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美華裔警員梁彼得獲減輕判罪,免於入獄

刊登於 2016-04-20

4月19日,美國法院裁定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犯下「刑事疏忽殺人」等5項罪名,判他緩刑五年及8百小時社會服務,無需入獄。攝 : Mary Altaffer/AP
4月19日,美國法院裁定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犯下「刑事疏忽殺人」等5項罪名,判他緩刑五年及8百小時社會服務,無需入獄。

備受關注的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誤殺非裔居民格雷(Akai Gurley)案,於美國時間4月19日下午在布魯克林高等法院宣判。法官認為檢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將梁彼得此前被陪審團判定成立的5項罪名中的「二級誤殺罪」(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減輕為「刑事疏忽殺人」(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判處梁彼得5年緩刑和8百小時社區服務,無需入獄。

布魯克林地區檢方此前曾於3月23日改變態度,檢查官 Ken Thompson 發表聲明稱,不尋求梁彼得入獄,並提出了6個月軟禁、5年緩刑和5百小時社區服務的量刑建議。而如果根據陪審團2月份判定的罪名,梁彼得將面臨最高15年的刑期。

最終,法院的判決比檢方建議更輕,引起格雷親友及支持者的強烈不滿。格雷的阿姨憤慨道:「格雷的生命不重要!這沒有正義可言!非裔的生命無關緊要!」然而據 ABC 新聞報導,代表梁彼得的辯方律師依然不滿意判決,表示將會上訴。

雙方均有支持者聚集在法庭外舉牌示威,華人群體高喊「少數族裔不是替罪羊」(Minority not Scapegoat)、「為所有人爭取正義」(Justice for All)等口號;格雷的支持者則高呼「為格雷爭取正義」(Justice for Gurley)、「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等口號。

這不是一個故意的行為,這是由疏忽導致的犯罪。基於此,我認為不必判處監禁。

主審法官 Danny K. Chun

2014年11月20日,就職不到一年的梁彼得與搭檔 Landau 在布魯克林一棟建築裏巡邏。梁彼得手槍子彈上膛,走到8樓時或因緊張而不慎「走火」,子彈撞擊牆壁反彈打中正在7樓準備下樓的非裔男子格雷的心臟。

庭審紀錄顯示,梁彼得在發現事故後未對格雷進行急救,也沒有立即通知總台或叫救護車,而是首先擔心自己的前途和處罰,這些都被認為是影響陪審團判定的主要因素。

2月11日,陪審團判定梁彼得5項控罪全部成立,分別為二級過失殺人罪、二級襲擊罪(Assault in the Second Degree)、二級危害他人安全罪(Reckless Endangerment in the second degree)、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和瀆職罪(Official Misconduct)。

事件很快引起美國華人群體的激烈反響。2月20日,數萬名在美華人於紐約、華盛頓、洛杉磯等超過40個美國城市舉行集會,聲援梁彼得,認為此前幾次涉及「類似案件」的白人警察均未被審判,而華裔警察卻被定罪,有主流社會為了「政治正確」而尋找「替罪羊」的嫌疑。2014年,美國先後發生過白人警察射殺非裔青年 Michael Brown 和勒死非裔煙販 Eric Garner 等事件,涉事警察均未被大陪審團要求起訴,曾引起普遍輿論不滿與大規模的示威抗議。

有分析認為,華人在美國社會因某些方面的壓制而長期累積了許多不滿情緒,梁彼得的案件或成為發洩的導火線。同時,由於微信這一社交應用的普及,許多華人同鄉會及社區組織等都建立起了微信群,也使得一向對政治冷感的華人群體這次能夠快速召集並作出反應,促成今次被稱為美國史上規模最大的華裔遊行。

3.5
據紐約時報2015年9月4日報導,按照人口比例計算,美國黑人(佔總人口12%)被警察打死的可能性比白人(佔總人口63%)高出3.5倍。

聲音

梁彼得之前沒有犯罪記錄,將來也不會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因爲監禁他並非保護公眾的必要措施,並且因為本案情況特殊,因此無需判處監禁。

布魯克林地區檢查官 Ken Thompson

你覺得他們會為一個普通平民做出這種判決或建議嗎?或者說,如果是格雷開槍殺死了梁彼得呢?這件事簡直都無法用「偏向」來形容。

「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旗下的倡導組織「零運動」(Campaign Zero)創始人之一 Johnetta Elzie

我的人生已經永遠被改變了,我希望能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梁彼得(Peter Liang)

布朗案

米高·布朗(Michael Brown)命案發生在2014年8月9日美國密蘇里州。事發時,18歲的非裔美國青年邁克爾·布朗在未攜帶武器的情況下,遭到28歲的白人警員 Darren Wilson 射殺。布朗並未攜帶武器,且沒有任何犯罪記錄,在被射殺前他僅與警員接觸了不到3分鐘。當地警方認為布朗涉嫌一起搶劫案,但直到被射殺時他和警員之間都沒談到劫案一事。這起事件引發連續多日的抗議行動,甚至出現暴動,警方派出大量警員、裝甲車,並發射了催淚瓦斯和橡皮子彈試圖平息騷亂,FBI 也已經介入調查。8月16日,為了維持當地治安,州長 Jay Nixon 不得不宣布當地進入緊急狀態,實施宵禁。8月28日,前國務卿希拉莉·克林頓稱國家刑事司法系統的應對「不公平」。(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NY DailynewsabcNews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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