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騷亂

暴亂?衝突?香港媒體怎樣稱呼「旺角騷亂」

暴動、暴亂、騷亂、衝突、革命……香港媒體對年初一的旺角各有稱呼。不同媒體對大型社會事件的叫法一貫各有千秋,隱約顯露了各自立場。

端傳媒記者 趙燕婷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6-02-16

#香港#旺角騷亂

香港各媒體對「旺角騷亂」的稱呼。製作:端傳媒設計組、社媒組
香港各媒體對「旺角騷亂」的稱呼。

過去香港有多次大型示威集會,但2月8日年初一在旺角發生的衝突,是1997年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首次定性大型公眾集會為「暴亂」,並引用「暴動罪」起訴部分示威人士。

在《政府部門常用辭彙》中,並沒有「暴亂」一詞,但觀乎特首梁振英2月9日回應事件時,相對於中文發言使用的「暴亂」,英文發言時使用的是「Riot」,與《政府部門常用辭𢑥》的「暴動」相同。港府定性之後,超過半數傳統傳媒,包括無綫新聞、東方日報、星島日報及經濟日報等,在報導事件時都使用「暴亂」,而成報和親政府網媒「港人港地」,則以「暴動」形容事件。北京官方在2月11 日,也指這是「由個別本土激進分離組織為主策動的暴亂事件」。

至於其他傳統媒體,例如香港電台、有線新聞和蘋果日報、信報,以及大部分網絡媒體包括端傳媒等,則沒有直接跟隨官方定性,而使用了「騷亂」一詞。「騷亂」在《政府部門常用辭彙》中列為「Civil Disturbance」,程度較「暴亂」或「暴動」為低。此外,明報、政治團體熱血公民旗下媒體熱血時報和網媒謎米新聞,以「大衝突」或「衝突」報道事件,本土立場鮮明的網媒輔仁媒體形容事件為「魚蛋革命」。

2016年2月9日,凌晨約5時,持盾防暴警察在彌敦道近銀行中心與示威者發生衝突。攝:盧翊銘/端傳媒
2016年2月9日,凌晨約5時,持盾防暴警察在彌敦道近銀行中心與示威者發生衝突。

2月15日,特區政府發出新聞稿,指「旺角暴亂」不能與「六十年代香港的騷動事件相提並論」。「暴亂」和「騷動」這兩個用詞引起社會激烈議論,質疑政府是否將廣為人知的「六七暴動」,更名為程度較輕的「騷動」?也有分析指出,有關新聞稿的背景是回應學者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旺角事件的聯署,因此以六十年代事件的調查來類比,而由於殖民地政府只在1966年「九龍騷動」後成立調查委員會,1967年暴動後則沒有跟進,所以新聞稿所指的「騷動事件」,指的應是1966年的「九龍騷動」。「九龍騷動」及「六七暴動」,均為殖民地政府定下的用詞。

大型政治事件中,媒體用詞往往微妙地展現媒體所自況的立場。在2014年的雨傘運動中,香港傳媒同樣用上不同名稱,由於不同政治立場的媒體使用的詞語太過不同,也有不少人評論說可由此看到傳媒「歸邊」的現象。當時少部分本地傳媒持續使用「佔領中環」,大部分媒體使用「佔領運動」或「雨傘運動」報道事件,蘋果日報及壹周刊除了使用「雨傘運動」外,也一度用上「雨傘革命」,而大多數本土派網絡媒體則使用「雨傘革命」。西方傳媒普遍稱事件為「Umbrella Revolution」或「Umbrella Movement」,直譯為「雨傘革命」及「雨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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