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的2015年年度報告近日相繼出爐,多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其中北京、上海等多地都出現收不抵支的情況。
住房公積金是中國內地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民營企業等與其在職職員共同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可用於購買、建造、裝修住房等;職員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其利率較商業貸款利率低。
這一制度在剛開始推行的上世紀九十年代,對彌補政府財政投資不足、擴大住房投資建造規模和緩解住房供應短缺等起到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近年來,該制度因運行效率低而備受質疑,住房公積金挪用案件也頻繁發生。
2014年和2015年,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先後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轉移接續,並全面推進了異地貸款業務。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也可按當地政策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而在去年年底中國政府提出「去庫存」等經濟目標後,各地政府開始擴大公積金貸款規模以鼓勵購房,此舉被認為是造成住房公積金出現「餘額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調控房地產時,地方政府越來越傾向於使用公積金政策,這一方針略有偏頗。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相對穩定,但提取額會隨着房價漲跌而產生較大的波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從公積金的使用門檻來看,一些城市出台「以公積金貸款買首套房,首付比例可降至兩成」的政策,使得購房者使用公積金更為便利,但如果後續不增加建立公積金制度的企業數量,那麼公積金的繳付會存在壓力。他同時指出,購房者需要對商業貸款政策有足夠的認識,必要時應做好組合貸的準備。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郝前進也認為,政府為了推廣公積金的使用,其槓桿率甚至超過了商業銀行,這在短期內雖然可以促進住房需求,但長期風險很大。他認為,公積金應該是一種補充,不能被寄予過高期待,否則會制約其可持續性。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鄧海建則撰文稱,不能為了解決開發商的煩惱,盲目擴大公積金貸款規模。他認為應該在觸及「餘額不足」警戒線之前啟動應急措施,包括提高門檻、下調額度、上調貸款利率,以及壓縮地方性公積金新政的自由裁量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