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物

馮應謙:羽絨的時尚經和反時尚

不少隱形富豪、低調的專業人士,已經不再以富貴包包、高跟鞋比拼,而是憑自己以時裝配搭不同的薄羽絨服作時裝,爭妍鬥麗。

刊登於 2016-01-28

[物語潮]一個不是介紹流行時裝的時尚專欄,簡單來說,這專欄不是什麼 trendyworld ,只是作者對於時尚、潮流、型格、美等的文化觀察,有批判文化意味,但也流露自己對潮物的沉溺。

在香港爬山穿上羽絨,接近零度時也綽綽有餘。攝:盧翊銘/端傳媒
在香港爬山穿上羽絨,接近零度時也綽綽有餘。

寒冬臘月,呵氣成霜,小時候,大人會添加棉襖過冬,不知何時,也不知從哪裏先傳入,大家都以羽絨服代替棉襖了。羽絨不僅比棉襖輕巧,鬆軟的質地也份外舒適,份外有暖洋洋感。

現代的羽絨服也經過幾次「進化」,第一代的比較笨重,比較適合戶外用途,記得以前在美國 Minnesota 讀書時,冬天零下20度時,每天穿一件在香港日本百貨公司買的羽絨外套,每天走20分鐘的路去 campus 也沒有什麼問題,這個年代的想法都是實用主義,好羽絨服就是愈厚愈保暖,沒想過羽絨服也可華麗轉身。當時經常爬山,不同品牌如 Mountain Hardware 和 Odlo 的羽絨服是必備,裏面加一件抓毛外套,香港爬山,晚上接近零度時也綽綽有餘。

這個年代的想法都是實用主義,好羽絨服就是愈厚愈保暖,沒想過羽絨服也可華麗轉身。

第二代的羽絨服是走輕盈路線,對於愛戶外活動的人可以多一個選擇。同時,「瘦身」後,馬上成為城市人時裝,加上價格平民化,顏色又多,城市人也在不同場合開始養成穿羽絨的習慣。帶領潮流的肯定是 Uniqlo,不少城市人,男女老幼,總有一件在家中。連歐美專業爬山和戶外登山品牌 Arc’teryx,Mammut,Millet,以至到日本的 Mont-bell 也推薄羽絨外套,變薄之外,修身的設計,顏色組合也愈接近時裝。每逢春初秋末的最冷幾天,在地鐵、商場,不少隱形富豪、低調的專業人士,已經不再以富貴包包、高跟鞋比拼,而是憑自己以時裝配搭不同的薄羽絨服作時裝,爭妍鬥麗。

漸漸,配搭羽絨服的時裝應運而生,有內穿西裝外穿羽絨外套的穿搭,深藍色羽絨外套加西裝是其中一款完美配搭,或者以緊身的羽絨背心為內以較長身的羽絨服為外的雙重羽絨裝。

淺色外套下雪後就要乾洗,不過愛美就什麼都不怕。我唯一猶疑的是……

大概兩年前,羽絨外套更正式升格為正裝,西裝剪裁的羽絨外套正式出現,國外明星以至網上潮男尼可森老伯都潮着。我本想在 Farfetch 網購一件 Herno 西裝式羽絨外套,但我未看到價錢已經售罄,我出訪各大香港 shopping mall,也未見西裝羽絨踪影,相信要等下一季。

2016年,其中一項音樂界 crossover 時裝界盛事是滾石樂團(當然我也是愛音樂之人)與法國品牌 Moncler聯名推出的4款羽絨外套,創意是以黑色輕質皮革為料,製作出不同場合的外套,有棒球外套,騎士 feel 的,也有飛行員裝,我最愛的當然是西裝外形的羽絨外套。

我追趕潮流,不過我喜歡純時裝,即是喜歡本來是出時裝的品牌,在日本 outlet mall 買了沒有人能穿的 S Size 的 Beams Boy 深藍色修身羽絨服,也買過 Abahouse 米黃色羽絨服,當然有少許不方便,淺色外套下雪後就要乾洗,不過愛美就什麼都不怕。我唯一猶疑的是……

如果我們要用時裝去表達我們的身份、態度和價值觀,反時裝也是一種姿態。

大眾跟隨「羽絨潮」、自鳴得意時,沒想到生產羽絨背後有血有淚,大家多少也聽過有關生產羽絨的殘酷故事,有些無良商人為求效益,活生生把羽毛從禽畜身上一根一根拔出來製作羽絨服。

自從看完這則新聞後,我也停止買新的羽絨服當時裝了,自己跟自己說只能等舊的老去才可買新的。追求時尚之餘,平衡社會價值和需要也是一個考慮。這不是什麼大道理,只是時裝也是文化抗爭場所之一。如果我們要用時裝去表達我們的身份、態度和價值觀,反時裝也是一種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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