊的原創短信被逮捕,40多名收到短信的親友被牽連其中的「彭水詩案」等案件,都有警方介入言論表達、抓捕記者或公民的身影。

但彼時,調查報導在中國勃勃待興。在禁令與反抗之間,媒體人自覺尋求表達,管制下也能鑽鑽縫隙、打打擦邊球,而公權機關尚不那麼自信,也沒有那麼快習得信息控制、應對輿論的全套手段。這些事件,經媒體披露、網民圍觀之後,往往使得警方非常狼狽。

可以說,多年來,公民權利與警權擴張之間的衝突沒有停止過,但因為輿論的廣泛參與,一些重大事件中,警方往往處於劣勢。

如今,公民們已經知道,惟經由輿論對公權的持續監督,真相才有呈現的可能。

2013年之後,情勢又有變化。 2013年初,當時在中國發行量最大、深具公信力的嚴肅大報《南方週末》正籌備一年一度的新年特刊。但廣東省委宣傳部直接插手,超越流程要求南週撤換版面、刪稿、擅改文字,且出現一些事實性錯誤。此事引發了南週一些編輯記者和全國範圍的聯名公開信抗議。在北京方面的高度緊張和壓制下,記者和公眾的抗議不了了之。

自此之後,媒體的空間越來越收縮。之後,通過一系列的微博治理大V(即微博上粉絲眾多的vip用戶,多為意見領袖)、「犯罪分子」上央視懺悔等事件,警權擴張的趨勢愈發明顯,其中「尋釁滋事」罪名的泛化,更是讓每一個中國網民可能時時如坐被告席之氈──

2013年9月,「兩高」(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簡稱)發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有「五百轉」的規定──誹謗信息被瀏覽或轉發500次以上就可能構成犯罪,使得公民網絡表達可能被以「誹謗罪」追責,而雖然「誹謗」為自訴罪,現實中卻往往被以「尋釁滋事」的名義由警察直接插手。

「行動起來,我不想成為下一個雷洋」

多年來,公民較真權利的過程,也是「死磕派」律師逐漸出現的過程。

死磕──在中國律師界,這個詞雖然褒貶不一,例如有人認為律師們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打橫幅」、「寫公開信」等方式,缺少對法律的尊重。但真正了解中國司法現狀的人則知道,針對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程序違法,以及不透明的狀況,為維護當事人的權利,律師「死磕」或許是有效的辦法,這種「不得不為之」的對抗姿態,有時也能使司法機關忌憚三分。

2015年之前,多起案件中,能看到死磕律師的身影。 2015年5月徐純合事件發生時,多名死磕律師趕赴現場,提供法律援助,並在網絡上直播。但僅僅兩個月之後的7月,死磕律師在全國範圍內受到打擊。

一方面,警權逼近,另一方面,律師遭遇打壓,媒體則在管制中淪落。而在一個正常國家,媒體與律師本來都應是牽制警權的重要力量。也或許因此,2016年5月,當雷洋案發生時,討論又回到了10多年前的起點。

然而,畢竟時間會帶來變化。儘管公權機關時不時刻意「引導」輿論,但在雷洋事件中,民眾並不買賬。

媒體雖然衰落,但網絡輿論愈加茁壯,它成為一種更為強大難以壓制的力量,始終在推動著關注的熱度。另一方面,經過10多年啟蒙,人們的基本認知已發生變化──曾經,公權力只需在「性」上做文章,便能成功把當事人污名化──但這一手段,在雷洋事件中突然失效。

之前,「微博大V」薛蠻子、因監督公車私用而聞名的廣州區伯、蘭州記者張永和等,都是被拿嫖娼來說事。但在雷洋事件中,人們並沒有糾結於「嫖娼」的道德污名化,而是越來越關注話題本身──雷洋究竟因何而死?有網友則表示,「行動起來,因為我不想成為下一個雷洋」。

在公民的不斷追問、家屬的堅持、律師的努力工作下,警方的態度從一開始的理直氣壯,有了細微的變化。 5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又一次發布消息稱,北京市公安局對雷洋案高度重視,「公安機關堅決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堅決依紀依法處理,決不護短」。

如今,公民們已經知道,惟經由輿論對公權的持續監督,真相才有呈現的可能。這一切,對擴張的警權是有力的制衡,也關聯於中國公民權利未來的命運。

人們還在等待雷洋的屍檢報告,也在等待那個遙遠或切近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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