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談情說愛

喬瑟芬:愛情的叛教者

「真愛」和宗教一樣,都許諾人類一份生活的意義、一份幸福。比宗教更高明之處在於,它所保證的「彼岸」不在死後,也不在來世,而在今世的現下,你一旦得到了,也就被救贖了。

刊登於 2016-02-13

#愛慾錄#喬瑟芬

2015年12月31日,美國紐約,一對情侶在時代廣場倒數活動上擁吻。

每年的西洋情人節,都正好在農曆春節前後。前者是百貨商場、知名餐廳行銷甜蜜激情的重點節日;後者在許多人的記憶中,卻是充滿許多拉扯與不得以、苦樂參半的家庭節日。還有比這兩者更遙遠的距離嗎?當初的靈魂交會,是如何成為後來那一大家子難以言喻的苦澀?不都是愛的結合與延續嗎?

愛情:世俗的普世信仰

德國社會學家 Ulrich Beck 和 Elisabeth Beck-Gernsheim 曾在合著的《愛情的正常性混亂》一書中說:「愛情,是私生活中的神祇,是宗教消失以後的宗教,是所有信仰盡頭的終極信仰。」

現代社會對真愛的定義,和人們對真愛的熱切追尋,就如同人類曾在歷史裏仰望宗教的慰藉一般。然而這種追尋,並非全然出於人類相伴相屬的本能,背後同時也有某種巨大、隱形的目的,悄悄將這些需求轉化為養份,使人們對愛的熱切,能夠轉而為自身目的服務着。

「真愛」和宗教一樣,都許諾人類一份生活的意義、一份幸福。比宗教更高明之處在於,它所保證的「彼岸」不在死後,也不在來世,而在今世的現下,你一旦得到了,也就被救贖了。當上帝已死,當科學、理性、現代化的生活,讓宗教失去滋養人類靈魂的力量,當資本邏輯全面佔領人類生活,還有什麼是比愛情更適合的神祇?

沒有人會反對愛,更不可能拒絕愛。一個人是否擁有愛,以及「建築於愛之上的美滿家庭」,是人生成績單上最重要的分數。於是,我們成了不斷尋求滿足的存在,在愛與被愛之間,與另一個人產生的連繫,那所謂的親密關係,就是這個新神祇給予升天得道者的應許之地。

在這個「愛情教」裏,單偶制是新神祇所賜下的最大的誡命:除我外,不可有別人。而愛情—婚姻—家庭,則是新神祇許諾的樂園,既是個人生命中最理想進程,也是生命是否能達成完滿的終極追尋。

被資本收編的「愛情教」:婚家三位一體

「愛情教」中的最高真理:被視為最道德、最能反映人性美好的單偶制,其實是非常晚近的產物。「為愛結婚」則是工業革命後,才發明出來的「傳統」,作為個人追求自由、抵抗封建配婚制度與家庭文化的象徵。

然而,近代奠基於自由信念的戀愛,一旦論及婚嫁,仍無法避免去考慮雙方財產與社會階級是否能夠互惠。而自由戀愛其實也沒有那麼自由,它仍涉及諸多物質與無形的條件交易,只是主導權從雙方家族下放給當事人。世界雖大,多數人的愛戀的對象,仍難脫透過興趣喜好篩選出的「門當戶對」。

「自由」之於婚家,仍是個不易,甚至背離的想像。其源於個人主義改革婚姻制度的過程中,輕忽了婚家制度的原有的,作為社經地位與財富資源傳承管道的本質,以及促成社會穩定的目地。

婚姻制度之所以得到國家體制的青睞,是因為統治集團有了遺產和階級繼承的需求;換句話說,婚姻服務的對象不是愛,而是血緣的正統,是財富與權勢的移轉。在古老漫長的歲月裏,婚姻和愛情是毫不相關的兩件事,歐洲的騎士追求着淑女們、淑女們吟詠着情詩,但那都是婚姻之外的浪漫愛。在古中國,傳統的婦德教育下,士紳們極少能在婚姻裏得到對等的交流,好在他們的婚姻框架比較寬,不只能納妾,還有風花雪月的青樓、教坊和江湖,裏面有着才氣縱橫、能與這些男人們在智性上並駕齊驅的女人們。

資本主義和個人主義的興起,並沒有衝垮婚家制度。家庭規模雖發生遽變,性別平權意識的興盛,也掀起對權力關係的反省,但婚家制度的核心精神──也就是透過「婚姻、性、血緣」的三位一體,連繫起所謂社會的基本單位,其道德地位與神聖性仍沒有改變。

近代各種民主理論與個人主義的狂潮,並沒有造成婚家制度覆滅;相反的,家庭仍繼續作為有效的社會穩定手段,被新的民主制度使用。對於國家,婚家制度能同時發揮「扶助」與「看管」的功能。前者是某種變相的社會保障制度,對於福利尚不健全,或是不想承擔人權與照顧安全網等責任的國家,婚家制度為其吸納了大部分的重擔;後者則是透過家庭,發揮「圓形監獄」效能,對私領域進行德行規訓,發揮個體間彼此監管的力量,達成社會穩定與社會控制的目的。

在一切價值,甚至所謂真理都被顛覆、挑戰、解構的此刻,唯有「愛情教」仍一枝獨秀,透過強大的文化、傳統、文明與種種被公認的美德四處傳播,被萬人景仰尊崇。而「真愛永恆」則成了新世紀的神話,不分種族、政治立場和宗教信仰,人人都希望自己是被新神話眷顧的幸運兒。

但,只有單偶制、信奉婚家制度的信徒才是愛的追隨者嗎?這個大哉問,就跟每週上教堂、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是否都真是耶穌的跟隨者一樣,充滿眾多灰色、難以釐清,有時甚至令人難堪的違和。

如同每年的農曆春節,那在婚家三位一體下,本該「有血緣就有愛」的家人們,卻不斷詢問着個人的生活細節、比較着子女間成就,曉得如何按下彼此生命中每個禁忌按鈕,讓不少人得壓抑撲上去掐住對方脖子的衝動。或是那始終不對盤的兄弟姊妹,甚至是始終在人生裏情感缺席的家長、長輩,突然因重病或重大打擊轉念,想要彌補、贖回,甚至開始要求我們支付親情義務。

也只有這種時候,「愛情教」的信徒們心中,才會閃過一絲懷疑。

以自由獻祭的愛

在「愛情教」裏,真愛必定是獨一的、永恆的,只容許一種樣貌,只容許它自身發布的定義。膽敢違禁、膽敢實踐,或認可任何一對一之外的關係樣貌者,必然受到社會的譴責、唾棄;除了「不忠、不值得信任」的標籤外,還附帶「不配得到愛與幸福」的刑責。

現代愛情的標記不是「想像力、創造力或獨立精神」,而是「順從與獨佔、壓抑與犧牲」。透過掌握人類最深的恐懼:不被愛、生命凋零枯萎,甚至與被遺棄的焦慮,將「愛的條件」與個人的生命目標完美結合在一起,不容任何挑戰質疑。

為了「家庭幸福、真愛永恆」之故,愛情多元、神秘,及難以預測、不受限制的那些部分,必須受到重重規範,就像介於毒品與藥物之間的稀有物質一樣;畢竟,我們不知道人們是否能明智的使用它。因此,我們有了教義,有了無數的教條規範,化身為文化、道德,甚至是對愛情的定義本身,來確保每個人都知道「如何正確去愛」。

「愛情教」中,所有愛情的正當結局,必然是婚姻;國家不只認可,還透過制度強化、獎勵這親密關係的模範正典。即使是同志的世界裏,移植自異性戀世界的「婚姻」或「一對一的伴侶制」,仍被視為最高階的救贖,是文明、自制的表現。我們不分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前仆後繼的撥開層層阻礙,要進入模範正典之中。

於是,在這個極度個人化的現代社會裏,最私密的領域,卻成了個人自由最不可得之處。

我們被鼓勵要為自己而活的同時,卻必須在封閉的關係中建構「幸福」。愛本該是兩個人之間的民主,但失去愛讓人恐懼和痛苦,以致任何妥協看起來都合理;這強大的矛盾,足以威脅任何愛侶們的身心健康。

我們深信犧牲是成為「更好的自己」的途徑,於是,對自己的不忠顯得無關緊要;所謂的親密關係,就是對伴侶的喜好、要求甚至對方的家人妥協讓步──從吃不吃辣、到對方家長對職涯、育兒方向的干涉,在共享生活的教義下,任何堅持都是次要的,個體幾乎不必存在。

許多人以為真愛的條件,是完全掌控另一個人的自由。伴侶雙手奉上的自由,是愛情裏的最崇高的戰利品,也是許多人最想要擁有的祭品。我們是如此確信,若能得到另一個人的自由,放在愛情的祭壇上,將如同亞伯拉罕獻上獨生子以撒,或是終身茹素的宏願一般,換得到信仰所許諾的「永遠幸福快樂(Happily ever after)」。

在這永遠的幸福快樂之中,我們要求伴侶最好能夠給予,並且只能從我們身上獲得所有的、全面的滿足,否則就是不夠愛彼此,或是不夠「努力」。

「愛情信仰」的正典與勞動倫理

被資本主義下的生產—消費邏輯收編的愛情信仰,也奉行着同一套勞動倫理:一切都可以透過「努力」達成。所有和親密關係有關的建議,不管以何種型式呈現,都不脫「努力」和「經營」兩大原則。親密關係不夠美好,或是得不到想要的愛情,就跟薪水不夠高、升遷不順利一樣,肯定是我們努力不夠、方法不對、眼光太高、自我意識太強,甚至是入錯行(嫁/娶錯人),絕對不是因為這個信仰/勞動倫理出了什麼問題。

一對一的關係如同勞動契約,我們如何工作,也就如何去「愛」。然而,為「愛」付出時,何者是合理的最高工時呢?不論是在浪漫愛還是親情裏,一旦開口問這個問題,必定會被當做不忠不孝的背德者。如同帶頭罷工、爭取勞動權益的勞工,會被資方孤立、分化、甚至利用媒體將其塑造為貪婪、不負責的形象。想在「愛情教」裏爭取差異空間的叛逆者,也會被輿論孤立、懲罰。

從伊能靜、彎彎、九把刀、阿基師,到嘎嘎和寶兒,我們的社會透過對公眾人物的公審羞辱,並以其生活各個層面(特別是職涯影響)作為代價,警示所有想反抗正典框架者。種種關於「小三、劈腿、爛人、賤貨」的討論,從名詞上就定義了跨出正典者的人格,要確立其難以翻身。

為維護婚家正典,女人,尤其是女人的性,是特別需要嚴加看管的對象,兒童權益則是核心家庭作為社會神聖、不可侵犯之單位的終極王牌。儘管許多關於「保護婦女兒少」的說法,始終缺乏一致性的科學與社會性證據,也往往充滿對性別不平等的雙重標準。好比女性偏離正典的下場,通常比男性更慘烈;也好比「為了孩子」這樣的呼籲,只會在離婚議題中出現,但是一談到世代正義就忘卻。

我們在意家庭形式的完整,也反映在對單親家庭的歧視上。連許多情感不睦、在婚姻中痛苦萬分的夫妻,仍相信形式可以提供給孩子的,一定超過平靜穩定的單親、隔代教養或組合家庭。他們死守着婚姻的空殼,卻不曾思考一個冰冷、缺乏情感互動的「家」,是否真能給孩子更穩定健康的成長環境。

被資本主義收編的「愛的勞動」、對「愛情教」信徒在今世獲得救贖的保證,掩蓋了階級、社會結構持續製造不平等的現象,也忽視了在愛裏扼殺自由,只會讓心底渴求如彈簧般反彈回來。愛情的叛教者,何止堅持不屈服的酷兒們呢?那些堅信ㄧ夫一妻的信徒,不時陷在試誘中,「通姦」的歷史就和忠誠神話一樣悠久,諷刺着「愛情教」裏,似乎缺乏了什麼讓愛可以呼吸、延續的關鍵因素。

愛情的叛教者

於是,有一小群激進的、宣稱「愛情教」是扭曲的信仰、堅絕反對婚家三位一體的瘋子們,他們堅持:愛不應該只有一種形式。真實無偽的愛,應該包含着自己及對方全然的自由,允許不再選擇彼此的權利。

如今多數單偶關係裏,並不允許這種「選擇」的空間,不管性別認同與性傾向如何。你當然可以離婚、可以分手、可以同時和一個以上的人交往,但是,你的「選擇」不會受到社會認可,還要承擔沉重的道德批判。公領域最熱門情感話題,除了如何為關係「努力」,就是曖昧指數、乾妹妹、工具人、男女間有沒有純友誼這類。其歷久彌新的程度,反映的也是我們對於「選擇」存在的事實,有多麼不安,總想設法管制、定義、安放所有關係。

不再有這個「選擇」的空間,卻是大部分關係裏,愛情死亡、窒息的關鍵。其實有「選擇」,不代表每個人都會這樣做。即使單偶制不再被奉為唯一真理,可能多數人還是會選擇單純的伴侶關係;畢竟用身心靈去愛着一個人,經歷愛情每個階段的酸甜苦辣、建立起親密感與相處默契,是很耗心神體力的。

可是,在獨尊單偶制的「愛情教」裏,不管是交往還是婚姻關係,愛的自由跟包容常常不見蹤影,而被獨佔的要求取代。讓對方快樂並獲得最大利益,不再是關係的中心。不只我們認為自己對愛情和婚姻家庭有眾多義務──包括自我犧牲、無視伴侶雙方人生階段或成長速度、方向的不同,無視情感難以延續後,彼此的冷漠與情緒虐待。連社會對親密關係的認知也是如此,並視之為「忠誠」的美德。

只是,道德或負責與否,並不是一張僵化行為清單。適合某些人的感情模式,不見得適合世上每一個人。所謂「忠誠」,不該只有為對方努力的心願,也應包括坦誠面對人生中每一階段情感型態與需求轉變,不讓任何一方委屈求全的決心。

如何在愛情裏放下控制的慾望,願意承認對方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即使不再選擇我,她/他仍可能感到快樂、滿足,仍值得我的祝福,是現今愛情神話裏最缺乏的。也許,這也是僵化窒息、利用人性害怕與恐懼多過於愛的「愛情教」最需要的解藥。

把多元、神秘、允許意外和未知的部分重新還給愛情吧!拓展我們心中對愛的理解和想像,讓其繼續鮮活,領我們順着生命之河而下吧。

愛能使人窒息,也能使人自由。

(喬瑟芬,伴侶盟理事、媒體與表演藝術行政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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