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四日中午,十多名抗議者聚集在台北重慶南路司法院門口,有人身著律師袍、有人穿著傳統原住民服飾。他們舉著「狩獵除罪化」、「野(生)動(物保育)法違憲」等標語,抗議原住民屢屢因為打獵遭到判刑。抗議者同時遞出了釋憲聲請書,主張《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和《原住民基本法》相抵觸,前者應該失效。
激起這一波抗議和聲請釋憲行動最重要的引子,是去年布農族族人Tama Talum(漢名王光祿) 因為狩獵遭重判,卻在預訂入監當天因為社運團體高分貝聲援,致使全案峰迴路轉的一段曲折故事:
2015年12月14日,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上的法務部前升起了陣陣狼煙,一群抗議者高喊著「Talum無罪」的口號。身穿族服的布農族族人Talum表情凝重站在抗議群眾裡。隔天是Talum預訂入監服刑的日子。給他帶來這場牢獄之災的,是一把獵槍、兩頭獵物,山羌和長鬃山羊。
Talum因為違反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而被定罪。原住民的「打獵文化」和植基於「現代文明」的國家法律,直接在這裏碰撞。
打獵 布農族人的生活所需
Talum的家鄉在台東縣海端鄉,Takimi(龍泉)部落以農耕為主。從部落看出去,白雲像飄帶一樣環繞着蒼翠的山巒,雨後清新的空氣中,帶着泥土地芳香。這裏是典型的東海岸田園風光,山脈之間是連片的水田,各個部落就散落其間。
在Talum的工寮,他的姪子Talum(兩人同名)向記者展示了他自製的獵槍。這些獵槍已經使用了很久,多是父傳子,槍管和槍栓已經有些生鏽,原本該有稜角的部分也被磨出弧度。槍托的木製部分已經被使用的非常光滑,顏色很深。姪子打開獵槍,將火藥裝填好,上膛。「砰」的一聲悶響,火藥並沒有被點燃。姪子笑了,搖了搖頭,重新裝填了火藥,再次舉槍射擊。這次成功了,一聲清脆的槍響後,回音迴盪在山谷中。
在布農族的傳統裏「獵人」並不是一個職業,而是每個男人的基本生活技能。布農族人看待山林之如同家裏的冰箱,是他們儲藏和拿取食物的地方。勇敢的獵人會因捕獲兇猛的獵物而成為勇士,獲得族人們的尊敬,也有機會在類似「射耳祭」等重大祭典當中參與「報戰功」,大聲唸出母親家族的名字,為家族贏得榮耀,並有機會獲得成為部落首領(lavian)的資格。
布農族的傳統獵場深入中央山脈裏,年輕的獵人們都向部落裏的長輩學習打獵的技巧和製槍技術。這些一對一的教學都是低調進行的,部落裏並不會公開宣稱誰有這樣的技術,感興趣的孩子,自然會找到學習的對象。年輕的獵人們通常兩、三個人一組進入山林,他們最早能夠承擔的工作離獵槍很遠,比如揹東西和採集;等有了幾年的經驗之後,才會被允許使用刀具。當成為一個經驗豐富的獵人之後,他們才有機會使用父輩們傳下來的槍枝。
8歲開始就被父親帶上山林打飛鼠的Talum經驗豐富,他已經習慣獨自一人完成這項工作,唯一的「工作夥伴」是家裏的獵狗。
打獵都在晚上進行,一方面白天工作繁忙;另一方面,黑夜中容易發現獵物。獵人們戴着頭燈,穿梭在山林之間,山羌等夜行動物在黑暗中被燈光照到時,眼睛會發亮。發現目標的獵人,迅速舉槍射擊,「砰」、「砰」幾聲槍響之後,獵物便倒在樹叢之間,獵狗便去尋找獵物的位置。
打獵是布農族人的生活所需,但代表「文明」的現代法律,只允許布農族的獵人們在一年一度「射耳祭」的那七天打獵。 在「射耳祭」之前,部落的族人們必須提前向政府提出打獵的書面申請,並在規定的區域之內「合法」打獵,其餘時間打獵都是非法。但是布農族歷來的打獵傳統,並不僅限於重大祭祀,還有各家的家祭和家庭需用。
讓Talum始料未及的是這次被抓,判刑達到3年6個月。3年6個月是多重?一個參考數字是近年唯一被台灣政府捕獲的共諜鎮小江,一審刑度是4年,而鎮小江間諜網中的台灣人,沒有一個人刑度超過3年。
2013年8月25日凌晨2點,打獵結束的Talum將兩隻獵物,一隻山羌和一隻長鬃山羊裝進背包,準備跟着大狗一道下山回家。這些獵物是他為自己94歲高齡,吃不慣飼養生產的肉類的母親所準備的。在接近部落時,Talum突然被一個人攔了下來,對方是名警察,來自隔壁部落的布農族人。警察查看了他的槍枝和背後背的獵物,要求他去一趟警局,Talum並沒有多想,便跟着去了,而這竟是噩夢的開始。
這並不是Talum第一次因為打獵被抓,2006年,他曾和姪兒一起去山上打獵,捕到兩隻山羌,遭警方移送,被判刑1年,緩刑1年。
Talum同時也不是第一個因為打獵而被抓的獵人。在此之前的案例有:
2015年10月居住在花蓮銅門的太魯閣族族人舉辦感恩祭活動,上山打獵。因來不及重新向政府報備,在返程途中遭警方攔檢,並依違反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2014年12月30日,台東市寶桑巴布麓部落舉行大獵祭,5名族人因自製獵槍不符法規遭移送法辦,後獲不起訴處分。
2013年12月,排灣族獵人蔡忠誠因改良獵槍,二審被判刑2年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新台幣,下同),後經最高法院審理改判蔡無罪。
以上這些案件只是近3年來較為受到矚目的指標性事件,而更多的案件並沒有被看到,在原住民因打獵而遭到逮捕的案例中,被法院判決的每個月至少就有一件。
讓Talum始料未及的是這次被抓,判刑達到3年6個月。3年6個月是多重?一個參考數字是近年唯一被台灣政府捕獲的共諜鎮小江,一審刑度是4年,而鎮小江間諜網中的台灣人,沒有一個人刑度超過3年。
Talum和身邊的人得知台東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結果時,都感到非常驚訝,部落裏的族人甚至跟他開玩笑說:一定是法官搞錯了。但到了三審定讞之後,沒有人有心情開玩笑了。
Talum被判刑 寒蟬效應席捲部落
使Talum遭到重判的是他使用的那桿撿到的獵槍。
根據現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法院將Talum所持有的獵槍認定為非其所製造,亦非屬原住民以其文化所允許之方式製造。Talum也無法舉出取得槍枝之「來源」,與其原住民文化有何相關,故認定他持有該槍違法。
這一規定中定義了原住民不得使用火力較大的制式獵槍,只能土法煉鋼以「傳統」的方式製作獵槍。這意味着雖然時代進步了,但是原住民族手中的獵槍並沒有進步,甚至還不如祖先的槍來的先進。在日治時期,殖民政府收走了布農族人手中的改造的法國槍栓式單發裝填獵槍,統一發放村田式步槍給他們,方便管理,提高安全性。可是到了民國政府時期,這些制式獵槍被政府收走,取而代之的是回到了土製獵槍的時代。
對於獵人們來說,土製獵槍並不安全,沒有標準化的生產和品質管控,這些槍枝不但火力較弱,甚至常發生走火等意外狀況。在Talum的案件當中,他所持有的槍枝被判定為「制式槍枝」的理由是,這桿槍可以裝填制式子彈。而這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不允許的。
對此,Takimi部落的領袖Umas(漢名「王秀德」)告訴端傳媒,漢人社會對於槍枝帶有恐懼,比如說會擔心這些獵槍會不會被拿來搶銀行。但是原住民持有槍枝的目的僅僅是用來打獵,並沒有帶槍去都市地區。「而且我們又不是罪犯」。
被這個判決驚嚇到的並不只有Talum,他所在的龍泉部落在得知Talum被判3年6個月之後,再也沒有響起過槍聲,沒有人敢去打獵了。原本在部落當中學習製作槍械和學習打獵的年輕人們,也不敢再公開向前輩們學習了。寒蟬效應席捲整個部落。
漢人和原住民看待大自然的方式是不一樣的,以漢人的角度來看,人是主體,大自然是客體,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然而在原住民的觀念當中,正好與漢人相反,土地和大自然才是主體,是自然孕育了人,為人們提供了食物。
心灰意冷的Talum有了開始準備坐牢的念頭,他將自己養的鴨子全部送給別人,將遠在桃園工作的女兒叫回了家裏,他希望在自己坐牢之後,女兒可以替他照顧年邁母親。Talum甚至曾經在法庭上問法官,可不可以帶着母親一起坐牢?
就在他絕望之際,一位部落的族人在得知他的狀況之後,帶他前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陳采邑律師接下了這個案子。
2010年,原本在台北分會工作的陳采邑來到了台東。在此之前,她所處理的和原住民有關的案子多為「都市原住民」的職業災害案件。花東地區,陳采邑遇到了很多因為打獵而遭移送法辦的案件,在處理這些案件的同時,她走進原住民朋友們的部落,走進他們的文化傳統,也開始覺察社會結構帶給原住民族的壓迫。
原住民狩獵,一方面是傳統生活方式;另方面也遵照着一定的道德約束,例如不殺母、幼,適量獵捕。這維護了山林中的生態平衡,防止食草類動物數量大增,破壞植被和樹木。但是由於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與現行法規有部分衝突,漢人社會對於原住民族文化了解有限,所以在媒體上常常可以看到狩獵被污名化,被貼上「盜獵」、「殘忍」等負面的標籤,導致很多部落族人不敢提到槍和狩獵。
陳采邑表示,漢人和原住民看待大自然的方式是不一樣的,以漢人的角度來看,人是主體,大自然是客體,是需要被保護的對象。然而在原住民的觀念當中,正好與漢人相反,土地和大自然才是主體,是自然孕育了人,為人們提供了食物。她引述一位原住民朋友的話「是森林在保護我們,不是我們在保護森林」。因此在處理原住民族獵人被起訴的案件時,陳采邑加入了「文化抗辯」,將原住民的傳統與社會觀念引入法庭。
守護文化 獵人無罪
接到Talum的案子時,距離他要入監服刑只剩兩個多禮拜了。陳采邑的第一反應是——這個案子「死了」。如何讓一個死了的案子重新翻案?只有非常上訴一條路可以嘗試。而要促成非常上訴,只有採用「非常方式」了。
12月2日,陳采邑在自己的臉書(Facebook)上寫下短短的一段文字:
「救援……台東布農族人為了高齡94歲的母親想吃山產,拿撿到的土造長槍上山獵到一隻山羌、一隻山羊,被依違反槍砲條例及野保法判刑3年6個月併科7萬元罰金確定,族人即將在12月15日入獄服刑,到現在沒人敢告訴年邁的老人家……」
這則百字左右的短文在網路上迅速引發回響,超過300人分享,事件很快引起了公民團體關注,媒體將此事定為「孝子」為了孝敬母親而遭法辦,使得事件很快傳播開來,Talum也受到了更多的同情和支持。8日,數十個公民團體前往法務部抗議,聲援即將入監服刑的Talum。12日,在他的家鄉——海端布農文物館前的廣場上,布農族人和前來聲援的人們點起了狼煙,鳴槍宣示:守護文化,獵人無罪!
預訂發監當天上午,Talum面對媒體表示自己沒有做錯,也應該無罪,除非檢方到家裏來抓人,否則他自己不會主動去監獄報到。同日下午,最高檢察署表示,檢察總長顏大和為Talum提起了非常上訴,台東地檢署也暫緩了他的入監。得知消息的Talum興奮的抱住了母親。
「當然,每一個民族對於自治的想像都是不一樣的,修法還有很漫長的時間,但是,至少要讓我們能夠參與討論,讓我們能夠反應自己民族的的意見。」
回顧讓這個「死案」起死回生的過程,陳采邑表示,如果沒有公民社會的支持,沒有上升到社會運動的層次,沒有媒體的關注,不可能在這麼短時間之內促成這次非常上訴,不可能在最後關頭挽救了Talum。
而這起事件不單單僅關乎Talum個人的人身自由,也象徵着打獵作為布農族的生活方式之一所受到的來自大環境的挑戰。在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之後,部落裏的獵人們才敢開始低調的打獵。
目前Talum的非常上訴正等待最高法院的回應,Talum和他的非常上訴律師團以及關注原住民權益的組織希望最高法院「破例」開庭,讓族人有機會親自表達意見。
海端鄉前鄉長Lowng(漢名「黃春寶」)對端傳媒記者表示,他期待新政府可以有所突破,可以讓原住民逐步實現自治。記者追問「是怎樣的自治?」 Lowng回應:「當然,每一個民族對於自治的想像都是不一樣的,修法還有很漫長的時間,但是,至少要讓我們能夠參與討論,讓我們能夠反應自己民族的的意見。」
隨着Talum的事件受到廣泛關注,原住民團體日前召開了「狩獵是原權非原罪」的記者會,準備就Talum的案件和其他原住民因打獵遭判刑的案件聲請釋憲,原住民團體希望能夠通過這次釋憲宣告《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部分條文違憲,使得原住民的狩獵權受到保障,不要再讓獵人成為罪人。
非常上訴之後,Talum的生活漸漸恢復了平靜,也重新開始了司機的工作,他開着箱型車駛過鄉間的道路。冬末的花東縱谷上已經開始了農忙,連片的水田中已播下了綠意萌萌的秧苗,天光雲影就倒映在田間地頭。他的孫子小Talum在他身邊睡着了,Talum習慣帶着他在身邊,經過2年半的官司纏身,他終於可以鬆口氣了,可以這樣靜靜的陪伴着布農族的下一代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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