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P2P凜冬將至?中國開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專項整治

刊登於 2016-04-25

#P2P 爆雷

在中國接連出台互聯網金融整治方案後,上海銀監局於4月25日起暫停轄內各商業銀行與上海鏈家房地產、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等6間房地產中介的業務合作1個月。攝:Feng Li/Getty
在中國接連出台互聯網金融整治方案後,上海銀監局於4月25日起暫停轄內各商業銀行與上海鏈家房地產、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等6間房地產中介的業務合作1個月。

在e租寶、大大集團等點對點網絡借貸平台(又稱 P2P 網貸)接連暴露風險問題後,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開始進入全面整治階段。

4月14日,中國央行牽頭多個部委出台《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後稱「互聯網金融整改總方案」),要求各省級政府組織轄內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活動進行界定並進行分類處置,同時要求建立「負面清單」進行嚴格的市場准入管理。

在這一總方案下,央行等17個部門近日又聯合下發了《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跨界金融整改方案」),要求通過「穿透式」監管方法,界定業務本質屬性,落實整治責任。

此次跨界金融整改方案要求,2016年7月底前須完成信息排查工作,監管部門排查範圍為本地區企業註冊名稱中使用「交易所」、「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字樣的企業,特別是房地產等重點行業開辦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方案還要求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頓,2017年1月底前完成驗收總結。

我們下一步會對本地網貸平台逐一排查,摸底的內容很細,除了股東和法定代表人,還要看實際控制人,也看平台的產品情況、標的真實性、資金來去,涉及資金池、自融、虛假標的的平台,基本上要被嚴打了。

某地方金融管理機構高層人士表示網貸平台將實現「一戶一檔」

根據第一財經援引監管機構的知情人士透露,排查結束後,網貸平台將被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三類,劃分依據則「一看定性,二看業務,三看踩不踩『線』」,排查過程需要細緻到了解平台的「定價機制」和「專注主業」。

在定性方面,如果企業業務中涉及資金歸集、發放貸款、自融自保、期限錯配等行為,該平台可能會被劃歸為「信用中介」,進而成為重點整治對象;如果不涉及相關業務,則會被劃歸「信息中介」。

在業務方面,監管部門需要核查相關企業是否為個體與個體之間透過互聯網平台的進行直接借貸。此外,相關平台如果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則要看互聯網跨界過程中是否有監管套利。

是否踩到監管「紅線」,則主要核查是網貸平台是否違反不得設立資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大規模線下營銷、進行誤導性宣傳等規範。

網貸平台一旦被劃歸為「取締類」,除了退出市場以外,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而「整改類」平台則需在期限內完成整改,若效果不明顯則可能面臨進一步整合或淘汰。而根據方案,被劃為「合規類」的網貸平台,監管機構將會繼續支持其發展,並在過程中做好監督。

目前,上海市銀監局已經有所行動。根據財新網報導,上海市銀監局於4月25日起暫停轄內各商業銀行與上海鏈家房地產、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等6間房地產中介的業務合作1個月,並對7間違反個貸業務受託支付要求的商業銀行營業機構進行處罰,暫停其個人住房貸款業務2個月。

今年2月,上海鏈家房地產曾被曝光通過銷售已抵押房產來提供高息借款服務,被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查處。

鏈家從2015年開始大力推廣「速銷房」概念,即房東將房屋獨家委託給鏈家,鏈家承諾在一定時間內將房屋售出,否則賠付房東違約金。在帶動房產銷售的驅使下,房產買賣——銀行按揭——資金託管——產權服務——過橋融資——金融理財的房產金融閉環模式應運而生。而類似鏈家地產這樣提供包括金融產品在內的全產業鏈服務,也已經成為中國新興中介、房地產電商的新利潤增長點。

13-20
由於涉嫌以虛構房源、虛標房屋價格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上海市工商局今年4月已對鏈家等6間房地產中介處以13萬-20萬元不等的行政處罰。

P2P 金融

P2P 是 person-to-person 的縮寫,又稱點對點網絡借款,是互聯網金融(ITFIN)產品的一種。本質上 P2P 是一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通過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借款人在平台發放借款標,投資者進行競標向借款人放貸,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資料來自百度百科)

來源:財新網第一財經澎湃新聞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