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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警員誤殺非裔罪成,引發美國華人遊行示威

刊登於 2016-02-22

2016年2月20日,美國紐約,約1萬多華人在布魯克林區的卡德曼廣場公園(Cadman Plaza Park)集會示威,支持被裁定誤殺罪成的紐約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攝:Craig Ruttle/AP
2016年2月20日,美國紐約,約1萬多華人在布魯克林區的卡德曼廣場公園(Cadman Plaza Park)集會示威,支持被裁定誤殺罪成的紐約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

2月20日,數萬名華裔在紐約、華盛頓、洛杉磯等超過40個美國城市舉行集會,聲援因誤殺黑人而將被判刑的華裔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這次遊行被稱為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華裔遊行,組織者稱遊行總人數超過10萬,但也有參與者認為該數字存在水分。

紐約組織方由於提交遊行許可過晚而未來得及獲批,便在位於布魯克林區的卡德曼廣場公園(Cadman Plaza Park)舉行了集會示威活動,該地點距離事故發生地只有數百步。

示威現場的人們高舉“Minority NOT Scapegoat”(少數族裔不是替罪羊)、“Justice For All”(為所有人爭取正義)、“Tragedy Not Crime”(是悲劇不是犯罪)、“One tragedy, two victims”(一次悲劇,兩個受害者)等標語,國會眾議員孟昭文、紐約州參議員寇頓、紐約州眾議員金兑錫、紐約市前主計長劉醇逸等華裔政界人士也出現在示威活動中。

不過,示威現場也出了意見相左的抗議者,他們高舉“Jail Killer Cop”(關押殺人警察)、“Fuck Peter Liang”等標語,與華裔抗議者在現場短暫對峙。在紐約的示威地點,警方為維持秩序帶走了其中兩名非裔抗議者。

在華盛頓國家廣場,一位華裔母親對端傳媒記者說,「希望下一代不會再受到歧視!」現場集會者大多是第一代移民。多位示威者說,這是他們第一次參加和平示威活動。

據端傳媒記者現場估測,華盛頓的集會人數約為800人;紐約的集會人數則達到1萬餘人。

在美國第五大城市費城的遊行中出現了非裔的身影,但華裔仍佔絕大多數。一位非裔中年男性說,「我們要的是司法公正,而不是種族偏見。今天我們選擇和你們站在一起,明天我們仍然會做同樣的決定。」

波士頓的集會位於市中心的 Boston Common 公園,現場多數華人也都是第一次參加遊行。開始遊行前,人們為無辜身亡的 Akai Gurley 默哀了1分鐘。劉女士從新罕布什爾州驅車一小時趕來,她說「我今天來,是因為我害怕以後類似的事情發生在我的身上時,沒有人為我站出來」。波士頓的集會為梁彼得籌集了6242美元。不過,親歷者表示,路遇的十幾個非華裔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2016年2月11日,美國紐約,梁彼得(Peter Liang)被裁定誤殺罪成後雙手掩面。攝:Mary Altaffer/AP
2016年2月11日,美國紐約,梁彼得(Peter Liang)被裁定誤殺罪成後雙手掩面。

2014年11月20日,就職不到一年的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與搭檔 Landau 在布魯克林一棟建築裏巡邏。就媒體目前披露的法庭證據顯示,梁彼得當庭承認在巡邏時左手持槍,沒有感到受到生命威脅,但子彈已上膛。

當他們走到8樓時,梁聽到樓下有聲響後,或因緊張而不慎使子彈脫膛而出,撞擊牆壁反彈打中正在7樓準備下樓的非裔男子 Gurley 的心臟。梁在事發後先與 Landau 爭執誰來報告上級,但都未立即報告。隨後梁在下樓尋找彈頭時發現有人中槍, Gurley 的女朋友 Butler 正在對他進行急救;梁與 Landau 均接受過專業急救(CPR)訓練,但都未出手相救,梁也沒有立即通知總台或叫救護車。這一系列表現被認為是影響陪審團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

2016年1月21日,針對梁彼得的審判正式開始。2月11日,陪審團宣布,認定梁彼得構成二級誤殺和瀆職等五項罪名,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的判決,這也是美國過去10年以來唯一一例警察因此類事件而被定罪的案件。梁彼得一案將於4月14日宣判,他和他的搭檔目前也已被警方開除。

這一消息公布後,梁彼得案迅速在華人社群引起爆炸性的反應,人們快速透過微信群等社交媒體交換信息並組織遊行。亞裔維權大聯盟的吳一平是本次遊行的召集人之一。他說,一周之內他在微信上就召集了十個500人群,每個微信群都是滿員。

2014年美國出現白人警察射殺非裔的 Michael Brown 案和勒死非裔煙販的 Eric Garner 案,涉事警察均未被大陪審團要求起訴,曾引起普遍輿論不滿與大規模的示威抗議。有觀點認為,梁彼得被重判,是由於紐約政府亟需安撫非裔族群的情緒,而警察工會和辯護律師並未為梁彼得提供有效支援。在美國華人中,認為紐約警方 「撿軟柿子捏」、讓梁彼得「當替罪羊」的想法非常普遍。但也有熟悉本案細節的律師表示,從這個個案來看,梁彼得的確負有責任。

辯護律師 Robert E. Brown 認為,儘管「各種族的人都在說,如果梁彼得不是華裔,或不是有色人種,他可能就不會定罪」,但他「不確定這一點」。「我不覺得我們的陪審團有意說,『我們給這個人定罪吧,因為他是有色人種。』」

有分析認為,華人在美國社會因某些方面的壓制而長期積累了許多不滿情緒,梁彼得的案子或成為發洩的導火線;同時由於微信這一社交應用的普及,許多華人同鄉會及社區組織等都建立起了微信群,也使得一向對政治冷感的華人群體這次能夠被快速召集並作出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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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被判成立的五項罪名分別是二級過失殺人罪(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二級襲擊罪(Assault in the second degree)、二級危害他人安全罪(Reckless Endangerment in the second degree)、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和瀆職罪(Official Misconduct)。

聲音

有爭議並不一定是壞事。華人要想如一些標語所說的那樣,「不做啞裔」,積極參與美國政治,就要以開放的心態去了解、傾聽不同的聲音,去和不同的人對話,而不是陷在自利的狹隘邏輯裏面。倘若絕大多數時候對社會公義不聞不問,只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出來喊兩句,是永遠無法真正維護自身權益的。去年全美轟轟烈烈聲援非裔美國人的“blacklivesmatter”運動,如果華人更積極地參與了,那麼今天聲援梁彼得的聲音也就會得到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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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身份並不代表在道義上就天然正確,作為執法力量的象徵,他們更多時候承擔比普通人還要嚴厲的標準。我也很同情梁彼得,但他應該為了他的所作所為受到懲罰,真的不能用「失誤」這樣輕描淡寫的字眼一筆帶過,那可是一條無辜人命。

微博網友 LeMcDull 的文章《為甚麼梁彼得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我們少數族裔要為自己的權益進行抗爭,絕不做美國白人的替罪羊。如果今天我們不站出來,那麼明天面對我們的將會是和梁警官一樣不公正的待遇。

一位遊行參與者

從這個個案看,我不覺得梁彼得被判罪成有種族因素;從美國社會現實看,包括亞裔在內的少數族裔確實仍在很多問題上遭遇不公正對待,其中有些案例恰恰是近年來警權的不斷擴大造成的。華人這次選擇通過維護一位被判有罪的紐約警察來爭取作為少數族裔的平權,不是說不行,但真的是一個難度很大的「hard模式」。

中國網友

Michael Brown案

邁克爾·布朗命案發生在2014年8月9日美國密蘇里州。事發時,18歲的非裔美國青年邁克爾·布朗在未攜帶武器的情況下,遭到28歲的白人警員 Darren Wilson 射殺。布朗並未攜帶武器,且沒有任何犯罪記錄,在被射殺前他僅與警員接觸了不到3分鐘。當地警方認為布朗涉嫌一起搶劫案,但直到被射殺時他和警員之間都沒談到劫案一事。這起事件引發連續多日的抗議行動,甚至出現暴動,警方派出大量警員、裝甲車,並發射了催淚瓦斯和橡皮子彈試圖平息騷亂,FBI 也已經介入調查。8月16日,為了維持當地治安,州長 Jay Nixon 不得不宣布當地進入緊急狀態,實施宵禁。8月28日,前國務卿希拉莉·克林頓稱國家刑事司法系統的應對「不公平」。(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紐約時報衞報CNNBBC中美對話(微信公眾號)新聞實驗室(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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