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魏姓居民因在雅虎奇摩拍賣網公開販售3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遭台灣憲兵隊入屋搜查、扣押文件、帶到偵訊室質問等,事件在台灣引起廣泛關注。
台灣國防部表示,扣查的3份文件機密時間已達30年以上,它們本應在1995年就被銷毀,但有可能在銷毀時流出;出於維護機密、保護個人資訊等原因,國防部通報台北憲兵隊偵處。
但魏姓居民的女兒、署名為「k9t8u5(朝天椒好辣)」的網友在台灣論壇 PTT 發文稱,憲兵約父親見面時自稱要買普洱茶,涉嫌釣魚執法,且來到家中搜查時並未出示搜查票。她還指出,有國防部人士事後上門,以1萬5千元新台幣要求她父親簽署保密切結書。
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回應稱,憲兵無票搜索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1條,且憲兵是在魏姓居民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後才進入魏家。國防部法律司長金甌也表示,外界所指的釣魚執法是「憲兵偵辦技巧」,如有瑕疵會再修正。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則強調,所提供的1萬5千元是「獎金」、不是「封口費」。
7日下午,台灣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增列議程,由國防部長高廣圻就此事件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8日,台灣國防部表示,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趙代川、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在辦理此案時,搜查程序「未臻周延,肇生爭議」,全案已移請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為保證司法調查公允,兩人已從即日起被調離現職。
士林地檢署已將魏姓居民列為贓物及妨害秘密罪嫌被告;對於憲兵隊是否違法搜索,則已另立他案,案由為涉嫌瀆職,由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偵辦。
憲兵是優秀軍種,具司法警察身分,這是刑事訴訟法規範,是可調查犯罪,但在這個案件,進入民宅顯然有過當處理,一方面要調查真相,犯錯要知改錯,避免以後再犯錯;一方面呼籲民眾要冷靜看待,確實有少數軍人犯錯,但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台灣《刑事訴訟法》規定,憲兵隊長官、士官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的職權;憲兵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的命令偵查犯罪。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為解決憲兵濫權問題,應修改《刑事訴訟法》,讓憲兵不再擁有「司法警察」身分。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也表示,不能理解為什麼沒有檢察官,憲兵卻可以自行調查。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回應稱,不是所有憲兵都有司法警察權,只有憲兵隊的憲兵才可依法執行司法警察任務。國防部法律司處長金甌也呼籲,不要因相關事件否定或漠視憲兵對國家安全、部隊紀律維護與社會治安維護的貢獻。
除憲兵權力問題外,檔案公開問題也引起爭論。立法院院長蘇嘉全表示,涉及「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代的機密檔案,如果時間一過就銷毀是「不負責」,呼籲將這些文件公諸於世,讓人民知道國家的歷史、前輩們怎樣受迫害。
檔管局副局長林秋燕則指出,根據「檔案法」第12條,國家銷毀檔案會遵循嚴格的程序。她還指出,「二二八」事件大部分檔案已經解密,並由檔案管理局保存。至於其他列為機密等級的文件是否應進行解密,則需要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